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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傳記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平潭县 § 建议本条目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合并

如题。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管辖范围与平潭县基本一致,两篇条目的内容也基本一样。但是要保留平潭县还是综合实验区这是个问题。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厅级单位。平潭县政府这个处级单位基本上属于虚化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两年也不是由县长而是由管委会主任做报告。但是平潭县的建制还存在,属于改为另一个机构来管理了。--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2:07 (UTC)

Talk:萨罗尼科斯群岛 § 译名

总觉得现有名称是从英语翻译过来的。好像在译名词典及新华社资料库里也找不到译名。如果是根据所在海湾命名的话,那是不是该译为“萨罗尼科斯群岛”?请社群帮忙考证一下。--万水千山留言) 2025年3月23日 (日) 17:57 (UTC)

Talk:北极 § 「北極」一詞的消歧義問題

有鑒於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3/27#北极出現了對「北極」一詞的消歧義方式的爭議,現發起此討論串。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28日 (五) 14:21 (UTC)

Talk:西库翁 § 译名

这些古希腊人名地名和现今希腊地名的译名真是头疼。我从现今地名入手:西基翁,其现今希腊语名是Σικυώνα,按照音译表来翻译的话,好像是“锡基奥纳”,但谷歌搜索基本一无所得。地名大辞典、地名词典和新华社资料库里用Sikion来搜索的话都是“西基翁”,其中地名词典里有坐标,跟现今城镇的坐标一致。因此可以确定现今城镇的译名就是“西基翁”了。

而该镇是根据希腊古城邦来命名的,古城的希腊语名是Σικυών,拉丁转写就是Sikyón。按照维基百科:外語譯音表/古希腊语来翻译的话应该是“西库翁”或“西库昂”(我不知道译音表里注释“翁不合用时,改用昂”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叫不合用?)。而此古城邦是根据同名神话人物命名的,那是否该人物也是应该译为“西库翁”?根据希腊神话地名译名列表,古城邦是译为“西库翁”的。

而权威来源把现今地名译为“西基翁”,而不是按照一般音译规则译为“锡基翁”或“锡基奥纳”,那表明对应古希腊语名也应该译为“西基翁”吗? 而此条目最初创建时命名为“西基昂”,后来移至“西库昂”,再被移至“西锡安”,又移回“西库昂”。译为“西锡安”的理由不是很清楚。现在各个译名好像都可以找到正规论文或文章的来源。

偶然在网上找到《辞海》第六版的信息:“西息昂”(Sicyon)亦译“西基昂”。

到底选用那个译名为好?各位有何高见?@Aronlee90 @BigBullfrog--万水千山留言) 2025年3月30日 (日) 20:50 (UTC)

Talk:教宗 § “papa”的中国大陆译名

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 § 關於兩岸分治後的「XX年中國」條目


目前1949年後的「XX年中國」頁面要麼不存在,要麼就重定向至「XX年中國大陸」。私以爲應該改爲指向「XX年中國大陸」、「XX年臺灣」、「XX年香港」以及「XX年澳門」的平等消歧義,理由如下:
  1. 根據MOS:中國:「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是故「中國」一詞在分治後的語境並不適合用於直接指代「中國大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均(曾)在國際上代表「中國」,故兩者均可以「中國」稱之。
  3. 香港和澳門在回歸前是否屬於中國有待商榷(有觀點認爲中國從未交出香港主權;無論如何,中國的治權在回歸以前均未作用於兩地),但和中國關係密切,故建議在回歸前的條目記載於「參見」章節,回歸後歸入平等消歧義項目。
先前已經建立少量消歧義,可作爲建立消歧義的模板,請見1996年中國(均未回歸)、1997年中國(香港已回歸)以及2025年中國(澳門也已回歸),現有重定向列表請見本人的追蹤用用戶頁。謹提交此提案與社羣討論,希望能得出是否建立(若不建立,應當作何處理)的共識。另副知機器人作業申請的參與者@0xDeadbeef。--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6日 (日) 14:38 (UTC)
Talk:迪斯托莫 § 译名

一看就觉得“迪斯托莫”是根据英语发音翻译过来的。2023年时还可以从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搜索到,但现在已经搜索不到了,看来是从数据库里删除了。相反,现在按照纯正希腊语的拼法(或直接中文)可以搜索到“季斯托蒙”的译名,也可以在《世界地名译名词典》里搜索到。《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里则两者都搜索不到。

现在“季斯托蒙”虽然符合现代希腊语的发音,但基本没有别的来源在使用。而其他来源都是使用“迪斯托莫”。那现在维基里是该按照常用名原则把“迪斯托莫”作为约定俗成的译名作为条目名呢?还是把权威来源的“季斯托蒙”作为条目名为好?这个还牵涉到其所属市镇及相关条目的命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5年4月15日 (二) 13:42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Module talk:CGroup/Music § 主唱的轉換

Lead Vocal:cn及tw為「主唱」;hk為「主音歌手」,這個轉換針對的是一個演唱團體的Lead Vocal(名詞)。然而「主唱」一語不止這個用法,其他地區我不熟悉,至少香港人就經常把「主唱」用於描述一首歌曲是誰唱的,「主唱」可以是動詞(歌曲由誰「主唱」),也可以是名詞(「主唱者」之省略),這種用法的出現機率比描述一個演唱團體要大得多。我早年發現這問題後,自己便採用「演唱」或「原唱」或「所唱」去避免動詞變為「主音歌手」,但事實上中維音樂相關條目內存在不少歌曲由誰「主唱」這樣的語句,編寫的人根本不清楚需注意轉換問題,而該些音樂相關條目又未加入NoteTA公用轉換,才未有引起注意。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4月12日 (六) 12:58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平潭县 § 建议本条目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合并

如题。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管辖范围与平潭县基本一致,两篇条目的内容也基本一样。但是要保留平潭县还是综合实验区这是个问题。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厅级单位。平潭县政府这个处级单位基本上属于虚化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两年也不是由县长而是由管委会主任做报告。但是平潭县的建制还存在,属于改为另一个机构来管理了。--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2:07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 § 關於兩岸分治後的「XX年中國」條目


目前1949年後的「XX年中國」頁面要麼不存在,要麼就重定向至「XX年中國大陸」。私以爲應該改爲指向「XX年中國大陸」、「XX年臺灣」、「XX年香港」以及「XX年澳門」的平等消歧義,理由如下:
  1. 根據MOS:中國:「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是故「中國」一詞在分治後的語境並不適合用於直接指代「中國大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均(曾)在國際上代表「中國」,故兩者均可以「中國」稱之。
  3. 香港和澳門在回歸前是否屬於中國有待商榷(有觀點認爲中國從未交出香港主權;無論如何,中國的治權在回歸以前均未作用於兩地),但和中國關係密切,故建議在回歸前的條目記載於「參見」章節,回歸後歸入平等消歧義項目。
先前已經建立少量消歧義,可作爲建立消歧義的模板,請見1996年中國(均未回歸)、1997年中國(香港已回歸)以及2025年中國(澳門也已回歸),現有重定向列表請見本人的追蹤用用戶頁。謹提交此提案與社羣討論,希望能得出是否建立(若不建立,應當作何處理)的共識。另副知機器人作業申請的參與者@0xDeadbeef。--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4月6日 (日) 14:38 (UTC)
Talk:赫尔松州城市列表 § 条目命名问题

现在俄乌都有“赫尔松州”,如果只建一个“赫尔松州城市列表”却在条目中只以乌克兰的角度叙事,是否有地域中心或者不中立的问题?因为我前面有提到过相关问题,且条目主编也按照我提到的观点解决了相关争议,但仍有用户在未有任何讨论和通知的情况下把条目移回。现把此情况征求社群意见,希望社群能形成相关共识。另通知@仁克里特MykolaHK。--—동양성신✍️ 2025年4月24日 (四) 07:51 (UTC)

宗教與哲學

Template talk:耶稣 § 建议删除或更改耶稣模版图像


目前模板的题图

目前中文维基百科「耶稣」模版使用的标准图像系一BBC创作的复原图,其可靠性并未被普遍接受。经考察,其他语言维基百科多数只是在介绍耶稣历史的条目中作为资料提及,并未将其接受为「耶稣标准像」。直接在模板中使用此图像,恐令读者误解为此形象可靠或被广泛接受。故此提议删去或变更,请教社群意见。

Xsgzjmxs留言) 2025年3月5日 (三) 05:02 (UTC)

Talk:教宗 § “papa”的中国大陆译名

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外交條目順序

User:春卷柯南User:Howard61313User:BillytanghhUser:百战天虫,剛剛User:螺钉以不符合中文維基習慣為由回退了我的編輯,俄韓關係法韓關係也一樣。我早就料到雙邊關係誰先誰後的問題遲早會來,現在該是時候討論一下了。或許明天的聚會也應該說一下這件事。--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6月29日 (五) 04:32 (UTC)回复

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没有按英文字母排序的理由。根据什么列强顺序排列的观点真是不值得一提,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应编辑维基。ISO的标准是中立可行的。此外还应考虑地域远近的因素,而不是什么大中华地区。韩朝离我们近,比起其它西方国家更为大多数人所熟悉,将其放在前面也是合乎情理的。螺钉留言2018年7月1日 (日) 06:32 (UTC)回复

是时候解决法轮功相关条目长期被法轮功支持者们把持霸占的问题了

法轮功相关条目似乎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法外之地”,只要加入不利法轮功的内容就会被支持者们回退,使用打编辑战的方式全保护为之前(即他们认可)的版本。社群是否有魄力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6月30日 (六) 11:07 (UTC)回复

没有。不要和粉丝扯皮。--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4:03 (UTC)回复
不是沒有;编辑審核,大家想要不?(我个人是支持的)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5:23 (UTC)回复
如果人手够的话,要。--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6:33 (UTC)回复
然并卵,如果某些优秀编辑同时有“法轮功支持倾向”做了PC审查员的话。PC审查俄区也有使用,感觉反而容易造成更新问题。现有保护与封禁机制应该仍能应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日 (日) 01:23 (UTC)回复
@Cwek找1233?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1日 (日) 02:05 (UTC)回复
?????--1233( T / C 2018年7月1日 (日) 12:17 (UTC)回复
路过说句,我认识大部分不相信维基百科的大陆人都是因为维基百科轮子有关条目的不中立性。几位老轮子对此真是做了好大贡献啊。反正我也不在这里和你们玩了,随你们便吧。至于解决这问题,苏州你是想多了,管理员们只会说“要中立”,毕竟乌拉尝试打击轮子后被罢免还没过几年,大家估计都怕了。(PS:某著名轮子还跑去commons企图河蟹反轮logo,呵呵)--CHEM.is.TRY 2018年7月2日 (一) 03:01 (UTC)回复
一直怀疑轮子有成立专门的维基作战小组,有针对性地为自己的宣传服务。当然,肯定还有被洗脑后自愿参与的。一粉顶十黑,爱好者们的战斗力是无穷的。"自干五"和"美分"群体就是例子。其实,那些轮子只要眼下不去搅和xx功以外的条目就谢天谢地了。李大师能不能撮火球、收蛤妖,不关我的事。邪不压正,谁站得住脚,以后历史肯定会有公论的。反正我觉得中共中的邪派和轮子脑残粉是半斤对八两。试图利用维基条目说服读者去相信其中哪一方,都是愚蠢的做法。明白人都知道维基是不可信来源。想利用维基达到自己目的的人,只会成为后代人眼中的笑柄。能被政府或任何宣传机构洗脑的人,智商能高到哪里去。日语维基美化南京大屠杀的结果是什么?真能让世界所有人对右翼人士的说法信以为真?那些日语维基回退者自以为把持了话语权,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就可以高枕无忧、完全消除负面事迹?不!其实他们这样做只会成为我们眼中的小丑和智障。洗白越努力,形象越完美无缺,笑话越好看。只有骗子和爱自欺的人,才会沉迷于过度吹捧自己,给自己打鸡血,迎合多数群众不爱动脑子、喜欢瞎追捧各种梦幻泡影的心理。优秀编辑者中有亲共的,有对轮子感兴趣的,是包容性高的表现,不是坏事。只要不把自己的信仰倾向强加在条目里就行了。(你信什么无所谓,你别要求别人认可你的价值观就行。)中立性编辑这一方面我也不是做得最好的,但我会努力的:)。宗教自由不是挡箭牌,任何已卷入政治事件的宗教,都不可能显得那么单纯,批评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大不了,李大师不再渡那些黑过他的人,不让他们成仙成佛就行了。如果李大师能活到几百年,那时自然就会有人相信他有神通了啊,事实胜于熊便是吧,何必靠发动弟子磨嘴皮子。(不过神话故事告诉我们,神也会有做错事,所以即使成为神也不能保证没有黑点,该有的差评还是可以有。)如果还活不过蛤公,那说明还需要再修炼一个!话说现在维基上的蛤丝们和轮子们是怎么看待对方群体的?团结有爱还是相互鄙视? -- 59.63.206.200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14:28 (UTC)回复
「能不能撮火球、收蛤妖」:我認為江澤民被讀心了。—john doe 120talk2018年7月20日 (五) 14:43 (UTC)回复
[谁?]--BR 2018年7月21日 (六) 01:42 (UTC)回复
膜法师蛤利波特。—john doe 120talk2018年7月21日 (六) 05:57 (UTC)回复

蘇州兩年前九大指控涉扭曲事實。這次仍不符事實

(!)意見-雖然蘇州給不同意見的用戶扣帽子、貼標籤,在下實在不大想說什麼。但蘇州的指控,不符事實、又給不同意見用戶扣帽子貼標籤、已涉及人身攻擊。對比兩年前蘇州提九大指控(涉扭曲事實),這次又涉扭曲事實,這是否故意中傷、誹謗用戶?至少已又一次詆毀了其他用戶的信譽。
先簡單說幾句
  1. 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蘇州2016年在一名管理員解任案中,違反程序突襲提指控,皆針對法輪功條目,但指控內容,顯與事實不符,給管理員扣上帽子(上面連結內都有實證,請自行過目)、傷害不同意見用戶、管理員的信譽;當時蘇州回應卻避重就輕,當時及後來,每每請蘇州舉證說明,蘇州都拒絕說明回應、但又不撤回指控。---(註:該管理員,(1)曾因為蘇州在敏感議題與Wetrace編輯戰、拒絕溝通,而封禁蘇州;以及(2)曾「因為雙方用戶或其他管理員達成共識」,而「配合執行」變更法輪功相關條目的保護版本。蘇州對該管理員的突襲指控,經Wetrace查證,非常明顯的違反事實,蘇州又拒絕具體舉證回應說明。)
  2. 蘇州說「以编辑战形式全保护至他们认可的版本」是完全與事實不符,是惡意的中傷。
    1. 在這次(6/30)法輪功條目,蘇州加POV模板,卻拒絕依照模板規範提出具體說明,違反模板規範,而強以「編輯戰」編輯。
    2. 蘇州在過去他就經常發動編輯戰,而且經常拒絕溝通、拒絕履行編輯的說明舉證義務;曾經因為拒絕溝通,而被管理員封禁,但後來在管理員被解任時,蘇州卻公然扭曲事實,形同報復管理員。
    3. 您可以看法輪功的編輯歷史,常有「新帳號」(疑似傀儡)添加內容,但不符合方針或常屬惡意、原創研究內容。
    4. 而有其他些爭議內容,也是在討論頁彼此討論、溝通等等處理,絕非像蘇州所言。蘇州的說法惡意中傷,涉及人身攻擊、詆毀其他用戶的信譽。
  3. 蘇州說「使用打编辑战的方式全保护为之前(即他们认可)的版本」,也與事實不符
    1. 實際上,被保護的版本,相當高比例,是「爭議」的版本;而且經常發動編輯戰的,是負向編輯者,常有「新帳號」,且常不參與討論舉證。
  4. 蘇州作為公開的共產黨組織成員,屢屢將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法輪功」、甚至發動抵制、扭曲事實,實在不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日 (日) 12:22 (UTC)回复
(:)回應-樓上IP用戶93.216.79.70您好。(1)蘇州的頁面掛有是「共青團員」、曾是現役軍人模板、並宣揚共產黨,目前的頁面未稱自己是黨員,在下修正上述發言為「共產黨組織成員」。在下極少去提及這些,而只是提醒,為何蘇州屢屢對不同意見用戶、甚至管理員貼上標籤?而共產黨是作為鎮壓法輪功的一方,在下點出他頁面上公開訊息,正是提醒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日 (一) 23:31 (UTC)回复
(:)回應User:Wetrace阁下您好!如果您觉得您的政治取向,不是罪恶的话;苏州选择共产主义为何得是罪恶?既然您承认,苏州只是共青团员,您就不要夸大别人为“作为公开的共产党员”,(当然就我所知,对于法轮功而言都有一样,支持共产的都是“邪恶”的)。就法轮功议题,基本和台独....等议题类似,是西方政权攻击中国现有政权的一个工具而已。一个是利用代理人,一个是反制代理人。您愿意帮着欧裔殖民政权宣扬打压中国共产党,苏州可以选择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反制。您和他之间大约是“反共组织成员”和“拥共组织成员”的关系。--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回复
(:)回應-IP用戶您好,在下並未說蘇州「罪惡」,此外,您上述的言論「愿意帮着欧裔殖民政权宣扬打压中国共产党」,這些言論臆測他人主觀看法,並不適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4日 (三) 06:33 (UTC)回复
(!)意見-
  1. 法輪功條目,並非維基百科的「法外之地」,反而在各方用戶多年切磋中,是維基條目中高比例第三方來源編寫的條目。但這樣的寫法,是「中國共產黨網路過濾的『法』外之地、『牆』外之地」,但這也是維基百科珍貴的所在,吸引世界各地用戶參與。
  2. 有幾個「新帳號」、相對不活躍帳號,在條目討論頁認為不中立,然而一則並未具體說明,二則其實可能跟中國大陸境內外的資訊來源差異有關。---而且,至少(1)在下都有積極的回應討論說明(蘇州卻稱在下「回复不过来就都无视」,與事實不符),(2)一名編輯次數3次的新帳號,質疑中立性,認為「半保護」不當,也有其他用戶回覆說明為何需保護。(3)活躍用戶表達的意見,在下也同樣積極回應對話。
    1. 在下從事法律人權相關研究,跟不少中國大陸朋友、網友都有切磋交流過,也包括一些大陸維基用戶。就有些朋友告訴我,法輪功議題在國外聽到的,跟在國內中共媒體說法,差異相當大,對他們形成相當的衝擊,需要時間跟空間與機緣去瞭解。
    2. 維基百科要求第三方來源,共產黨治下的中國,「新聞自由」世界倒數第五、「網路自由」排名--有全球最「厲害」的牆、最過濾的網;對中國人知的權利、對個人合法權益的爭取及保障,在方方面面形成影響。
  3. 在整理資料過程,有兩名著名記者的描述,對在下很有啟發
    1. 劉賓雁前輩,前人民日報記者、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非常著名且受尊敬的中國記者,曾說中共鎮壓法輪功是「文化大革命」式的迫害
    2. 張彥(美國白人),前駐北京記者、因為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普立茲新聞獎的記者,曾出書分析,中共對法輪功的說法指控,完全沒有第三方的查證等等。「這些說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當局從不允許法輪功受害者單獨受訪,以致於幾乎不可能查證當局的這些指控。即使一個人從表面上去相信當局的所有指控,他們杜撰的案例數量也僅佔法輪功修煉者總數中的極小比例。」
    3. 中國司法部「十大律師」高智晟,曾獲大陸媒體讚譽報導,2005年因為對法輪功好奇,親自與北大教師獨立調查法輪功被鎮壓酷刑的狀況,發出三封給當局的公開信,成為國際上最負盛名的中國律師之一、被稱「中國良心」,是美國國會、歐洲議會、台灣立法院等國際政界、媒體界多年來最關注的中國律師。他也引發不少中國律師參與辯護信仰議題,被當局嚴重迫害。
    4. 哈佛大學法學院,對中共的封網研究,法輪功相關關鍵字,是被過濾封鎖最嚴重目標之一。國際權威人權機構自由之家,在美國國會聽證會發表證詞說,「修煉法輪功的中國公民,目前依然生活在不斷遭受綁架和酷刑的威脅當中。...各種同音字,一直是中國互聯網上被新聞檢查最嚴厲的字詞,而由任何(中共)國營媒體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標籤了的措辭。」
  4. 維基百科,應當是「共產黨的『牆』外之地、『法』外之地」。在下,看到什麼、編輯什麼,進行合理查證與比對。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日 (日) 12:35 (UTC)回复
  • 閣下一談到問題,始終有兩個套路。第一個是樹稻草人、一口一個共產黨,一口一個「民主自由」。第二個,就是訴諸權威,找一些不知道怎麼搜集到的名人語錄,彰顯某新興宗教多麼受到人們的支持、共產黨的「迫害」多麼深沉。但始終卻避談問題的本質,這真的很讓人失望。--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5日 (四) 12:57 (UTC)回复
(:)回應-Panzer您好,討論時會提到共產黨,是因為來源問題。維基要求第三方來源,而共產黨是鎮壓一方、又對媒體出版等嚴厲的控管過濾,但有時有用戶會使用非第三方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5日 (四) 14:37 (UTC)回复

IP用戶討論

  • (?)疑問Wetrace阁下,就我看到的,好像是阁下在帮助亲法轮功的人士在维基百科建墙啊,实质是在言论审查任何“有害于法轮功”的异议观点或信息啊。还有,阁下您整天挂一个类似“人权专员”的牌子是否有"挟天子令诸侯"、以打压异己信息的倾向啊?你要扯“人权”,最好不要拿侵占美洲原住民家园、在美洲原住民土地上实施种族灭绝的的欧裔殖民政权当自诩的“人权方面”的“权威”。那样,只能凸显白人殖民者以及他们的崇拜者们一贯的肆无忌惮打压异己的倾向。难道麦卡锡是人权斗士吗?--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2日 (一) 06:41 (UTC)回复
(:)回應-樓上IP用戶93.216.79.70您好。正好忙沒能上線,先簡單回覆。(1)您以IP發言,覺得有些迴避言論責任了,您指控在下「打壓異己」、「建牆、言論審查」,更是莫須有、也涉及人格攻擊。(2)關心人權議題,難道必須「同時、同量」關心「全世界各地同時發生的所有事件」,才叫做關心人權議題嗎?您當然可以編輯維基,去研究、批判白人歷史,也可以研究批判共產主義及納粹主義在白人世界的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日 (一) 23:22 (UTC)回复
(:)回應User:Wetrace阁下,您好!您要抱怨本人IP发言?起码,您知道本人的IP,我不清楚何来的“回避言论责任”?反过来,您用您的帐号,掩盖了您的所在IP,起码本人无法知道。要是发言违规大家一样会被禁止发言的。您放心,维基百科搞封杀的机制还是非常强大的。
您有您自己定义的支持法轮功的“正确标准”,以此去删除您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1],这个行为就是在实施对异己的言论审查,就是帮助你认同的一方建立言论城墙。
我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就我看到的,纳粹主义和麦卡锡主义都是反共的佼佼者,或则说麦卡锡接过了希特勒的反共旗帜。而就种族清洗而言,在殖民北美的欧裔殖民政权要比在欧洲本土的纳粹政权要“成功”的多。所以,本人说:“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反共的和拥共的从历史到现在,是十分残酷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被以“共匪”名义给屠杀掉的人,也不在少的。当然,残酷的政治斗争不限于共产议题,否则,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回复
(:)回應-IP用戶93.216.79.70您好
  1. 首先,您的「相同內容發言」能否只貼在一處,這樣討論可以集中在一處
  2. 在下並未抱怨您以IP發言,而是感到奇怪,為什麼討論這類議題,常會有IP發言:
    1. 您的發言看起來並非新用戶,所以好奇,為什麼不用主帳號表達意見。也許您有您的「苦衷」考慮、也許您真的沒有主帳號?
    2. 在下只是提出基本的質疑,畢竟使用IP帳號、或傀儡帳號,有幾種可能性,(1)迴避言論責任,(2)迴避主帳號的編輯紀錄、行為模式。也許都不是您的情況?---對於基於(1)(2)理由使用IP者,透露其他地點的IP並無妨,反而不易被要求CU用戶查核,能確保主帳號不被究責、也能隱藏主帳號所做過的事,「沒紀錄一身輕」,說什麼話都不易被反向檢驗。
    3. 您說在下「以帳號掩盖了的所在IP」---這說法是相當不合理的,維基百科的政策,是以帳號編輯是保護用戶的現實人身安全。您所指的「掩蓋」,應該是「傀儡帳號(掩蓋IP)」或其他手段掩蓋主帳號。
    4. 在下並不認為,哪一方能把持「人權」,在下認為,人權是普世價值,任何一方都能主張。
  3. 關於您所提出,指在下「删除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2]」。---在下附上編輯理由,這筆添加來源,拷貝自另個條目的編輯爭議,在另個條目討論頁也有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4日 (三) 06:33 (UTC)回复
(!)意見-IP用戶93.216.79.70您好,您提到麥卡錫主義,您反對的應該是「給人貼標籤」?在下沒有這麼做,也希望您關注蘇州的行為,蘇州幾年來對不同意見的用戶「標籤化」、以及過去經常對在下拒絕具體溝通。在下也很希望能跟蘇州,彼此平和的在維基方針下討論對議題的不同看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5日 (四) 06:35 (UTC)回复

蘇州說法不符事實,在下說法卻遭DELTALK

[3]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日 (日) 13:41 (UTC) [4]第二次DELTALK。回复

  1. 在下所說,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點進去都能看到明顯涉及與事實不符,蘇州至今都未說明。
  2. 蘇州這次又提出與事實不符的說法,並傷害用戶信譽,為什麼蘇州說法「不違反善意推定」?在下的澄清抗議,卻違反「善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日 (日) 13:46 (UTC)回复
(:)回應-樓上IP用戶93.216.79.70您好。正好忙沒能上線,先簡單回覆。(1)您以IP發言,覺得有些迴避言論責任了,您指控在下「打壓異己」、「建牆、言論審查」,更是莫須有、也涉及人格攻擊。(2)關心人權議題,難道必須「同時、同量」關心「全世界各地同時發生的所有事件」,才叫做關心人權議題嗎?您當然可以編輯維基,去研究、批判白人歷史,也可以研究批判共產主義及納粹主義在白人世界的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日 (一) 23:22 (UTC)回复
@Wetrace我真誠相信IP沒大號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3日 (二) 14:42 (UTC)回复
謝謝樓上Sanmosa的意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4日 (三) 07:11 (UTC)回复
(:)回應User:Wetrace阁下,您好!您要抱怨本人IP发言?起码,您知道本人的IP,我不清楚何来的“回避言论责任”?反过来,您用您的帐号,掩盖了您的所在IP,起码本人无法知道。要是发言违规大家一样会被禁止发言的。您放心,维基百科搞封杀的机制还是非常强大的。
您有您自己定义的支持法轮功的“正确标准”,以此去删除您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5],这个行为就是在实施对异己的言论审查,就是帮助你认同的一方建立言论城墙。
我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就我看到的,纳粹主义和麦卡锡主义都是反共的佼佼者,或则说麦卡锡接过了希特勒的反共旗帜。而就种族清洗而言,在殖民北美的欧裔殖民政权要比在欧洲本土的纳粹政权要“成功”的多。所以,本人说:“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反共的和拥共的从历史到现在,是十分残酷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被以“共匪”名义给屠杀掉的人,也不在少的。当然,残酷的政治斗争不限于共产议题,否则,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回复
(:)回應納粹一詞是德文國家社會主義的縮寫的中文翻譯,可算是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家族成員,納粹與蘇聯共產黨結盟瓜分波蘭,是二戰的開端。納粹集中營也學自於蘇聯集中營。後來納粹與蘇聯兩者間是有矛盾衝突,但前期兩者的同謀合作是客觀事實。麦卡锡沒有殺一個人吧,把其與納粹相提並論,並不公正。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12:02 (UTC)回复
(:)回應反共的麦克熙本人也许没有杀过一个人,那么反共的希特勒本人有杀过一个人吗?反共的蒋介石本人也是没有杀过一个人,是吧?您说波兰?您最好也不要忘记,之前的纳粹德国与波兰联合瓜分捷克斯洛伐克 的那段历史。关于纳粹国家社会主义的关系和区别,维基百科上有专门条目,国家社会主义也不是希特勒才搞出来的,而是俾斯麦。本人看了阁下对1223的回复,请问江泽民杀过人吗?你们干吗那么仇恨他啊?“集中營”这类玩意在18XX年以前,在被欧洲殖民的美洲印地安土地上早就有了,欧洲人是知道如何搞的,根本扯不到苏联吧?而当大家知道苏联的古拉格的时候,希特勒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您所谓的学自苏联,有点穿越时空的感觉。苏联的劳改营是由于政治,而纳粹的和美洲土地上欧裔殖民政权所建立的集中营倒是处于相同的种族问题。您知道,您说到的“‘民主国家’向希特勒屈服”,的原因吗?他们都是所谓“民选”的“反共斗士“啊,对,纳粹德国和其他反共国家之间是有些矛盾冲突,但是他们之间的反共合作也是客观事实。您知道为何,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从1939算起,而不是从1931年或则1937年算起的吗?那是因为,纳粹下的德意志帝国依旧是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世界大战是西方殖民列强瓜分世界的大战。而中国这类非西方殖民列强,是否陷入大战,不是世界大战的概念。这也是,朝鲜战争不被算为世界大战的原因。二战的开端是,纳粹德国侵蚀了昂格鲁势力对世界的统治地位,这才是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启的原因。这和有无苏联根本无关,否则,二战也许应该从’民主国家’入侵苏联波苏战争就该开始算了。但不是啊,因为苏联不被认为是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也许以前的俄罗斯算,但苏联是另外一个议题了,即共产主义。--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8:50 (UTC)回复
已经离题十万八千里了,以及现在美国还是殖民政权?啥时候小粉红过来解放啊?--140.180.249.8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10 (UTC)回复
当然是啊,当年的杰斐逊,华盛顿.....都是欧洲殖民者啊,这个是常识啊。这也是为何在北美被要求说的是欧洲小岛上的英语。1776年是欧洲殖民者之间瓜分或独吞美洲殖民地盘之间的内斗,不是美洲原住的印地安民族反欧洲殖民侵略的独立运动。至今,欧裔殖民势力对北美的殖民占领并没有结束。--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52 (UTC)回复
要扯法輪功以外的無關維基百科議題去WP:知識問答好嗎?--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20:14 (UTC)回复
说不过就扯到两百多年前?大清亡了了解一下。北美被要求说英语?魁北克了解一下。--140.180.249.8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04:48 (UTC)回复
(:)回應反共的麦克锡沒殺人,其整個反共過程中,也沒人被殺。把麦克锡與納粹相提並論是完全錯的。蘇聯1917年即開始成立集中營,納粹集中營始建於1934年,曾派人向蘇共學習集中營害人經驗,是確有其事。蘇德合謀瓜分波蘭是二戰序幕。蘇聯還屠殺兩萬多波蘭精英人物,並栽贓成是納粹殺害的,維基上有對應條目卡廷大屠殺。在這一點正宗共產黨上是比其社會主義小兄弟納粹還要邪惡。從受共產黨訓練的周小平等網評員不知人類真實歷史和普世價值,可見共產黨的訓練手段能令被受訓者被操縱也並不自知。 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21:53 (UTC)回复
(:)回應user:Marvin_2009阁下,您不是说您了解北美吗?您应读的懂英文吧?请阅读下,集中营条目的的英文版本的相关内容。您在编撰反共故事的时候好歹依据一下历史事实,好吗?
...The United States set up concentration camps for Cherokee and other Native Americans in the 1830s.[8] ... From 1863 to 1868, the U.S. Military persecuted and imprisoned 9,500 Navajo and 500 Mescalero Apache. Living under armed guards, more than 3,500 Navajo and Mescalero Apach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died from starvation and disease.[9]...
...Between 1904 and 1907, the Imperial German Army operated concentration camps such as the Shark Island, Swakopmund and Lüderitz Bay camps in German South-West Africa (now Namibia) as part of its genocide of the Herero and Namaqua peoples. ...
各欧裔殖民政权起码自19世纪起在各个殖民占领地开始建设处理比如原住民的集中营了,好吗?也在海外殖民地设立过集中营的德国人需要向1917年才冒出来的共产主义的苏联学习吗?集中营是神马德国人搞不懂的高科技产品,需要向苏联学习?而俄罗斯在沙皇时代就有的卡托加的劳改营,倒是后来出来的苏联在时间逻辑上有本族的学习榜样,斯大林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关于波兰和苏联的大规模军事冲突早在(1919年-1921年)的波苏战争就开始了,好吗?不要把波兰搞的像小白兔一样嘛,1938年纳粹德国与波兰等联合瓜分捷克斯洛伐克[6]这就已经是二战“序幕”了。
前面都纠正过您对国家社会主义的谬误认知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俾斯麦建立起来的,一定层度上缓和了原本由于初级工业化而赤裸阶级对立的的社会矛盾。倒是俾斯麦死后的1917年,德国把列宁送回了俄罗斯才建立起来的苏联。非要扯“社会主义的师生”关系上,苏联怎么也扯不到当德国的大哥,恰恰相反。
最后,麦克锡主义反共只限于北美的白人吗?只限于麦卡锡本人吗?不是吧?由麦克锡主义掀起的西方血腥的反共攻势,涉及的区域遍布美洲、亚洲、非洲、欧洲的,比如,1960年代有CIA策划参与印尼反共大屠杀;还有西方对皮诺切特的法西斯反共的大力支持,这些都是麦卡锡主义的典范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13:39 (UTC)回复
(:)回應列宁受流放时,沙皇给列宁薪金和较好伙食。但列宁后来把沙皇全家残杀(用硫酸等)。苏联共产党于1917年开始建立的集中营邪恶程度是前所未有,连邪恶的纳粹三十年代也要到苏联学习建立集中营经验,纳粹两字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写,这些史实你自己在维基在网络上可找到依据的。谈到共产党邪恶程度超过纳粹时,美化共产党者称十九世纪如何美国和欧洲如何如何,不敢面对共产党在二十世纪的罪恶,一味粉饰。前边你谈到你方立场,是不是说只要持有共产立场后可不顾基本史实,编造任何谎言替共产党辩护。印尼排华,跟美国的麦卡锡是没有关系。当时中共操控印共马共等活动猖獗,一次共产党大会上,周恩来在莫斯库称只要中共一声令下,可令东南亚变成共产国家。之后,有印尼将军发动清共,无数华人受到报复迫害,但引起这些屠杀的中共完全抛弃印尼华人,没有丝毫帮助。有人象在江泽民条目有人不顾真实的历史,不顾维基的可靠来源方针,只按江泽民办公室授意库恩版江传在维基为江泽民粉饰宣传,我也难以相助。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03:44 (UTC)回复
(:)回應阁下,各个语言版本的关于“国家社会主义“的条目都说明清楚了,国家社会主义是俾斯麦时代就建立的。而且在1904年,国家社会主义的德意志帝国就建立过处理殖民地原住民的集中营。德国干吗要去落后于他们才出现的苏联学习?难道阁下参与过您所说的“集中营经验”的“交流活动”?是“万恶”苏联一方的,还是纳粹德国一方的? 阁下说“纳粹两字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写”,阁下是要说,俾斯麦是纳粹之父?啊,这样看来,原来德国纳粹不是1933年才上台的,而是在早在19世纪末就在台上了。
印尼排华就是“麦卡锡主义”在东南亚的实践啊,您干吗要掩饰大屠杀的本质呢?难道就因为麦卡锡主义是反共同道?哦,在您看来“中共操控印共马共等活动猖獗”;印尼大屠杀难道不恰恰就是麦克锡主义的CIA直接猖獗操控的结果?CIA授命在印尼扶植反共独裁傀儡,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印尼政府,对包括广大华人在内的无数民众实施大屠杀。为何有人要粉饰印尼大屠杀背后的那个对美洲原住民就开始实施种族灭绝的凶手?--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11:15 (UTC)回复
(:)回應纳粹是德国历史上的怪胎,阁下认为纳粹集中营延续德国早先的集中营,这即是在为纳粹辩护。你凭着中共灌输的虚假宣传,是不知道东南亚各国反华运动的由来跟早被解职的美国参议员麦克锡是毫无关系。美国使馆给予苦难中印尼华人以救助的。1998年印尼排华时,也是美国救助华人,中共没有丝毫求助,反而是支持印尼对海外华人的屠杀。周小平网评员竭力以各种谬论为共产党辩护,但失去利用价值后,也受共产党抛弃的。这与当初中国城市红卫兵被利用打倒刘少奇之后却被赶到乡下是一个理。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12:59 (UTC)回复
(:)回應阁下,干吗要否认德国早先在殖民地的集中营本来就是在搞的就是种族灭绝的事实?纳粹集中营是搞种族灭绝,德国早先在海外殖民地的集中营本来就是在搞的就是种族灭绝,怎么不是延续?请您不要因为本人用维基百科上就记载的有关德国早就搞过集中营的历史事实,揭穿了所谓的“纳粹建集中营得要向苏联学”的谎言,而毫无逻辑地栽赃本人神马“给纳粹辩护”好不?维基百科上集中营条目内都有的历史记录,你造谣神马本人“凭借中共灌输的虚假宣传”?还有,麦卡锡主义反共的欧裔殖民政权特务组织直接参与印尼种族大屠杀,而您却用所谓的“反华运动和麦克锡个人是毫无关系”来诡辩,把麦卡锡主义偷梁换柱地限缩为麦卡锡个人,根本是在用诡辩术给反华主谋涂脂抹粉,在帮助掩盖欧裔殖民政权在非欧地区用代理人实施的持续数世纪的种族屠杀。98年为何再次大量华人被屠杀,而没能提前逃离的根本原因。就是以台湾为基地的反共宣传导致的印尼当地华人被反共洗脑,误以为中国的敬告是共匪宣传,自己反共不会被牵连,结果深陷灾难。你这里还把责任反扣在共党身上,根本转移世人对凶手的注意力。欧裔殖民政权帮着给华人收尸是吧,就如他们在美洲大陆给原住民收尸数个世纪一样,好有爱心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8:56 (UTC)回复
(:)回應种族灭绝是纳粹集中营的罪行,在集中营#纳粹德国条目自己去阅读吧。条目开始处也有提到“集中营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单纯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强迫劳动,纳粹德国的集中营甚至进行种族灭绝式的屠杀。纳粹时期的集中营一词有时被用来指代灭绝营,但实际上,尽管纳粹集中营的艰苦条件使得死亡率居高不下,我们还是应将兩者加以区分,因為集中營並不是為了殺人而設計的。有些难民营也属于事实上的集中营,难民们由于不受欢迎以及治安隱憂而被拘留或隔离在难民营中”。在下从未听说纳粹之前的德国有种族灭绝的集中营,在下看来,把空前邪恶的纳粹罪行粉饰成继承德国历史,即是为国家社会主义小兄弟纳粹在狡辩了。纳粹集中营曾向苏联集中营学习经验是实有其事。刚看到中国媒体也已经刊登与我类似的观点,20世纪的两大极权罪行:纳粹集中营和苏联“古拉格”。 还有人民网报导苏联在1945年占领德国后继承纳粹集中营迫害百姓。历史一页:纳粹集中营成了苏联战俘营

其实近年来,中国媒体已经渐渐承认共产暴政犯下的种种罪行,比如前不久中共高官在财经杂志已经承认3000多万人死于饥荒的那三年气候其实不错,是共产党的错误政策导致了巨大灾难。象纳粹集中营和苏联“古拉格”两大极权罪行,3000多万人死于共产党错误政策,在许多人眼中早已是常识,共产党没有隐瞒的必要了。现在已经公开承认了。这方面一心为共产党辩护的也得看看现在共产党已经承认的错误了,不必再掩盖这些了。共产国际成立后在全世界煽动阶级斗争,作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中共建立后,至1949年成功夺取了政权。其后继续在其他国家煽动夺权,印尼反华,导火线在于印共阴谋夺权。国内媒体也有报导-印尼共捕杀陆军高级将领;陆军清洗数十万“亲共左派”其中谈到:“1951年,印尼共只有不到1万名党员;到1963年,党员人数超过了200万;到1965年,超过了300万,成为印尼国内人数最多的党,也成为仅次于苏共和中共的世界第三大共产党。.. ②1965年8月3日,苏加诺突然病倒,紧急召回了正在中国访问的印尼共领袖艾地。与艾地同机返回的中国医生对苏加诺的病情非常悲观。8月中旬,印尼共举行政治局会议,通报和讨论了苏加诺的病情,艾地在会上表态:是我们首先扑过去呢,还是等着让别人扑过来?我更倾向于先下手。③ 1965年9月30日深夜,在印尼共的策划下,印尼总统卫队营长翁东中校等人发动政变,6名陆军高级将领人头落地,此即“九卅事件”。随之陆军将领苏哈托发动反扑,翁东等人溃败,苏加诺成为傀儡,包括印尼共领袖艾地在内的数十万人被清洗;被误杀者不计其数。” 你所给的麦卡锡主义条目中根本把麦卡锡主义没有与印尼反华联系(对此,你从未给出过任何证据)。相反,该条目中有提到“麦卡锡主义也因纯历史问题而颇富争议。随着苏联克格勃档案的解密与联邦调查局维诺娜计划的公开,人们才发现共产主义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对美国进行渗透。美国共产党得到了苏联共产党的资助,并被后者控制;因此,美国共产党员常常被指责是苏联的间谍。当时一些评论家认为,这些证据证明麦卡锡主义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另一些人认为美国的确存在严重的颠覆威胁,而这种威胁需要用到极端的手段办法。另一些人认为虽然麦卡锡主义太过分了,但当时一些历史学家轻视了在美国的苏联间谍或是美国共产党反民主的本质,后一种观点得到了一些托派的认同,作为反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他们遭到美国共产党的迫害。”美国长期受共产国际滲透也是实有其事,这儿举一个例子,1946年中国民族英雄孙立人将军在东北打败中共最厉害的林彪部队,在即要消灭中共军队主力的关键时刻,蒋介石受到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巨大压力而叫停了孙立人,把孙立人调到台湾练兵。马歇尔疑似苏联间谍。美国人是支持了中国的抗日战争,但其后的中国内战时,美国人受苏联间谍在华盛顿滲透的影响以及中共当时的亲美民主宣传的影响(中共在四十年代多次声称向往美国民主制度),停止支持蒋介石,间接支持中共,相当于中共在苏美两个超级大国联合支持下打败了蒋介石。蒋离开大陆后,美国认为自己对中共有功,期望与中共建交,但毛向来是过河拆桥(后来的红卫兵小将也是被利用后抛弃),决定向苏联一边倒之后,以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把美国大使赶走。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2日 (四) 15:39 (UTC)回复

解釋一下為何你認為是中立的

中立是中立地說一件事情。我放POV模板是因為法輪功條目確確實實並沒有以合理篇幅解釋中共觀點。--1233( T / C 2018年7月4日 (三) 03:08 (UTC)回复

(:)回應-1233您好,謝謝您的意見,在條目討論頁過去有些討論,我們可以在條目討論頁具體交流對話。而在下該次操作也快了些,應該先在討論頁留言,請您談看法,彼此交換意見。在下已留言表達初步意見,謝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4日 (三) 07:09 (UTC)回复


(:)回應-1233用戶好!我來嘗試回覆一下您的問題。一,中共江澤民相關勢力作為鎮壓一方對法輪功的說辭均屬妖魔化仇恨宣傳,不少中立學者有談到這一點。我看來惡劣程度不次於希特勒的反猶太人宣傳。二, 條目中引用的許多第三方來源文獻已經大量涵蓋了中共觀點。比如 美國自由之家的國會書面證詞“The Origins and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Campaign against Falun Gong” 如此經過中立機構間接引述中共觀點,對於江澤民仇恨宣傳比較客觀的描述了,不至於讓維基百科變成江澤民仇恨宣傳的工具,也符合維基第三方來源的指引。您可能先前不清楚這些來由,請考慮對於按維基方針大量客觀引用第三方來源的條目是否不適合再添加POV模板了。您也可注意到有中共黨員和蟆蛤組織成員和上海幫社群成員等長期來在江澤民條目大量引用江辦推出的江傳為江澤民粉飾罪行,在法輪功條目則作反法輪功仇恨宣傳或者對於比較客觀可靠的條目加上POV模板誤導讀者。也有個別管理員在附佛外道條目把條目保護在一位曾在江澤民條目添加大量源自於江辦第一次文獻宣傳的用戶剛添加國內一次文獻宣傳內容的狀態,卻“誤稱”該狀態是條目穩定狀態,被指出問題後長期不作更正。中共勢力表面上看來很不小的,並在負面影響世界,象納粹勢力當初也席捲歐洲,民主國家紛紛向希特勒屈服。願維基用戶按維基方針防范中共的侵蝕,保護好自由的百科全書這一方乾淨的所在。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12:34 (UTC)回复
(:)回應阁下,您拿和您一样反共的一方的东西当证据,那个不能叫做“中立一方”或神马“第三方”,只能叫“我方材料显示”。希特勒反犹,那是种族问题,这个历史在希特勒存在之千百年以前就存在,希特勒死了的今天也存在;而您和中共之间属于政治斗争问题。谁妖狐谁,这个是个相对视角问题,比如阁下上述的所用措辞。此外,纳粹势力恰恰现在在有您说的有“自由之家”的北美就很兴盛啊,而且享有那个神马修正法案保护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30 (UTC)回复
(:)回應阁下不了解北美吧?納粹象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不敢公開猖獗。自由之家是一家有聲望的中立人權機構,接近於大赦國際,尊重普世價值。目前世界上除中國外只有北韓古巴越南是在共產黨統治下,世界上其他各國普遍反感於共產黨對百姓的殘暴統治,按閣下的意思,難道來自於四個共產國家之外來源均非中立,非第三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arvin 2009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9日 (一) 21:53 (UTC)加入。回复
(:)回應北美纳粹“象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吗?看不出来啊。在下比较好奇,在北美当法轮功团体和白人纳粹团体相遇的时候,会是谁打谁?或则,欢聚一趟共享反共经验?希望了解北美的阁下能给些实例,或促成一些实例。而阁下说说的那些自诩的“自由之家”或“大赦国际”这类都是西方专政系统的外围附随组织,他们能被您说成“中立”,实在是让人无语。那些西方专政系统的附随组织的相关活动规律基本是,当西方政权需要攻击那些被敌视的非西方国家了,被您描绘为“中立”的附随组织就会积极跳出来大声控诉某几个“人权暴行”,而后就是那些地方发生大规模战乱,被西方政权敌视的国家政府被颠覆,而后就是连绵的杀戮。然后,神马自由之家啊,神马大赦国际啊....就又消失了。这个和日本侵华时候,那些所谓保护侨民,或者寻找失踪士兵的把戏,没有本质区别(当然,日本会的也是从他的西方老师那里学来的) 。还“普世价值”,全球现在近70亿人口,您有对近70亿人口的关于“价值观取向”的问卷调查的实际统计数据吗?若您连数据统计的材料都拿不出来就扯“普世”,这不是典型的“挟天子令诸侯”的把戏嘛。阁下所谓的“各国”是指西方阵营及其辅助的各个傀儡政权吧?他们是“第三方”吗?--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13:31 (UTC)回复
(:)回應看来你除了为纳粹和共产党一味辩护之外,还听信江泽民的610邪教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实际上,除了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在其他国家,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得到普遍尊重。举一个最近看到的例子,6月20日美国国会山数千法轮功学员集会,我看了录像,许多非政府人士和国地议员的演讲令人感动。 其实,在九十年代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社会也普遍受到欢迎的,当时中国的许多媒体曾表扬过法轮功。你谈到西方专政系统?这是不成立的,普世价值是民主国家的立国之本。实际上共产党才是专政,这一点共产党自己也承认的。共产国家正因为专政暴力才受到非共产国家的谴责。比如,共产党成员一般不能公开党员身份申请签证进入美国的。你所精通的CCTV对民主国家的灌输仇恨宣传,没有一点是真实的。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03:44 (UTC)回复
(:)回應 “为纳粹辩护”的是阁下,还是别人啊?阁下是否可以展示下法轮功团体和北美纳粹交锋的实例啊?本人只是看到,纳粹积极反共,阁下也属于积极反共的一方仅此而已。所以本人比较好奇,在北美法轮功团体遇到纳粹团体是会打架呢?还是欢聚一堂共享反共经验?
法轮功团体自己不是说中国媒体被共产党给包办的吗?您这里要描述什么“九十年代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社会也普遍受到欢迎的,当时中国的许多媒体曾表扬过法轮功。”难到,阁下是要炫耀法轮功和“邪恶的共产党”曾经多亲密吗?您上面曾描绘到德国纳粹和“万恶的共产苏联”有过短暂的“亲密”,阁下是要大家留下这样的印象吗?
西方怎么就“民主”体制了?西方社会是全民执政?还是依旧是极少数专政人士决定社会走向专政体制?请您告诉大家北美的任何一项法律是全体民众参与决策,共同实施的结果吗?有社会全体民众共同背书的证据吗?您既然号称那里“民主”,那么那里的全体民众为何依旧要总被人统?除了,您在帮着粉饰西方的反共专政体制以外,本人看不出任何西方社会实质全体民众当家做主的证据。
共产党承认他们的社会制度依旧属于专政,这恰恰非常诚实啊,因为社会不是全民执政,而依旧如任何社会体系一样,只是由占社会人口少数的专业人士专职从事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而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则从事其他行业的事务。--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11:32 (UTC)回复
(:)回應维基的纳粹主义条目,明确提到“「納粹」音譯自 Nazi,本身是縮寫,來自德語的「國家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指1933年至1945年间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这國家民族社會主義是专门指纳粹,你用什么十九世纪俾斯麦如何,是为纳粹在辩护了。阁下的许多言论确有美化纳粹和共产党。把世界历史上的怪胎纳粹和共产党的空前罪恶,比如用几个世纪前殖民者迫害原住民历史来掩饰(难道因为西方殖民者曾迫害原住民,德国纳粹就应迫害犹太人?共产党就应迫害法轮功了?)。民主国家有民主选举(并非中共搞的虚假民主选举,全国的合法选民选举的议员们是代表全国选民在立法),总统也是经历全国民主选举出来,是应依照法律施政的。民主制度与共产专政是完全不同的。在九十年代中共江泽民政治势力大规模非法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之前,中国媒体对法轮功有过独立客观的真实报导。比如这是《羊城晚报》1998年11月10日着头版报导(扫描件) 希望阁下不要老考虑什么你方中共立场,而应努力查询了解中共灌输宣传之外的真实可靠历史,再作衡量。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12:59 (UTC)回复
(:)回應朝鲜还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缩写呢,阁下会说朝鲜民主吗?何必用双标不停地借纳粹玩弄文字游戏。反共者给纳粹戴神马“社会主义”的帽子根本无非为服务于自己的抹黑共产党的伎俩而已。是,纳粹剥夺犹太人的财产,但也只“剥夺犹太人”的财产,纳粹从来不剥夺他们同族资本财阀的财产。大家都清楚,希特勒是由于坚定的反共姿态而靠资本财阀资助上台的,而且通过种族清洗帮助容克财阀扩大资产。
请阁下停止造谣把戏,好吗?国家社会主义就是俾斯麦建立起来的。纳粹是纳粹,维基百科都有各自的条目明确记录。怎么,到阁下这里变成本人“给纳粹涂脂抹粉”?果然如,User:Erquanmen给本人的留言所说的[7]
...此条用户会无视一切不利于TA的论据,一味散播自己的观点,进而倒打一耙反指责你...

中共媒体上面曾登载过法轮功广告的的内容就变成了“独立“、”客观”?没有的话,就变成了“灌输宣传”?呵呵,何必不断双标嗫?。法轮功为敛财自觉自愿委身做欧裔殖民政权反华反共的代理人,就如当年川岛芳子等等自觉自愿甘当日本侵华的代理人一样,相关人士自己主动卷入反华反共的国际政治角逐,就不用扯什么所谓的“被迫害”了,不就是被人断了骗财之路嘛。还有,就不要粉饰神马北美纳粹“不敢公开猖獗”了,本人就没有看到法轮功有过和纳粹组织斗争的任何资料,倒是和纳粹一个立场积极反共。而且,法轮功在自己控制的言论平台上面大搞言论审查的手法,一点不逊色于他人,不要假装自己多“民主”。
哇,还“西方民主选举”?阁下您能给出西方社会让专政者捞取肥缺的大规模票选是全体民众自主发起实施的证据吗?而且,为何“民主”被限缩到所谓“选举”的范围内,而不是全部社会治理事务?还有,所谓的“总统”、“议员”等不是专政者,还能是啥?把社会治理的大权放弃给专政统治阶级,是全体民众在当家做主?还是缴械投降、放弃权力啊?阁下就不要扯“依照法律”了,谁订立的所谓“法律”?是全体民众吗?您干吗躲闪回避回答本人前面提出的问题啊?
请您告诉大家北美的任何一项法律是全体民众参与决策,共同实施的结果吗?有社会全体民众共同背书的证据吗?
西方的专政游戏系统,是那里的全体民众参与制定的结果吗?有证据吗?阁下,干吗要帮西方专政机器涂脂抹粉嘛,干吗不老实地承认西方自己搞的就是少数人把持社会秩序的专政体制嘛。--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8:40 (UTC)回复
我覺得重點不在於事情是否由人民執行,如果沒有領導人,會亂,如同現在維基每個人都可以刪除條目,都可以封禁他人,何來客觀中立?再看古代村落,也會推選出一個代表性的村長替整個村落做發言與處理事務。但是我覺得與民主國家不同的是,如果習近平真的做到不得民心時,中國人民有辦法替換掉他嗎?其他民主國家應有一套對於上位者不信任時可用的法律,但我不知中國有無,甚至有無人用過,抑或用過還活著的人。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12日 (四) 10:00 (UTC)回复
阁下,您显然不认同民主的可行,觉得社会没有专政者统领无法运行。既然,根本不是全体广大普通民众一同治理社会的西方专政体制,何必非要给它套一件皇帝“民主”新衣呢? 不是就不是嘛,何必自我洗脑,自我欺骗?(维基若真人人可删,本身也不是问题,反正人人同时可以添加嘛,这才是人人平等的自由嘛。现在的维基其实根本不是神马“自由”的百科,只是免版权百科而已,翻译或用词就根本是在忽悠人,完全定位不准) 
阁下对于中国的专政体制的疑问,也是很有点多余。若不得人心了,也就没人听了,这就也已经实质替换掉了。就如,假若某人自称为上帝,别人也就笑笑,理睬都不理睬他,一个自我意淫的“上帝”,和普通人有啥不同嗫?又比如,开一家商店,别人来的不来,那家所谓商店能卖出啥东西,怎可能赚得一丝一厘?其实,在西方专政社会,要不认同,有没有被称为法律的人造法是否纯在也同样根本不重要。所谓的总统被不认同者枪毙、被暴力颠覆...的实例不罕见。所以,所谓“能不能替换掉”这类貌似的疑问,本身是完全脱离现实的多余的所谓疑虑。
阁下说到所谓的法律,在人类社会所谓的法律本身就是人治的结果,完全能不受人操制的,那只有自然法。在东西方的各个专政社会里面由专政人士独裁出来的的法律,若没有人认同,也就是废纸;有人认同并得以执行了,人造的所谓法律才“存在”于人类社会,无论东西方,无论古今,人造法均如此。所以,一部人造的法律可以让所谓法官、所谓律师去任意按照所谓自由心证去强奸。同样的案件,遇到不同的法官,就会给出不同的判决。这就是人造法的在人类社会的现实。--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13:45 (UTC)回复
我想你我對民主都有一點觀念偏差,民主簡單說:不是君王說什麼就是什麼。我覺得「全部」人民都依照「自己」的想法做事不能稱作民主,應該稱作「自私」。為什麼西方政治體系不能稱作專制?因為做不好,就有另一群政治理念不同之人獲得權力,這是與一黨專制的中國不同之處。如果共產黨做不好,有哪個在野黨能夠取代他們呢?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12日 (四) 14:23 (UTC)回复
对呀,朝鲜的全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表明朝鲜是社会主义小兄弟;这与纳粹全称是「國家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表明纳粹是社会主义小兄弟是同样的道理。至于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民主一词,他们自己称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称与资本主义的民主完全不同。毛泽东有所谓人民民主专政一说,他的所谓民主其实即是规定他本人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任意镇压百姓。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学说,实质上即阴谋夺取掌控天下权力由共产党党魁任意使用,马恩过世前后社会主义阵营产生众多支派,支派间时有合作,也有互相争斗,打压,有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从人道出发反对共产党暴政,但他们都是社会主义者。纳粹既然叫做国家民族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支派。九十年代,江泽民未公开镇压法轮功之时,中国众多媒体对法轮功有过自由报导。对政治运动下的揭批谎言,有人不加思考全盘接受,却把镇压之前媒体在没有政治指挥棒下自由报导称为广告。这儿再举中国青年报在九十年代一则报导-1998年8月28日,《中国青年报》以《生命的节日》为题介绍98年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上1500人的法轮功队伍的良好表现和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并配以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上个月在华盛顿DC的国会山也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出现。法轮功学员在其他国家,没有受到镇压,本就是可自由活动,在99年镇压前的中国,也是如此自由活动,有媒体非经政治干预的自由报导,这不是非常正常的事?为何非要编造跟中共合作之流东西?实际上1995年时法轮功因教人向善及神奇改善健康还是中国气功协会中最受欢迎的一员,在中国社会各界受普遍欢迎,但中共试图利用来搞政治与赚钱,中共当时命令在法轮功中成立中共党支部,中共也命令学法轮功必须交会员费(法轮功)。这两者均与法轮功的原则相背离(不参与政治,学法轮功是免费的),故法轮功拒绝接受这些命令,主动退出了气功协会,中共渐渐开始谋划打压。但这一切是中共幕后政治,不少媒体当时还在自由报导。西方民主社会,并非你所说的专政(尽管共产党从小给中国人如此灌输)。对此话题,你自己查阅文献可弄清楚的,上边一位用户回复得很好,我不多说了。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2日 (四) 15:39 (UTC)回复

請勿大幅刪除他人留言,已屬破壞

@Sanmosa您好,您以NPOV理由刪除19000字元的他人留言[8][9]。提醒您,這是互助客棧,不是條目。刪除修改他人留言,是屬於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2日 (四) 02:14 (UTC)回复

如果是「宣傳」、「攻擊」,Sanmosa您是否先看看蘇州所寫的,與事實不符的情況?(1)在下是回應說明,(2)另外IP用戶與Marvin是在各自討論交流,提出各自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3日 (五) 11:25 (UTC)回复
一、蘇州的留言與其他留言沒關係,不判斷;二、看不出是「交流」。Sæn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5日 (日) 06:12 (UTC)回复
这个主题是苏州老乡发起的讨论,这位朋友不判断,那么我来说几句。其实是此主题是虚假命题。按维基规则引用第三方可靠来源,被其说成是法轮功支持者如何如何,是不是一种攻击?而有的用户,大量使用江办授意的库恩版江传,在江泽民条目为江泽民洗地。包括曾在用户页声明的中共党员,也参与其中。在法轮功相关条目,则用江泽民相关的来源,为江泽民镇压背书;或者把不存在NPOV问题的条目强加一个NPOV模板。曾有管理员公正执行维基方针,却受到苏州老乡发起罢免,称其支持法轮功(这位老乡可能不知道在江泽民控制之外的世界,支持法轮功并非什么罪行。何况执行维基方针不等于支持法轮功)。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并没有执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指令这样的方针,苏州老乡也并非生来是中共党员,何必如此热衷在维基百科推销江泽民的镇压?须知维基百科并非江泽民政治宣传工具。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24日 (二) 13:38 (UTC)回复

直接引述时的来源

比如,条目中提到明慧网说什么了(比如生病不用吃药的例子),直接用明慧网的来源应该可以吧?--苞米() 2018年8月2日 (四) 01:54 (UTC)回复

按第三方来源的方针,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使用法轮功相关的来源,比如明慧网来源,与使用江泽民镇压一方的来源一样,两者均是在用一次文献了,故均不宜使用。关于生病不用吃药一说,应是来源于江发动镇压时的宣传。从法轮功朋友处了解到,他们认为修炼后身体健康了不生病,何必要吃药?比如此则明慧网文章有一节标题是“生病是否吃药的问题”。我不赞成在条目引用江的宣传,也不赞成在条目中引用这样的明慧网来源。小莲庄处士 2018年8月2日 (四) 03:25 (UTC)回复
(*)提醒WP:八種來源,搭配WP:第一手來源互相參照,可能會有一些新看法。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日 (四) 03:37 (UTC)回复
多谢吉太小唯!受教了。在下完全同意WP:八種來源一文提到的宜引用“独立、可靠、非一手来源。”小莲庄处士 2018年8月2日 (四) 03:57 (UTC)回复

泰国王室成员条目的中文名“郑X”需要重新检视

现下泰国曼谷王朝10个国王的条目里均写有“郑X”的中文名,普密蓬·阿杜德的子女条目也都有“郑X”的中文名,但缺乏来源佐证。据史料记载,拉玛一世至四世在位时,泰国和清朝有朝贡外交,国王在外交文书中自称姓“郑”,分别叫做“郑华”、“郑佛”、“郑福”、“郑明”,这一点并无疑问。但拉玛四世时,由于种种原因,泰国终止了和清廷的朝贡关系,不再与清朝有官方往来。此后泰国诸王是否有“郑X”的中文名,需要打一个问号。《清史稿》中提到拉玛五世和六世,只是称为“抽拉郎公”和“马活提路特”,照此来看,拉玛五世以降的6位国王,应该没有“郑”姓中文名。

翻阅各条目的编辑历史可知,拉玛五世以降诸王的中文名,最早出现于2008年10月6日。当天,@Pangguanzhe~zhwikiTalk:却克里王朝贴了一个22字的所谓“泰国王室汉名联”(昭华佛福明隆宝光禧固冕 彰夏圣德馨善玉润泽成玺),第二天有人在凯迪网络发布了这个汉名联([10])。按照这个汉名联,泰国王室的汉名已经不间断地排到了拉玛二十一世。而这个汉名联,在互联网上找不到更早的来源了,真伪不言自知。2009年4月22日,210.73.58.126将“中文名郑隆”写进拉玛五世条目;2010年6月11日,@Fayhoo将“中文名郑宝”写进拉玛六世条目,将“中文名郑光”写进拉玛七世条目,将“中文名郑禧”写进拉玛八世条目,将“中文名郑固”写进普密蓬·阿杜德条目;2014年5月26日,115.165.214.27将“中文名郑冕”写进时为王储的玛哈·哇集拉隆功条目。这6个中文名添加时都没有提供确切的来源,过了数年之后,才有人为其中部分中文名提供台湾、马来西亚等地华文媒体的新闻报道作为来源。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新闻报道很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受了中文维基的影响,用这些报道作泰王中文名的来源,欠缺说服力。

2015年2月24日,202.84.75.222为提帮功王子添加中文名郑功;8月20日,同一IP又为诗琳通公主朱拉蓬公主思蕊梵娜瓦瑞公主帕差拉吉帝雅帕公主乌汶叻公主藍寶石·詹森公主詩麗吉·詹森公主分别添加中文名郑琳、郑蓬、郑思、郑雅、郑汶、郑宝、郑詹。这些中文名均由“郑”字加上中文译名中的一个字组成,显然是该IP编造出来的。

总之,泰国王室成员的这些“郑X”中文名需要重新检视、清理一下,避免误导他人。--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13日 (五) 18:13 (UTC)回复

BBC中文网的报道也曾中过招。2016年2月23日,《柬埔寨为迎接泰国公主访问打造豪华厕所》一文提及诗琳通公主中文名为“郑琳”,显然是受到了中文维基的影响。--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13日 (五) 18:21 (UTC)回复

(:)回應:泰王的名字我当时应该是参考日语维基而加入的—Fayhoo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01:40 (UTC)回复

@Fayhoo我看了一下日文维基的编辑历史,最早应该也是@Pangguanzhe~zhwiki于2008年10月6日将这些中文名添加进日文维基的[11],与他编辑中文维基是同一天。--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54 (UTC)回复

这些中文名官方都没有提及,连可靠的来源都没有。——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4日 (六) 17:02 (UTC)回复

(~)補充:比如诗琳通公主,她的书法提的名字是“诗琳通”,没有“郑琳”。——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0 (UTC)回复
还有郑固郑隆两个重定向,是否提删?--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07:51 (UTC)回复
会去提删的。——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5日 (日) 17:26 (UTC)回复
翻了一下資料,沒有發現可靠來源,支持删除。--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10:39 (UTC)回复
全去掉吧--1233( T / C 2018年7月22日 (日) 16:04 (UTC)回复
那么综合这次讨论的意思,就是所有加入的内容,都需要可靠來源?--Ktsquare 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1:57 (UTC)回复
這是基本原則。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26日 (四) 02:50 (UTC)回复

關於本人多次指出某用戶作出明顯侵權行為(幾乎完全是複製貼上)但反被指不實指控的問題

user:JNO1經常性地侵權(先強調,我指他侵權是因為他的做法完全是從來源複製貼上,且幾乎沒有絲毫改動一字,部分例子見[12][13][14],本人有一些編輯也因為所謂「內容相似」而被指「侵權」,何況是他那種完全是複製貼上的),有幾次都是因為我提醒或作出警告他才願意去「略作修飾」,還數次跟我說他侵權不是故意的,甚至反過指責我「假定他故意侵權」是沒有善意推定(見他的討論頁),我有合理理由懷疑JNO1犯了WP:GAME。--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15 (UTC)回复

很明顯閣下是在惡意推定,我己說明過往並非故意犯錯,而且己作出修改,如2,閣下是在對我作出不實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10 (UTC)回复
也強調一點,首先說出「我在假定JNO1侵權是故意的」這種話的人正正是JNO1自己。--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2 (UTC)回复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JNO1的意思是他每次明顯侵權(完全直接C&P)都不是故意的,反而是每次都提醒他的本人是在WP:BULLY他和沒有對他作出善意推定,老實說我覺得這很可悲。--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6 (UTC)回复
是No1lovesu己說“認為經常重犯一件事也可以竟然不被定義為故意的行為”,加上WP:GAME的指控,可以作善意推定嗎?--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4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在假定JNO1侵權是故意的」這句話,是閣下對我說「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之後。--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7 (UTC)回复
所以閣下之後乾脆承認是故意?--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2 (UTC)回复
請JNO1別隨便更改他人的標題,還有你是作出過修改,不過是被我提醒過後,然後不久後JNO1歷史重演,再次「不小心地」用幾乎是複製貼上的方式侵權[15]。--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8 (UTC)回复
No1lovesu的標題明顯有誤導成分,不實指控是指WP:GAME--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4 (UTC)回复
把WP:BULLY跟不實指控放在一起的是你自己,先看你自己在上面寫甚麼:「閣下是在對我作出[[WP:BULLY|不實指控]]」。--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1 (UTC)回复
不實指控是回應WP:GAME。--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3 (UTC)回复

又被JNO1「遊花園」了,總之JNO1是想告訴我們,JNO1是永遠不會犯錯的,指出他有犯錯尤其是明顯侵權的都是在WP:BULLY他和作出不實指控,JNO1每次C&P的侵權行為都不是故意的,無論他侵權多少次也絕對不是,我們一定要善意推定,JNO1每次侵權都是不小心的,指人發現侵權了就修飾一下語句就行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7 (UTC)回复

是No1lovesu在「遊花園」了,還用標題作出誤導。--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2 (UTC)回复
對,差點忘了一點,就是錯的都是別人,JNO1無論侵權多少次和有多誇張也是不得指責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4 (UTC)回复
不得指責?看來被No1lovesu指控後連辯護也不可以--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8 (UTC)回复
閣下可以一直侵權一直辯護下去,別擔心指責你的都是在bully你。--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02 (UTC)回复
閣下的還認定“一直侵權”,明顯是惡意推定。--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08 (UTC)回复
怎會呢,反正閣下侵權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那又怎會有惡意呢,同理,既然有人殺多少人都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那又怎會有惡意呢,這樣本來根本就不能惡意推定,因為侵權者和殺人犯根本沒惡意。--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31 (UTC)回复
No1lovesu將非故意侵權者比附為殺人者,這種類比是在暗示其他維基人我數次非故意侵權犯錯(即使有修改補救)是不可原諒嗎?--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42 (UTC)回复
  • 你们俩无聊不无聊。故意不故意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我就问3件事:
  1. JNO1是否多次侵权?
  2. JNO1是否在多次被告知后仍在做侵权编辑?
  3. JNO1是否能够理解自己什么样的编辑是侵权的?
是不是故意的當然不重要,我長篇大論地跟JNO1「遊花園」和以殺人者作比喻,是讓大家看清楚他的思路,也某程度上解答了以上三條問題。--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2:19 (UTC)回复
不好意思,被告知编辑侵权己作出修正,而且是不是故意也重要,否則WP:FAITH就不是方針,以殺人者類比本身就違反WP:FAITH。--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2:56 (UTC)回复
@Inufuusen看看,解答了3個問題了吧。--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09 (UTC)回复
说那些没用的干啥。已充分警告就行了。主观意愿不重要。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8日 (三) 13:31 (UTC)回复
然後對侵權內容作出修改。--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0 (UTC)回复
讓你見識一下維基社群裡最能wp:game的人啦。--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33 (UTC)回复
“遊戲維基規則是指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阻礙維基百科目標實現的行為。”而被提醒编辑侵权己作出修正。如閣下所說,閣下確是最能wp:game的人。--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3 (UTC)回复
再有一次,就直接提报破坏就行了。说那些没用的干啥。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24日 (二) 04:35 (UTC)回复
受到指控“故意”還不可以否認?--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6:35 (UTC)回复
這是個好機會讓大家欣賞一下唐琳玲法院偷拍案中的主審法官在面對「戰無不勝」的唐女士的「舌戰群儒」(絕非賊喊捉賊、強詞奪理、無理取鬧)神功下有多無奈,而且就算唐女士被放了一馬,她的「英勇事蹟」已全城皆知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09 (UTC)回复
及不上犯錯的我遭受某人沒有根據地指控為“故意侵權”。--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18 (UTC)回复
對了,「故意侵權」本來就是某人自己「自曝」的呢,侵權者自己非要「惡意推定」他人指責他「故意侵權」,有夠好笑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40 (UTC)回复
如果某人沒有指控“故意侵權”又何必持續反對“不小心侵權”的善意推定,又沒有人否認犯錯侵權的過失。--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55 (UTC)回复
還有我想請教一下大家,一個人在被提醒多次後依然接二連三地大篇幅複製貼上,還宣稱是「不小心」的,反過來指責別人是「在沒有根據下說我故意侵權」,這種人,是學習能力極度低下的人,還是的確是故意搞事侵權的人呢,還是有第三種呢?--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45 (UTC)回复
反正某人認定犯錯一定是故意搞事的(即使沒有根據),沒有不小心犯錯的可能,而且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55 (UTC)回复
這個人呢,還把自己多次的「不小心侵權」比喻成「出門不記得拿東西」,似乎對某個侵權者而言,侵權這種不尊重來源提供者、不尊重知識產權(甚至屬於犯罪)以及會為維基百科帶來嚴重影響的舉動就是「出門忘帶東西」這種小事,這種人到底是否意識到自己犯了甚麼錯,我就不「惡意推定」了,不過呢,這個人非要千方百計地惡意推定他人是在指責他故意侵權,而「故意侵權」四字本來就是他首先說的,自已說漏了嘴還要怪人,這又是何苦。--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03 (UTC)回复
不知某人是否在惡意推定我「故意侵權」,也不知在我承認犯錯還在指責我甚麼(如果不是指責故意侵權)。還有某人執著於「故意侵權」四字是誰首先說而不是有否指責我故意侵權,不知何意--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18 (UTC)回复
某人整天把「故意侵權」掛在嘴邊,在沒有根據下惡意推定他人指責他故意侵權,現在還反過來指是別人在執著這四個字,這個人還把侵權這種可以被指犯法的事比喻成「不小心把東西留在家」的小事,真可怕。--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31 (UTC)回复
某人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還反過來指責別人“在沒有根據下惡意推定他人指責他故意侵權”,既然如此,某人就該表明自己有否指責他人故意侵權,有或沒有就可以。--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37 (UTC)回复
總之呢,如果一個人在被提醒多次後依然接二連三地大篇幅複製貼上,還宣稱是「不小心」的,反過來指責別人是「在沒有根據下說我故意侵權」,這種人不是學習能力低下、把他人的善意提醒當作是耳邊風且智商有問題的人,就是故意侵權的人,既然某人否定他是後者,那麼就只剩下前者這個選項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40 (UTC)回复
長時間內偶然犯錯數次,在某人眼中必然是「接二連三地」,可以在沒有根據下惡意推定別人「智商有問題」或「故意侵權」,還可以反過來指責別人“在沒有根據下惡意推定他人指責他故意侵權”同時不對「指責別人故意侵權」這指控作出否認--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48 (UTC)回复
這種程度的「長時間」內和所謂的「偶然犯錯數次」竟然不算是接二連三,真神奇,一定是我的中文水平不好,而不關寬己嚴人和賊喊捉賊的的侵權者的事。還有呢,完全徹底的複雜貼上的行為,不論時間距離多遠,在被提醒或警告後還再犯下這種低級錯誤的,不是智商有問題,就是故意犯賤。--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59 (UTC)回复
某人當然可以認為發生在「長時間內偶然犯錯數次」乃至「一年後犯錯第二次,二年後犯錯第三次」內的被提醒或警告後改正,再犯錯再改正是接二連三,不過這並不能証明是「故意侵權」。某人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當真是賊喊捉賊。還可以在沒有根據下惡意推定別人「智商有問題」或「故意犯賤」。--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06 (UTC)回复
真是神奇,好像小偷「偶然」偷件東西就不是故意偷東西似的(對於那些把侵權[實際上無異於偷竊]當作是「不小心忘記帶東西」的人.是不會理解的),何況從來就沒有人要證明任何人在「故意侵權」,也根本沒有人指責別人在「故意搞事侵權」,不過如果有小偷,不,如果有侵權者非要對號入座,或者是侵權者自己的中文水平不佳,或者單純是在賊喊捉賊,那我也沒有辦法。還有那個侵權者很搞笑,先是自己說漏嘴,自己說出「故意侵權」四字(本來根本就沒人說他故意侵權),現在還在一直讓別人承認「指責他故意侵權」,真神奇。--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21 (UTC)回复
如果從來就沒有人要證明任何人在「故意侵權」,某人只要表明自己有否指責他人故意侵權,有或沒有就可以。當然某人能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以故意偷東西類比指責別人「故意侵權」,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人是故意。神奇的竟是誰首先說「故意侵權」四字比是不是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更重要。某人理解有誤,首先說「故意侵權」四字是承認故意侵權?不知所謂「說漏嘴」是漏了甚麼?--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30 (UTC)回复
某個人自己妄想出來一個靶子自射自爽,還要讓他人表明這個靶子是否存在,原諒我受不了和不想回應這種蠢事。我在特殊學校參觀時,也遇過一些不斷重複(或對於某些人而言是「偶然」)做蠢事的學生,這些學生是很難管教的,因為他們把你說的話當耳邊風,絲毫不懂得尊重別人的善意提醒,當然,由於是特殊學校的學生,對著他們當然要付出更多愛心和耐性,如果某個「偶然」犯錯的侵權者也想得到同樣待遇,我會很樂意地把他當作是特殊學校的學生看待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35 (UTC)回复
如果一個小偷(再說一次啊,侵權和偷竊是沒甚麼分別的)「偶然」偷走了人家的東西,被警察叔叔抓到後,警察叔叔是不會理會那個小偷「不小心拿了別人的東西」這種辯解的,是不會去找證據去證明他「是不是故意」的,警察叔叔只會罵一句「你智障啊」然後把小偷關進去。--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43 (UTC)回复
真是神奇,某人能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以故意偷東西類比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難怪可以不承認又不否認,當然對某人來說指責他人「智商有問題」或「故意犯賤」這己經是「善意」。侵權和偷竊類比,不過侵權行為有不小心犯錯,雖然某人一直在證明(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是不是故意」)--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44 (UTC)回复
我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還是那一句,某人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話說回來,在香港法院偷拍的那個疑似神經病人士,法官有沒有找證據去證明他「是不是故意偷拍」喔,沒有,人家沒有聽她的廢話(她也是挺可憐的,說了一大堆智障廢話,可是沒一個人幫她說話),乾脆地把她關進去了,香港社會也從此把她當作是飯後笑料。--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0 (UTC)回复
哎喲,侵權行為原來真的是可以「不小心犯錯」的,我在某個網站或某本期刊看到一篇文章,我像個白痴一樣把文章中一大段內容在完全沒有一絲改動的情況下複雜貼上到其他地方網站,這一定是不小心的行為,因為我是個大智障,可以犯這種極度無耻的錯誤,尤其是在被人警告過後依然如此。--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6 (UTC)回复
法官沒有去證明「不是故意」偷拍,也沒有去證明「是故意」偷拍,不過既然某人認為沒有「故意搞事侵權」,不知為何談論不相關事件?如果某人非要以某種故意的行為類比我也沒辦法。--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9 (UTC)回复
偷東西也可以是故意的喔,偷東西的人可能不是「故意搞事偷竊」,而是心智有毛病,或者是個智障患上病態性偷竊的人,所以才「偶然不小心偷了東西」,不知道有沒有「病態性侵權」的呢。--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0 (UTC)回复
法官沒有去證明那個疑似神經病的「不小心在法院內拍攝」的人是不是故意偷拍,而是直接關了她,香港人把她的智障言論當作是飯後笑料,同理,我沒有去證明某人是不是故意侵權,我只會直接把他自稱不小心侵權的言論當作是飯後笑料。--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4 (UTC)回复
或許某個「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的人覺得侵權行為就不可以不小心犯錯的,雖然在被人警告過後改正,但「長時間內偶然犯錯數次」乃至「一年後犯錯第二次,二年後犯錯第三次」內的再犯錯就是故意,可以認定別人不是「智商有問題」就是「故意侵權」。--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7 (UTC)回复
看來某個「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責別人故意搞事侵權」的人一邊用某種故意的行為類比以指責別人「故意搞事」的言論是飯後笑料。--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13 (UTC)回复
插句話,No1lovesu君請不要歧視智能障礙者,閣下似乎在暗示智能障礙者總有一天會偷竊(不論是否故意),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另外,二位離題太遠了,為了替自己出一口氣,這樣的爭吵對維基百科有何幫助?-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24日 (二) 11:15 (UTC)回复
沒有,閣下想多了好像真的有用詞不當,抱歉,已修改。我也盡量不理會這位妄想自己被指控「故意侵權」的宣稱自己「偶然侵權是不小心」的「唐琳玲之流」了,正如其他人所說,「無需糾纏下去,直接提報便可。」而且根本沒有人支持他的「理論」,所以明顯不是我有問題。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23 (UTC)回复
如果某人沒有作出「故意搞事侵權」的指控,就沒有甚麼要爭論。問題出在一邊不承認有指責別人故意侵權,一邊又以故意偷東西類比來指責別人「故意侵權」,還反過來說別人「智商有問題」的人身上。當然我也承認犯錯侵權,雖然不是有意,但以後會更小心避免再犯侵權錯誤--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58 (UTC)回复

關於本人被某用戶作出的故意侵權指控

我承認曾經犯錯,但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如有侵權之處,希望有人指出以便改正--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5 (UTC)回复

提醒一下各位,以下是JNO1部分曾經侵權以及他宣稱「絕非故意侵權」的例子:[16][17][18],「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這種態度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另外這是有人指出問題後的後果[19],請準備好被扣惡意推定帽子。--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00 (UTC)回复
我被指出侵權問題後也有作出改善,如21,絕非如No1lovesu所指控的是故意侵權。--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12 (UTC)回复
另外要指出的是,No1lovesu的用詞有誤,所謂“被扣惡意推定帽子”是當時我認為遭受了某種不實指控,後來發現是我誤解了,己作致歉。--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18 (UTC)回复

以下是JNO1最近的一次侵權事件,原文出處為[20]

「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统治集团内部对立宪缺乏明确认识,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实权派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尽管西太后迫于形势宣布开始立宪探索,实际上也不是真热衷于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帝虽然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无实权实践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也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最高掌权者本身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王朝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了切切实实的骗局。清政府冥顽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到时机已逝、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假立宪主张在统治集团中占主流,清政府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统治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立宪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以下是本人在發出警告前的版本[21](建議將首句「有學者指出」刪除後再看):

有學者指出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统治集团内部对立宪缺乏明确认识,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实权派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尽管西太后迫于形势宣布开始立宪探索,实际上也不是真热衷于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帝虽然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无实权实践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也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最高掌权者本身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王朝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了切切实实的骗局。清政府冥顽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到时机已逝、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假立宪主张在统治集团中占主流,清政府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统治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立宪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發出侵權警告後他「修改」過的樣本:

「有學者指出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也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加上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並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雖然慈禧迫于形势宣布立宪,但实际上也不是真的想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虽然曾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並无实权能实行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溥仪即位後由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清廷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為了骗局。清政府顽固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改革”。清政府既然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以下是JNO1對侵權一詞的理解
客觀事實是多次不小心犯同樣的錯,至於“將他人數次的勸告不放在眼內,不尊重他人包括來源的作者”純屬是你惡意推定。侵權是忘了更改文句,要類比也是沒有做甚麼,比如出門忘了拿東西,惡意推定才是拿糖果。--JNO1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1:04 (UTC)回复
香港屢次發生法院內違法拍照事件肯定也是因為拍攝者「不小心」,絕對不是不尊重法庭和其他在場人士,放生他們的法官一定是因為有善意推定,指控他們的法官一定是因為惡意推定。--No1lovesu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2:56 (UTC)回复
雖然沒有証據,但多次不小心少做了事情(犯錯),一定是“故意”?--JNO1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3:55 (UTC)回复

我要再強調一次,「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這種態度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JNO1說自己「不小心侵權」,看看上面其中一個最近的例子,大家可以判斷一下他到底能有多「不小心」,而且是連續性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19 (UTC)回复

基於No1lovesu的指控,我要再強調一次,每一次被提醒有侵權後我也有作出修改,絕非如No1lovesu所說只一味並故意作出侵權行為。--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03 (UTC)回复
上述No1lovesu的指控不實,我作出修改後No1lovesu並沒有再向我說有侵權問題,所以後來我認為己沒有侵權問題,現在之前,不知道原來No1lovesu還認為存在問題--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28 (UTC)回复
你覺得我在上面指控了你甚麼。--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35 (UTC)回复
明顯是指控我故意而非不小心--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39 (UTC)回复
明顯不是中文水平比我還差就是沒有善意推定。--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47 (UTC)回复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50 (UTC)回复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我有善意推定,還有你的中文水平真的比我還差,我甚麼時候說過你修改過後的版本仍然存在侵權問題(修改過的版本我就不判斷了,期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7:04 (UTC)回复
閣下在這裹拿出我修改過後的版本,然後告訴我這個版本沒有侵權問題?--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7:18 (UTC)回复
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留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7:27 (UTC)回复
閣下疑似WP:PA,既然閣下堅持不說,我只能理解為不存在問題--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23:59 (UTC)回复
真的很有問題,有些人整天要求別人善意推定自已多次明顯侵權不是故意的,自己卻在打稻草人。--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01:12 (UTC)回复
不小心侵權被提醒後己作出修改,有些人整天無視別人的犯錯後改正,惡意推定別人的犯錯是故意的,只強調別人的犯錯。“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明顯疑似WP:PA。No1lovesu一直在跑圈子?--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06 (UTC)回复
你再怎樣wp:game也沒用的,找一個支持你不小心侵權的人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還比較實際。--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18 (UTC)回复
請給出我wp:game的証據,別作出不實指控。而且WP:DEM--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25 (UTC)回复
證據已經列了一大堆,可惜某人要「善意推定」,沒辦法。好了,所有人都在欺負你,你最可憐了,你就繼續「不小心侵權,被發現後又很乖地去修改」吧。--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37 (UTC)回复
“你就繼續侵權吧”,明顯違反WP:GOODFAITH。證據只證明我曾經犯錯,哪裡證明我故意犯錯及wp:game?當然No1lovesu可以繼續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35 (UTC)回复
當然對於JNO1而言在被數次警告下依然直接大篇幅複雜貼上都是不小心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48 (UTC)回复
對於No1lovesu而言,即使對方在被警告後作出的改正,也完全可以無視。--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5:52 (UTC)回复
對於JNO1而言,侵權被警告後作出「改正」(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他改得有多正[22]),是不是就可以無視他數次侵權之事。一名小偷...啊不對,是一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他「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被發現了就把東西放回去,而且這種舉動重覆了幾次,這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跟大家說:你們怎麼可以完全無視我把人家的東西放回去,而斤斤計較我「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呢?!--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6:02 (UTC)回复
如果No1lovesu認為改得不好,煩請當時就指出。No1lovesu的比喻不當,複製貼上明顯是少做了東西,好比出門忘了帶東西,被人提醒後才回家拿。用No1lovesu的類比,如果維基沒有WP:GOODFAITH方針,No1lovesu當然可以斤斤計較而不需去理會對方的改善,還有,比喻本身不是證據--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6:16 (UTC)回复


請注意,No1lovesu曾經刪除我的留言9--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23 (UTC)回复
不好意思,編輯衝突,沒留意。--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26 (UTC)回复
閣下要求我作出善意推定?--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39 (UTC)回复
坦白說,在下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15日 (日) 01:36 (UTC)回复
可參考一下我跟他早前的對話:
  • 你在多條條目的編輯在短時間內緊接着我的編輯,難道不是維基跟蹤嗎。--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4 (UTC)
  • 你現在就是假定我經常都有時間,可能是我辦事有效率,可能是我責任心強不會把已肯定的侵權內容閒置一整天不處理,可能我不像閣下,認為經常重犯一件事也可以竟然不被定義為故意的行為。你把一些條目「推上」到我的監視清單上,而且有些內容還涉及侵權(不論是否故意,但的確很像是故意),我只能說「怪我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9 (UTC)
  • 你現在就是在沒有証據下假定我是故意侵權,可能是我沒有時間,也可能是我忘了,但我不像閣下,認為不小心重犯一件事必然是故意的行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1 (UTC)


  • 屢犯不改不是「學習能力低下」就是故意犯錯,應該沒有第3項。--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8 (UTC)
  • 多次不小心與屢犯不改定兩回事,前者是善意推定,後者是惡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0 (UTC)
  • 很好,世界上所有老闆都可以「多次不小心」欠支付員工薪水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6 (UTC)
  • 維基百科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9 (UTC)
  • 所以閣下可以無限次「不小心」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3 (UTC)
  • 所以不可以在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01:45 (UTC)回复

WP:GAME,别無其他。Sæn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5日 (日) 04:58 (UTC)回复

WP:GAME明顯是不實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12 (UTC)回复
不好意思,當我被指出編輯侵權後己作出修正,我也沒有如No1lovesu所說要求“無限次”,“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是指過往數次。--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12 (UTC)回复
  • 侵权是事实,是否故意不重要。这个时候没必要深究主观看法,只需要观察行为。这才是鸭子测试的正确用法。
  1. JNO1是否多次侵权?
  2. JNO1是否在多次被告知后仍在做侵权编辑?
  3. JNO1是否能够理解自己什么样的编辑是侵权的?(这个问题如果是否,大家可以考虑在道德批判上稍微宽容,但如有再犯一样应当直接封禁)
  • 如果3个问题皆是,那么下次再有一样的情况可以直接提报,做短期封禁。和主观意愿没有关系。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6日 (一) 05:39 (UTC)
“當處理可能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時,假定善意即是假設編輯者有意圖去遵守網站的方針和法律。這與假定他們確實有遵守是不同的概念。”WP:GOODFAITH--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18 (UTC)回复
這三條問題我相信在上面那些長篇大論中已經可以得出答案,上面克勞棣兄說「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而JNO1正正就是要求所有人都相信他自己每次侵權都不是故意的,尤其是這種程度的C&P:[23][24]。--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2:26 (UTC)回复
別忘記我在被提醒侵權後還多次對侵權內容作出修正--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00 (UTC)回复
如已充分警告,仍然出现相同问题的话,可以提报破坏。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7日 (二) 02:32 (UTC)回复
@Inufuusen克勞棣hat600SanmosaJNO1要求社群假定善意他每一次的侵權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儘管那種「不小心」是完全徹底的copy&paste),請問答位,能接受嗎?我建議整個社群一起「看護」著JNO1的每一筆編輯,當出現「不小心侵權」時就提醒一下(絕不能警告,不然JNO1會指責你沒有假定善意),讓他去修改,修改後就沒事了,畢竟「強調別人的犯錯」是不行的,也是違犯了假定善意的。還有,我提議廢除提報VIP,畢竟是違犯假定善意的大本營。--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17 (UTC)回复
看來No1lovesu不容忍任何改正,犯錯一定是故意的(儘管沒有證據),絕不可原諒,事後改善也不可,而且可以在發生編輯爭議後才用來指責對方,有些人整天在打稻草人真的很有問題。--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8 (UTC)回复
沒有証據之下採用惡意推定某人是故意侵權或WP:GAME,明顯不符善意推定,不然,善意推定的方針可以廢除--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8 (UTC)回复
請問您可以直接承諾不要再侵犯版權嗎?我相信這樣就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不斷為了自己的不小心作辯解,這樣沒有意義。如果某些人不斷作破壞,然後稱只是自己不小心,但是又持續其破壞行為的話,我會處以封禁,因為所謂不小心不過是籍口,善意推定的對像不適用於立心不良的人,不然站務工作什麼都不用做了,維基只會淪為垃圾崗。—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6:03 (UTC)回复
如一開始,我承認曾經犯錯,但絕非故意侵權,也承諾會作出改善不再犯下侵犯版權的錯誤,但可能會有人認為我的編輯有侵權之處,所以希望有人指出以便改正,如果改正後的版本有問題也希望有人指出。至於辯解是因為有人指控我故意侵犯版權,立心不良的不是我。--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6:58 (UTC)回复
故意與否不是重點,就算並非故意,也不會改變了侵權的事實。別人永遠無法論證您有沒有故意侵權,因為只有您自己知道,但是侵權是客觀事實,對這個客觀事實作出行動,理所當然。因此,您沒有必要解釋自己是故意還是無心,今後請做好自己就好,無必要在此原地踏步。—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05 (UTC)回复
我覺得很搞笑,因為最初說出「故意侵權」的正正是JNO1自己,最初他指責我維基跟蹤,我解釋他編輯的條目有很多一早就在我的監視列表中,加上他當時編輯的內容是從來源複雜貼上的,我跟他說他沒有權要求我不修正他的侵權行為,然後他就說「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當時我根本沒有說他是故意侵權,至於是不是有人作賊心虛我就不「惡意推定」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7:11 (UTC)回复
閣下當時並沒否認「惡意推定」的指責,而我一直在否認「故意侵權」的指責。--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1:38 (UTC)回复
同樣,如果今後沒有改善的話,直接回報就好,不用寫大字報的(也解決不了問題)。單是屢次侵權,已經足夠封禁。—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15 (UTC)回复
用自己撰寫的文字(例如過往修改後的版本)如有問題,不是該先有警告?--JNO1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09:41 (UTC)回复
我是覺得整件事很莫名其妙,所以才尋求意見。修正某人的侵權內容竟然反過來被指責是維基跟蹤,這個人還要求所有人善意推定他每次複製貼上的侵權行為都是「不小心的」,還把自己複製貼上的侵權行為比喻成「明顯是少做了東西,好比出門忘了帶東西,被人提醒後才回家拿」這種日常小事,哪有這樣的道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7:20 (UTC)回复
您說得有理,但是無需糾纏下去,直接提報便可。—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29 (UTC)回复
回2018年7月18日17:20,是閣下提醒後我去作出修改,但某人的確疑似維基跟蹤。我好奇的是,侵權問題在當時己解決,閣下卻在數日後發生與侵權不相關的編輯爭議時再用來指責我?--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1:38 (UTC)回复
要注意的是:WP:FAITH的確不是方針,僅為指引。另外WP:FAITH有寫道:「反覆違反方針的用戶無論惡意與否,都會被封禁」,所以就算真的要用WP:FAITH來看,如已被提醒後仍再多次侵權的話,那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其實已不值一談,更不用考慮相關侵權是否已被改正的問題。再者,從No1lovesu發給JNO1的對話來看,看不出對JNO1的侵權行為斷定為「故意」(「屢禁不止」和「故意」意義根本不同),「惡意推定」似乎就已經不成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8日 (三) 17:36 (UTC)回复
“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這明顯己不採用假定善意。而我每一次都沒有不顧警告,發現有錯後我就改正--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1:49 (UTC)回复
即使如此,以「反覆違反方針的用戶無論惡意與否,都會被封禁」來看,屢次侵權已然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儘管之後有改正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0 (UTC)回复
然而我在警告後有作出改正,並沒有不顧警告反覆侵權。假使一年內出現第二次都屬反覆違反、屢禁不止?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我承認犯錯,但反對沒有根據的“惡意”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37 (UTC)回复
有作出改正是一回事,警告後再反覆侵權又是一回事(不論您有沒有顧警告),不會因為已經有改正就等於下次就可以同樣水平地善意推定。而且「反覆違反」的確沒有時長,幾年後再干犯同一規則當然是再犯,就算這是不小心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57 (UTC)回复
所以能作出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我承認犯錯,但不接受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3:43 (UTC)回复
人家開始時都沒有說過「故意」之類的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3:50 (UTC)回复
雖然不作善意推定及沒有否認作出「故意」指控,但從沒有明示或暗示我故意犯錯?--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3:56 (UTC)回复
人家說您「多次侵權,屢禁不止」是客觀描述,因為您真的作出了有關行為(不論之後有否改正)。因為本身是客觀描述,而您卻把它負面地解讀為有「故意」的暗示,要說惡意推定也都是您作出在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4:16 (UTC)回复
“哪有這麼多次的所謂「故意」”、“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明顯是「故意」指控,如果是我誤解,不是更應該否認?如果並沒有「故意」指控就更該否認,否則我何必反駁「故意侵權」這種惡意推定的指控。而且“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的指控,要說惡意推定也不是我先作出--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5:09 (UTC)回复
從在上面關於漢族的討論來看,您的確違反了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舉止:「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這直情是事實已不是惡意推定。反而是您把人家屬實的指控推定為惡意而對人說了「請善意推定及別維基跟蹤」,那自然是您挑起惡意推定在先。另外,他說的是「所謂『故意』」,是在引用您的最先所說的「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本來就不是人家原生含有的指控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9:35 (UTC)回复
WP:CON爭議解决之前保持爭議前的版本是違反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舉止?而且“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所指的並非漢族條目,所以“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的指控明顯是不實指控,那自然是對方挑起惡意推定在先。至於「所謂『故意』」這一句明顯就是說我故意侵權,如果是我誤解,不是應該否認該指控?沒有否認「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指控,所以「惡意推定我故意」的並不是我無中生有,所以我一直強調非「故意侵權」,就是否認這種惡意推定的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10:21 (UTC)回复

我覺得JNO1君您的重點現在已經完全擺錯。重點不是您是否故意,或是誰先做出惡意推定,而是您將來會不會又侵權。您若不再侵權,自然不會有人說您「故意侵權」,對不對?-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19日 (四) 13:30 (UTC)回复

感謝閣下意見,我會更小心編輯內容避免再有侵權內容。--JNO1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14:09 (UTC)回复
鉴于已有多次客观的侵权行为,请注意以后避免。否则直接VIP问候并非不可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24日 (二) 07:25 (UTC)回复
今後會多加注意以避免侵权。--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21 (UTC)回复

蒙古人种维护

一个经常使用到的条目,被删来改去,都成什么样子了。7月1日至今都14天了,名称章节中,“且迄今为止在学术著作中的人种分类理论中与 ”。后面就这么没了。。。--Hikaruangeel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1:25 (UTC)回复

現在似乎好多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2:23 (UTC)回复

有關蘇定方

難以理解這個條目有達到甚麼改善的工程達到素質,查看內文只是將來源原文整段複製貼上,如果這個都算,那劉邦很好改善,把高祖本紀貼上就好了。--日光碟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34 (UTC)回复

有關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民意調查數據呈現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敝人最近瀏覽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時,發現部分縣市民意調查遭到移除,像是Special:Diff/50476808Special:Diff/50379278Special:Diff/50339895,同時亦發現針對有表態候選人之民意調查移除的跡象,像是Special:Diff/50379313Special:Diff/50379306

該用戶更至Sh991016君的討論頁表示:「民意內容雖要實際呈現,但可以省略一些民調,重要的民調寫出來就可以了」,經查相關條目隻編輯應符合WP:NPOVWP:VERIFY,在相關原則導引之下,「內容應以客觀、中立完整的呈現」,也就代表相關民意調查應完整呈現,符合維基百科客觀、中立的精神,同時也應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而維基百科亦不是宣傳工具,仍請該用戶編輯應留意相關方針。

另邀請相關當事人呂帥帥君、Sh991016君及相關領域編輯天秤P君、克勞棣君、5k8421君、羅翔翔君、Nyu5765君、Brror君、Mmm333k君及Andy5120君協助討論。--🍫巧克力~✿ 2018年7月20日 (五) 23:47 (UTC)回复



由於此部分討論未果,雖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但仍必須有一定的共識才會有討論結果,故敝人整理兩個方案供各位參考,並投票選出最適方案作為之後編輯參考。--🍫巧克力~✿ 2018年7月21日 (六) 07:37 (UTC)回复

請參照以下:

※註:此處可由任何用戶補充,且不必簽名。

方案一:5%以上民調列出完整表格

✓ 優點

  1. 公平、公開、公正地呈現民意調查結果,同時亦可進行多方比較。
  2. 不會只侷限於主要競爭者或是藍綠兩黨候選人。

✗ 缺點

  1. 資料過於瑣碎。
  2. 未達5%競爭者僅以附註呈現,可能會造成相關資訊容易受到忽略。

方案二:另外創立民意調查相關條目

✓ 優點

  1. 目前選舉條目較不會受到競爭者之支持者大量變動
  2. 利於民意調查數據結果整合。
  3. 易於管理民意結果數據資料。

✗ 缺點

  1. 模板對於一些條目顯得過長,甚至壓縮排版,從而影響閱讀。
  2. 易流於數據堆砌。

方案三:按照胜选可能

✓ 優點

  1. 目前選舉條目較不會大量變動。

✗ 缺點

  1. 模板對於一些條目顯得過長,甚至壓縮排版,從而影響閱讀。
  2. 可能使相關資訊容易受到忽略。

支持方案一

支持方案二

支持方案三

意見反映

  • (:)回應:避免過於偏頗某一方的內容,個人認為選擇方案二是最適宜的,符合中立方針。--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8年7月21日 (六) 16:35 (UTC)回复
  • (?)疑問:對於方案三有一些疑問,方案三所提出「按照勝選可能」,若像是新竹縣的選情是屬互有勝負性質,該如何判斷?另外,先前亦有發生民意調查結果勝出,但最終選舉是輸給對手的案例,那這樣的勝選可能是由誰判斷?按照維基百科的立場,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而有關推算、推測或推定性質的文章都屬於個人研究,還請瞭解這項方案是有違非原創研究的核心理念。故有關方案三的部分,個人(-)傾向反對相關提案。--🍫巧克力~✿ 2018年7月22日 (日) 00:56 (UTC)回复
    • (:)回應@卡達由可靠来源判断。如竹县,也有过不少媒体称徐欣莹可能获胜。所以我不认为这属于原创研究。另外,这是一个建议,并不代表本人立场,不是说好不签名的吗 囧rz……-- 2018年7月22日 (日) 01:17 (UTC)回复
      • (:)回應:有關於媒體臆測的部分,由於此部分為媒體自身解讀,係屬第一手來源,仍有原創研究的疑慮,若媒體轉錄某政論節目、時事評論家等言論,亦有原創研究的疑慮,此部分仍須考量到個人出版物的可靠來源。另敝人沒留意到不必簽名的部份,已更正原疑問說法,還請閣下諒解。--🍫巧克力~✿ 2018年7月22日 (日) 02:13 (UTC)回复
  • 將數據列入選舉條目是太過瑣碎了,且有使用第一手資料的疑慮。主條目適合撰寫對於民調的總結,因爲這樣參考資料就是第二手資料,符合要求。如果另立民調條目,當然可以將數據列出,但此舉是否有意義需要考慮。方案三存在原創研究嫌疑,不應采用。--Tiger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12: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对于小猪佩奇#流行文化里说的在中国大陆,小猪佩奇成了不务正业、沾染了社会不良气息的年轻人的标志的起源

是出自一套表情包,还是原文里说的“一些网民故意曲解佩奇的幼稚行为和与小羊苏西的朋友关系” --彩色琪子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4:01 (UTC)回复

  • 按照個人見解,似乎是從抖音短視頻一類的短視頻平台中被曲解的。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言論不當,已由MeltdownLakeTalkripper2018年7月23日 (一) 04:4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MeltdownLakeTalkripper 2018年7月21日 (六) 04:04 (UTC)回复
    • 我觉得你可能对之前整顿的“儿童邪典”的定义有什么误解。只是单纯的恶搞和曲解的话,并没有什么现实当中的危害性,为什么要整治呢?而事实上被整治的“儿童邪典”,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定义,是利用经典卡通形象制作传播涉暴力、恐怖、残酷、色情等妨碍未成人健康成长的有害视频[1],充斥着针管、怀孕、尸体、血腥、性暗示等极为恶心、变态内容[2]。但是这个小猪佩奇的恶搞元素很显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上面所说的“儿童邪典”有任何形式的关联。如果一个东西需要处理,那是因为它有害了。可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要这样呢?--Popcorner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04:12 (UTC)回复
  • 参见中国网络流行语列表#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另外,反对楼上:粉紅豬惡搞文化的参与者都是一些十几岁的青少年和二三十岁的成年人,说白了就是无聊释放压力而已(说明多数年轻人都向往有钱、拽、混得开、条件优越、家庭好的生活,哪怕是羡慕一只这样的猪,表达了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渴望建设祖国大好河山、忧国忧民、恨国产动漫不成钢却又在政治体制和社会世俗2波大潮的碾压中壮志未筹、初心不再的复杂思想感情),并没有证据显示有直接影响到毫无判断力的幼齿们。如果一家老小都看粉红猪,只要各有各的趣味点,不需要争抢频道,有什么不和谐?邪典就是cult的翻译而已,本来只是泛指一些有地区或人群限制的小众嗜好,谁说一定要和坏人坏事扯上关系?(有几个人一辈子从不看cult片?) -- 59.63.206.200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6:10 (UTC)回复
  • 多謝以上二位的指正,在下的精神潔癖確實得治,上述不當言論本人會撤下。--MeltdownLakeTalkripper 2018年7月23日 (一) 04:42 (UTC)回复
  • 这段话是我写的,主要针对的就是之前抖音上小猪佩奇风评被害的问题,佩奇被曲解主要是社会风气崇尚关系和金钱的问题。之前的表情包对佩奇的形象扭曲没有达到抖音上的高度,抖音上的情况也并没达到儿童邪典的程度。中国大陆正在整顿小众群体的情况不知大家有没有了解,Bilibili上兄贵鬼畜的尺度已经被高度压缩了,知乎上药娘(跨性别者)的相关内容已经搜不到了,我想我们的自我审核速度算是追不上国家设置道德文化红线的速度了。这件事上我怀疑国家把棍子打歪了,出问题的是群魔乱舞的乡土文化,但棍子打到的却是已经有规则能自律的城市文化。--论人是非者,唇寒如临秋风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07:18 (UTC)回复
其实我只是想说,粉红猪形象被恶搞不是什么严重的社会问题。见“儿童邪典”一词色变也是不必要的。粉红猪动画内容本身并没有宣传社会习气,相关的说法只是流行的网络段子而已。和那种被封杀的、针对儿童观众市场、有不良影响的劣质作品不是一个同一类事物(粉红猪曾经被那些无良者当作过污染儿童的视频素材,但那是另一回事了)。更本质的区别在于,很多年轻人只是跟风好玩,实际上都不怎么认真看过粉红猪的动画片(除非已做了父母)。还有人怪粉红猪误导小孩学猪叫(还有这篇)和跳泥坑的。貌似是去年早些时候,流行一幅有“社会,社会”字样的表情包,配的是德安杰洛·德内罗那张转怒为喜的贱贱的表情。粉红猪和社会人的联系也属于这波文化的产物,可见此新闻图。还有稍晚于那个热门短视频的奇葩新闻“男子偷手机盗刷支付宝买小猪佩奇 网友: 确认过眼神,真“社会人”了”也为此流行作出了推波助澜的贡献。对于粉红猪恶搞文化的走红,人民网有转发过央视给出的解释,说明中国官方媒体对此事也只是持调侃态度,并不当一回事。 英国制作方的反映则是“小猪佩奇在华这样走红 英国公司:绝不是我们想要的”。-- 59.63.206.200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16:20 (UTC)回复
其实借助B站强大的影响力,兄贵文化早已渗透校园,以后就不再小众了,这个知乎回答的附图足以说明问题。还有,佟大为的微♂博早已被哲♂学家们占领惹,是因祸得福么。 -- 59.63.206.200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39 (UTC)回复

參考資料

請問李登欽的日文名岩里武則怎麼念?

如題,是いわさと たけのり(Iwasato Takenori)嗎?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23日 (一) 02:49 (UTC)回复

請問有人知道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8月1日 (三) 10:10 (UTC)回复
我只能是用訓讀的,因為李登輝也是用訓讀。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日 (三) 10:24 (UTC)回复
日語維基叫「武則」的人名條目,看到的幾乎都用たけのり,例如ja:糟屋武則。—Ntlshuanghe4629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6:46 (UTC)回复
然而不能证明所有的武则都是たけのり,也不能证明李登钦这位岩里武则是たけのり。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8月2日 (四) 06:15 (UTC)回复

關於太平洋颱風季的兩岸論述

前言

西北太平洋颱風季的活躍期常影響到東亞地區,然而在此部分仍受到日韓問題兩岸問題南海爭議,中文維基針對日韓問題在有爭議之領土區域會獨立列出,南海爭議的島嶼,中文維基一概以總群島名稱(如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稱呼,以釐清相關爭議。惟兩岸問題一直在西北太平洋颱風季引起諸多爭議,尤其以侵襲地為最困擾之處。

另外請注意,在此討論應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針,以下還煩請各位編輯討論--🍫巧克力~✿ 2018年7月23日 (一) 12:16 (UTC)回复

※註:此處可由任何用戶補充,且不必簽名。

問題一:兩岸屬地問題

撇除統獨爭議,目前台灣本島馬祖列島金門群島目前由中華民國政府實質統治,而中華民國政府將金門、連江地區由福建省政府管轄,台灣與澎湖地區由臺灣省政府管轄。雖已於1998年省虛級化施行後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完全喪失實施地方自治的能力,但行政區域規劃上仍有不同。

依照台灣行政區域規劃上,位於台灣本島的僅有臺灣省1省、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直轄市6市,因此在提及侵襲地區時,台灣地區應只有這些地區,金門及連江應單獨列出,如「影響地區:台灣、金門、連江」,若須提及完整地點時,應寫「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以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進行區分,而非單獨寫出「台灣金門縣」,此部分在2016年即有被提出,但涉及統獨問題而討論未果,可詳見於此

問題二:台灣當局機構問題

由於台灣當局自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所提及之兩岸法理問題,並不是世界氣象組織之成員國,部分颱風季條目編輯可能較不熟悉台灣當局之氣象主管機關之狀況。但依照中華民國政府的行政機關規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全稱「中華民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可簡稱「中華民國中央氣象局」或「臺灣中央氣象局」,惟不得稱之「臺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避免產生「中華民國是臺灣」之嫌,此部分可能尚須維基編輯共同討論相關名稱如何稱呼之。

問題三:用詞問題

在撰寫相關影響章節時,應該以當地名稱撰寫之,不得使用「全省」、「全國」、「本港」、「本澳」等具地域中心意味之詞。

問題四:地區劃分問題

在撰寫相關影響地區時,應注意當地地理劃分狀況,例如「台灣東部花蓮地區」不應寫成「台灣中部花蓮地區」或將粵東寫成「廣東北部」。

問題一意見反映

至於「影響區域」的部份,個人認為可以將臺灣當局的連江縣寫成「臺灣(含馬祖)」。--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8年7月25日 (三) 06:05 (UTC)回复
  • (:)回應:有鑿於災情的部分,敝人認為可仿照2018年花蓮地震將兩國國名單獨列出,較有中立性。唯不得採用「一中一台」、「一個中國」等撰寫手法碰觸BIAS方針,若需避開敏感兩國關係,可使用「北京當局」與「台北當局」較有中立性。而登陸點為絕對位置,必須詳細列出精準地區,故仍(&)建議將國名及位置寫出,以符合侵襲事實之認定。敝人也( ✓ )同意「影響區域」的部份,可將臺灣當局的連江縣寫成「臺灣(含馬祖)」。--🍫巧克力~✿ 2018年7月25日 (三) 09:16 (UTC)回复

問題二意見反映

  • (~)補充:另外,機構名稱應該要配合當時的稱呼,臺灣中央氣象局以前是叫做「臺灣省氣象所」。--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8年7月23日 (一) 12:53 (UTC)回复
  • 基本上這個在氣象愛好者之間的問題不大,直接簡稱為CWB,氣象迷出身的維基人都懂得用「台灣中央氣象局」,不用多想。反而是有部份匿名甚至純破壞用戶的抹黑和貶低才令人憤怒,還記得曾經有一次,某匿名用戶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有如親中左報般加上「所謂」並於條目其餘章節強行改用「台灣氣象機構」,又把「海上颱風警報」強行改成甚麼「海上報告」,令人髮指。——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2018年7月24日 (二) 04:21 (UTC)回复

問題三意見反映

問題四意見反映


在此邀集太平洋颱風季專題成員W.Synchro君、4A君、J Wong君、熱帶氣旋專題成員天蓬君、M Chan君、颱風季常駐編輯Win M君、B dash君及WU MING YI君參與討論。同時亦因此部分涉及兩岸議題,亦邀請政治專題參與者Sh991016君、克勞棣君、5k8421君、羅翔翔君、Nyu5765君、Brror君、Mmm333k君及Andy5120君參與討論。--🍫巧克力~✿ 2018年7月24日 (二) 03:09 (UTC)回复


江苏路街道这个消歧义页怎么了?

点“编辑”按钮之前我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消歧义页,点完之后我懵了。--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7月24日 (二) 01:59 (UTC)回复

該消歧义页的原始碼為「{{PRC admin/disambig|31/01/05/002/000|37/02/02/007/000}}」,我也看不懂這種寫法。--M940504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46 (UTC)回复
Liangent的机器人批量创建的一批格式化的行政区划。Template:PRC admin--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16 (UTC)回复
这批机器人创建的条目,其他人改起来太困难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5日 (三) 02:29 (UTC)回复

有关修改主题缩略图模板(Module:Portal/images/chinese)的讨论

在下认为“北朝鲜”主题已更名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题,所以该模板内对应的导航图片也需要更名到正确的名字,即:

	["北朝鲜"] = "Flag of North Korea.svg|border|link=|alt=",

更改成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Flag of North Korea.svg|border|link=|alt=",

希望各位管理员审视并协助更改,谢谢!--JackyCheung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3:52 (UTC)回复

郑成功郑经父子“潮武王”、“潮文王”谥号来源?

现在明郑条目和郑成功、郑经的条目称二人谥号为“潮武王”、“潮文王”,郑成功条目称是永历三十五年(1681年)四月,郑克塽追谥,来源为“郭弘斌:《郑氏东宁王国年表》”,郑经条目则没有给出来源。据我个人所知,郑氏父子的谥号罕有古籍文献记载,现有来源“郭弘斌:《郑氏东宁王国年表》”则在网络上搜不到什么有效信息,而且是一份今人编写的年表,恐不能作为单独来源,还需要提供古籍文献来源才好。--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3:13 (UTC)回复

这一点我是知道的,加了英文引号之后“"郑氏东宁王国年表"”,搜到的都是各类博客、百科,这些资料都是你抄我、我抄你抄出来的,所以说是没有什么有效信息。--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2:57 (UTC)回复
個人在臺南市圖書館與成大圖書館網頁查不到《鄭氏東寧王國列表》。不過「潮武王」、「潮文王」資料,在《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 人物志》(1998年,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的第80、81頁有提到,將相關內容寫在下面:
是月,上王成功諡曰潮武王;祀位世子經為文王,其略曰:

竊惟國有藎臣,世篤棐忱;朝行諡典,用闡幽光;所以昭公道而立臣節者也。粵自甲申板蕩以來,虜氛肆播。不共之仇,為臣家罹禍最慘;匡復之業,亦為臣門匪躬不懈。伏念臣祖成功賜姓封延平王,晉潮王,誓師奮武,讋震三吳;暨臣父經,奉朔討罪,恢復七郡。天運未回,事多廢沮;而義問昭于六宇,心血亦竭于畢生;此祖宗神明所共鑒其精誠也。臣祖、臣父,咸以勞瘁致殞,年皆不踰四十。生荷朝廷王爵之頒,屬籍之賜;猶欿然以國恥未雪,夙夜靡遑,不敢坐享富貴,虛席名號!茲暨殂喪,即欲更捐膚髮筋骨,圖報國恩,亦痛心於無從矣。緬稽古典,勳臣勤死,厥有贈諡。今君門萬里,弗獲請命;惟是諸臣以臣祖父功在社稷,例有易名,僉舉諡法,以表忠貞。敢借一字之華袞,用慰九泉之忠魂。伏乞俯循公論,錫以譽名;庶稽勳有光於史冊,而志士亦樂效於疆場矣!

--祥龍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3:58 (UTC)回复

(~)補充:引文中的「是月」,是指永曆三十五年四月。--祥龍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4:00 (UTC)回复
多谢,我个人认为这个来源可用。--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4:54 (UTC)回复
顺着这份表文,找到了清代夏琳《闽海纪要》中的记载,与《重修台湾省通志》记录一致,或许正是《通志》的引用来源。--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4:59 (UTC)回复

日本鐵路站名 - 官方中文路線圖

如果一間鐵路公司本身有官方中文路線圖的話,理應儘可能跟隨。尤其是用到外來語或者非漢字的時候就更顯得重要。不過,不是每一間鐵路公司都有官方中文路線圖,而且有些公司的路線圖也只限部分地區(JR東日本和JR西日本的路線圖就只有都市部分)。我就這事問過User:SElephant,他卻回答說要按每個車站來考慮是否跟隨。我覺得這樣缺乏標準,將來是會造成問題的,所以事先拿出來討論。最近我在東急的路線圖發現存在許久的筑紫野站條目的正確名稱是土筆野站,我已經進行修復。類似的事情應否繼續進行下去?大家說呢?召喚User:FfericUser:Howard61313。我已經在User:Owennson/沙盒列出不完整、帶有官方中文路線圖的鐵路公司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5日 (三) 06:11 (UTC)回复

我說「看個案判斷」是因為曾經見過以拙劣的機器翻譯所製作出的中文路線圖,或路線圖中的中文使用的是偏某個中文地區的用語習慣(推估是翻譯的人來自台、港、中的某個地區,所以把家鄉的用語習慣置入翻譯中),像上述的案例就不見得適合直接引用。因為各家鐵路公司不同時期製作的中文路線圖都有不一樣的風格,所以才說還是要看個案判斷而不是硬性規定一個非遵從不可的死則。但,這並不表示我不贊同有官方中文路線圖時應優先參考的建議,中文維基原本就有最廣為使用、名從主人這類的主要與次要命名方針,所以縱使不特別針對路線圖來訂規則,還是可以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命名,當然也就不會造成Owennson君擔心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7月25日 (三) 06:22 (UTC)回复
我也印象以前有翻譯怪異的,不過現在狀況好多了我覺得可以優先參考官方路線圖。話說這個「土筆野」我曾試著找過適合的漢字,但太難找了都只講到公募未提理由...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8年7月25日 (三) 12:33 (UTC)回复
不過「土筆」似乎是一種日本常見的山菜,或許當初命名的源由就是這玩意兒……--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7月26日 (四) 06:41 (UTC)回复
是阿,但找不到證據佐證= =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8年7月26日 (四) 12:28 (UTC)回复

臺灣之最列表好像壞了

臺灣之最列表好像壞了,閱讀時有兩個「參考資料」段落,可是檢查其原始維基碼,又只有一個「參考資料」段落,所以我無法修復,請大家幫忙。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25日 (三) 11:24 (UTC)回复

那是因為中間被插入{{中華民國田徑紀錄}},那個模板被重定向至條目,所以會有兩個參考資料。另外還有{{台灣游泳紀錄}},那兩個模板的用法不太尋常,我的建議是把模板刪除。 -KRF留言2018年7月25日 (三) 11:30 (UTC)回复

香港視帝、新加坡視帝、馬來西亞視帝

無綫電視藝人條目,例如陳展鵬,用「香港視帝」借代無綫電視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男主角,用「新加坡視帝」形容星和無綫電視大獎我最愛TVB男主角,用「馬來西亞視帝」形容TVB 馬來西亞星光薈萃頒獎典禮最喜愛TVB男主角。在下認為視帝一詞指一地電視劇演員最高榮譽,但港新馬明顯不只一間電視台。單是「某地無綫視帝」就稱「某地視帝」,實屬不妥。 ——CommInt'l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4:07 (UTC)回复

我認為你說得對。-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26日 (四) 14:12 (UTC)回复
補回「無綫」二字。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28日 (六) 06:44 (UTC)回复

關注度提報被刪

@Walter GrassrootNivekin 請留意有兩個關注度提報被不合理地撤銷[25]。基於善意推斷,只可以假設這是錯誤操作,煩請有心人幫忙回退。--14.0.153.224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03:05 (UTC)回复

User_talk:SiuMaiTopic:U83ki9p25lby29zw,您一點都没有看。--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30日 (一) 11:20 (UTC)回复
那您有沒有善意推斷T.A.?如没有人家何以善意推斷您的提報?一直以來您不斷提報AddisWang所建立的北海道道條目,我想您除了是想報復AddisWang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5年12月#SiuMai(讨论_·_贡献_·_封禁日志)的舉報之外,亦都想不出甚麼來了。--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28日 (六) 09:10 (UTC)回复
(:)回應,李四/影舞者您好,感谢您对我常年的跟踪。210.177.214.19在我回退之后,也被管理员判断为User:Siumai的傀儡。我身为回退员,有权限回退所有傀儡操作者对维基百科的破坏。另请参考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谢谢。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03:30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此IP乃我提報的[26],Manchiu封了此IP一個月,即「2018年7月27日 (五) 07:09 Manchiu政管(對話 | 貢獻)已封鎖210.177.214.19(對話)期限為1 個月(停用帳號建立) (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 繼續使用)」,「繼續使用」乃指此IP SiuMai用了不止一次了,之前Manchiu就在5月封了此IP七天[27],即「2018年5月4日 (五) 15:54 Manchiu政管(對話 | 貢獻)已封鎖210.177.214.19(對話)期限為2 週(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帳號建立) (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解封後兩三個月SiuMai又用了,於是就封其一個月,而5月時的行為與此完全相同[28]。--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30日 (一) 10:37 (UTC)回复
回退員先生,似乎你對什麼應該回退有點錯誤的理解。雖然你可能主觀意願想保留這兩個條目,但基於沒有有效佐證及同類條目都有被刪除的實例,留待30天後看看有沒有改善亦不為過。急忙回退背後的意圖太明顯了吧!--14.0.153.224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03:39 (UTC)回复
Wikipedia_talk: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26#九龍區專線小巴48線最底的一段内容。--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28日 (六) 11:13 (UTC)回复
因為您不願遵從WP:5P4WP:5P5WP:SOCKWikipedia_talk: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解決方案,所以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建議容許使用抹去WP:NP內的擾亂提報和此事的發生,怪不了任何人。--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28日 (六) 09:10 (UTC)回复
WG,那个是SiuMai,不是李4或KAGE。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28日 (六) 05:44 (UTC)回复

港獨派條目中的「組織」和「人士」部分

User:Keithchan1堅持要在條目中加入主張港獨的組織和人物列表(不論關注度高低),而且在各個組織旁加上logo、官方網站和臉書的外部連結,在此請教大家,這種編輯手法是否沒有問題。另外,該用戶堅持不用標準書面語,應該如何處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04:53 (UTC)回复

政治派別列出所有人物根本就毫無意義,不然建制派和泛民怎麼辦,所以我已經移除該部分。--【和平至上】💬📝 2018年7月29日 (日) 09:39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樣做是沒有問題(書面語另計),不少公司、商場條目也有官方網站和臉書連結。這樣做也是合理。--Wpcpey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12 (UTC)回复

那些是有關注度,這裡說的是沒有關注度的。而且,那些是與條目主題的官網,現在這個條目已經是連結農場的程度了。--【和平至上】💬📝 2018年7月31日 (二) 13:03 (UTC)回复

郑和条目

新来的ip不懂编辑,以及郑和的经名阿拉伯语哪儿来的,需要更多可靠来源--Hikaruangeel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06:22 (UTC)回复

有關模板進行上色的問題

首先,我對模板和Infobox的顏色漸漸變得單一化感到意外。模板向來都是五顏六色的,不應該對上色這一件事進行阻止。然而最近在一系列的藝人模板當中,卻是相反。我不認為這是正確的。鐵路模板一線一色,國際關係模板一國一色,本屬十分正常的事,所以我認為藝人模板亦應如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文字格式要求的是正文和表格不得染色,然而沒有對模板進行規範,亦不應該規範。這樣的行為有損維基百科向所有人開放編輯的本意。至於WP:維基百科不是甚麼的愛好者問題就更不成問題,正是愛好者的存在才將條目做得那麼好,就像我這個鐵路迷就很常編輯鐵路模板,非常正常。我不認為加上應援色就是愛好者內容。而且類似的做法反複的由不同的人作出,我更是認為應該要這麼做(WP:關注度也說,一個條目反複被不同的人創建,就是他存在的理據)。如果仍覺得太過花俏,那也請不要忘記我也曾經有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7年10月#有關慕尼黑和布拉格地鐵發起過投票,結果是壓倒性地支持圖案繼續存在。如果圖案都可以,那麼標題的色帶就更應存在了。大家覺得呢?User:YinweichenUser:Dabao qianUser:Brandon0610User:Joshua ZhanUser:Jacklamf1d14User:Liaon98User:KolymaUser:Fevawo。--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8日 (六) 14:39 (UTC)回复

一直都只是說不要單格兩色以上而已。--Mısaka Mikøto2018年7月28日 (六) 15:31 (UTC)回复
對了,Infobox比較容易解決,只要在藝人模板內加入應援色參數就可以了。鐵路車站顏色也是以類似這樣的方式展示。--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8日 (六) 16:04 (UTC)回复
按照之前的共識Wikipedia:鐵道專題/移除著色文字模板套用藝人模板也可以,我就不囉嗦了。對了,關於「模板向來都是五顏六色的,不應該對上色這一件事進行阻止」這句,我想(...) 吐槽一下,你們有想過色盲用戶、讀者的感受嗎 囧rz……,然後,維基百科也開始要走花俏華麗路線了嗎??[開玩笑的]--ᴊösʜüᴀ Talk ☎ 2018年7月28日 (六) 16:15 (UTC)回复
太過花俏的,我也會刪除。但是,模板頂的色條無論如何花俏不到那裡去吧?對於色盲用戶,我的簽名已經是問題了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8日 (六) 16:45 (UTC)回复
因为前段时间发生了政治撕逼的缘故,所以本人并不是太想过来客栈这边说话的。但是既然提到这个问题,那我就插一句吧,导航模板的情况可以继续讨论,但是{{艺人}}信息框模板好像很早就是按类型自动配色了吧,血型、身高、体重、三围、粉丝名、应援色等参数可是全面禁止的。--Dabao qian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6:46 (UTC)回复
是的,所以Infobox信息框模板禁止顯示應援色,被迫轉到正文,然後正文嚴格禁止上色,只好轉到模板,現在連模板都要禁止上色。看來維基百科真要把應援色趕盡殺絕啊。這應援色不是很愛好者內容的東西耶,粉絲名、應援色都是相當重要的東西,不然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偶像在說甚麼。--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8日 (六) 16:50 (UTC)回复
不可理喻,维基百科是一部网络百科全书,而不是粉丝或爱好者网站。这些内容可能对于粉丝来说很重要,但是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反而意义不大。--Dabao qian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7:02 (UTC)回复
然后,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网页亲和力了解一下,这里并不鼓励用户在表格中过度使用颜色(Infobox、Navbox实质上也是一种特殊的表格),如果使用了太过刺眼的颜色的话反而会影响阅读(手册中建议文字和背景色的对比等级要至少达到WCAG 2.0的AA级)。电视剧专题就是因为信息框一直开放自定义配色,结果管不住就乱套了。--Dabao qian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7:03 (UTC)回复
那導航模板呢?我的理解是,藝人信息框就像火車站的模板、下面的導航模板就像火車路線的模板。現在出現最多問題的其實是下面的導航模板,信息框倒可以靈活處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8日 (六) 17:11 (UTC)回复
现在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通用的导航模板元模板({{Navbox}})支持自定义各个元素的CSS样式(包括配色),音乐人专用的导航模板元模板({{Navbox musical artist}})是一类一色,现在要解决的就是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应该允许导航模板自主配色。--Dabao qian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7:17 (UTC)回复
我支持導航模板各有各色,維基把各種文字染色都禁掉以後已經沒有多少可以保留這些顏色的空間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9日 (日) 06:03 (UTC)回复
導航模板和資訊框的話,單色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漸變色或彩色等過度花巧的顏色就比較不妥當,尤其是無法理解為何連表格都要填色。—AT 2018年7月29日 (日) 14:23 (UTC)回复
當然了,沒有人會接受漸變色的 -- 那樣文字還要不要反白呢?我的想法是可以容許一個模板兩個色,但必須符合一些條件,如一格一色、subgroup統一顏色等。--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29日 (日) 15:18 (UTC)回复
infobox的背景色应该统一,但需要一些特定位置使用主事物的代表颜色,原则就是不滥用。如果作为普通读者的话,那普通读者是不是只需要关注特定人是一个人就可以了,那他的一些特色就不用完全不描述?有点墨守成规了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30日 (一) 01:51 (UTC)回复
User:Jane9306,請看這裡。--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8月1日 (三) 08:30 (UTC)回复
閱畢,謝謝告知,在下因USER:Vozhuo提醒閱讀WP:NAVBOX後才反對上色,我認為討論完確定共識後再把顏色加回來吧?--94狂·233·0w0·666 2018年8月1日 (三) 08:40 (UTC)回复
對於「模板向來都是五顏六色的」這句話我感到非常訝異,這應該是長期以來缺乏管理所導致的錯誤示範,怎成了維基百科的傳統?在討論這件事之前請思考一下百科全書的主要用途是什麼?所謂的百科全書,條目的內容是寫給不懂這件事的一般讀者閱讀而非粉絲自嗨用的,因此若有一些與顏色有關的資訊想要說明(例如藝人的應援色、鐵路線的代表色之類的),也應該以文字資料的型式來說明、展現,只要官方有定義縱使把Pantone碼寫出來也是合適的收錄資訊,但就是不該以版面上的顏色來表達。對於infobox與Navbox,框格上方的色帶是否要保留我抱持中立態度,但是本文與表格內文字部分的染色與濫用花花綠綠的小圖示(包含國旗)我是強力反對的。文字的顏色對於維基百科來說是有功能性的意義(藍色是連結、紅色是空連結...),像那種因為鐵路線或公車路線的代表色是紅色就把表格內的相關文字染成紅色的作法非常讓人困擾,會讓人無法分辨相關的連結到底是有內容還是空連結。若路線的代表色是紅色只要寫個「紅色」我就知道是啥顏色了,有誰是需要看到字真的被染成紅色後才知道紅色長啥樣子?--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4:06 (UTC)回复
@SElephant「對不起,我紅綠色盲,紅黃綠三種顏色,我也看成了黃色」,又如何?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4:50 (UTC)回复
就是因為考量到有色盲的讀者或用單色設備閱讀的情況,所以才更該用文字來說明與顏色有關的訊息,而非直接顯示顏色本身,不是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5:26 (UTC)回复
Get錯了意思 囧rz…… 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5:36 (UTC)回复
我認為參考英維的單色Infobox頗好的,很美觀。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4:50 (UTC)回复
我也認為英文維基的單色政策比較好。但,中文維基似乎感染到比較多的日文維基風格(大概是主要維基版本中濫用顏色最兇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5:26 (UTC)回复
可以照搬英維的模板;英維好的東西,中維何不參考?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5:36 (UTC)回复
照樓上的說法,顏色這種東西在維基百科完全是無用武之地,而很明顯不是。表格內文不使用顏色也隨便了(事實上表格可以用簡單的色帶條方法解決(很多日本鐵路線的車站列表都這樣),而各位應該接受Navbox模板有各種顏色這一件事。海納百川。--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8月2日 (四) 05:43 (UTC)回复
您應該嘗試接受維基版面最好不要太花花綠綠這件事。海納百川。--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5:56 (UTC)回复
太過花俏的,我也會刪除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7年10月#有關慕尼黑和布拉格地鐵還投票寧願要花俏一些呢。但是,模板頂的色條無論如何花俏不到那裡去吧?對於色盲用戶,我的簽名已經是問題了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8月2日 (四) 06:14 (UTC)回复
如同先前已經提過的,我對於模版頂的banner配色保持中立的態度,我主要反對的是文字染色的問題,例如有些車站條目的月台表中月台的編號就常被染色(主要是台灣、香港跟中國大陸的車站條目常見,日本的車站條目反倒比較沒有)。--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6:35 (UTC)回复
為甚麼總要說我是認同文字染色呢?我早就認同了文字染色是不正確的,還努力清除(雖然清除完後總是有人再加回去)。這裡討論的都是Navbox和Infobox的色條上色,跟文字、表格染色毫無關係。--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8月2日 (四) 06:52 (UTC)回复
很高興您也不同意對文字染色。不過,與顏色使用的基本上都是相關議題呀,只是每個人能接受的程度不一。就我個人而言:最好是完全不染色(類似英文維基)→ 不得已時勉強接受色條(日文維基風格)→ 強力反對文字染色(中文維基的大雜染)。--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8:37 (UTC)回复
像「 板南線」這樣,就不算文字染色了。--Sufbdbsnshsvsh討論2018年8月2日 (四) 09:29 (UTC)回复

藩属国册封国朝贡国属国

最近有新人(已判定为傀儡用户)大幅度改写这四个条目,似乎夹杂了不少原创研究,是慢慢修改,还是一律回退至原样?--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5:24 (UTC)回复

若是會造假、原創的那種,建議Wikipedia:回退、封禁、不理會。--Outlookxp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03:48 (UTC)回复

模板中能使用ref标签吗

嘻嘻,我来问几个问题:
1.模板中能使用ref标签吗?如果可以,在模板中是不是不推荐放上参考资料的做法 (即只在正文中放参考)?
2.模板中的ref标签也能通过name属性引用到在正文中用过的同名ref标签吗?
3.像萌學園这个条目这样,把大部分列表形式的正文内容乖乖放入模板,然后在页面调♂用,是否值得效仿?此时,如果模板中有ref标签,其内容能否正确地自动显示在页面底部的参考资料段落中? -- 42.49.112.224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5:24 (UTC)回复

1~3 没试过,不推荐。模板应该适用于多个页面,所以引用特定页面才有的东西不合适。表格放入模板也不太合适,非导航的琐碎内容不该频繁出现。如果特定系列的页面有使用规范和共识,也许可以。--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15:42 (UTC)回复
1可以,不推薦,但有專門調用模板、2可以,但通常是廣泛調用,例如部分生物與天文條目、3不推薦,以提刪。--Zest 2018年7月31日 (二) 02:36 (UTC)回复

{{名偵探柯南}}的吉田步美、圓谷光彥、小島元太是次要角色?

為什麼{{名偵探柯南}}的世良真純、赤井秀一、安室透算主要角色,而少年偵探團成員吉田步美、圓谷光彥、小島元太反成次要角色呢?

明明幾乎每次有柯南的時候,都有這三位小學生,而且若不是有步美、光彥、元太的幫忙,柯南以小學生的身體,根本不可能那麼順利辦案。

所以我希望把這三個角色列入主要角色裡,不知各位意下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29日 (日) 04:22 (UTC)回复

(!)意見除了出場頻率以外,也請考慮和主線的關聯程度,世良那三人我不太清楚,但三個小學生和主線沒啥關聯。-KRF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9:02 (UTC)回复
@Kerolf666我認為主線是小學生江戶川柯南帶領少年偵探團去解決發生於他們周邊的案件(主要是殺人案),而不是工藤新一以知名高中生偵探的身分去破案,也不是工藤新一和灰原哀去追查黑衣人組織的過程。畢竟少年偵探團遇到案件的機率比柯南變回新一或是黑衣人組織出現的機率高多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30日 (一) 03:41 (UTC)回复
@陳子廷我沒有說要把世良真純、赤井秀一、安室透移出主要角色啊!-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30日 (一) 03:41 (UTC)回复
囧rz……。—--陳子廷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03:48 (UTC)回复
“主線是小學生江戶川柯南帶領少年偵探團去解決發生於他們周邊的案件”恐怕不是主流观点,追查黑暗组织和变大才是。
不过后面三个列入主要“主要角色”我是觉得不太好,登场比较晚我都没看过。除了重要性,也要考虑登场率吧。
“警視廳”只列出几个人也不够全、不太好。世良真纯还没独立条目。怪盗基德虽然是客串角色,但登场率不低吧。--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40 (UTC)回复
  • 也不能只看出場率阿,不然緊身黑衣人直接就贏了WWWWW。出場率、在主線故事的重要程度以及對劇情的推進力都要綜合下去評估才是,世良、赤井、安室三人雖然出場機會不是特別高,但是他們三個在主線劇情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幾乎每次出場都是對主線劇情重大的推進。警視廳也是同理,不需要把所有警察都列出來,那種只客串幾次的、或者別的縣的警察就不需要著墨太多。至於主線是哪一個,其實看時間線就知道了,黑衣組織一線有很明顯的時間線關聯,而少年偵探團這一線的各事件之間幾乎沒有甚麼聯繫,發生時間前後順序也不明顯,每一個事件幾乎都是獨立的,很明顯就是用於控(ㄊㄨㄛ)制(ㄊㄞˊ)節(ㄑ一ㄢˊ)奏的支線劇情,少年偵探團的三人對主線也幾乎沒有參與,怪盜基德也是同理。風鳴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2:30 (UTC)回复
緊身黑衣人只是暫時不想讓讀者知道兇手是誰的一個處理手法,他們又不是同一人。而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也是「各事件之間幾乎沒有甚麼聯繫,發生時間前後順序也不明顯,每一個事件幾乎都是獨立的」,這是不是也是拖台錢呢?更令在下不解的是,為什麼柯南的支線劇情比主線劇情多得多呢?最後,推理漫畫原則上不都是主角一次又一次經歷、破解幾乎沒有聯繫的獨立案件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30日 (一) 18:18 (UTC)回复
如果緊身黑衣人是个有定义的个体,那么他肯定是重要角色。“在主线故事的重要程度以及对剧情的推进力”是以主线作为故事的主干,这点需要研究,如果一个作品支线的内容和登场人物更丰富,主线是否还是主干(说是脉络则无问题)、主要故事。--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22:38 (UTC)回复
  • 真是沒有幽默感,那就算了。你們都把目光盯在比較中後期,但是不要忘記,這個故事一開始定義就下的很明確,工藤的目的也一直很明確,恢復身體跟找到黑衣組織的底細。金田一本身就沒有明確的主線,雖然都是偵探類型的作品,但是創作方式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至於「推理漫畫原則上不都是主角一次又一次經歷、破解幾乎沒有聯繫的獨立案件」請問這個定義是哪裡來的?我看的推理作品不算多,但是光就我所知,「死亡筆記本」就不是這種類型,即使現存的推理漫畫中這種類型確實多數,但是也不能硬套到所有作品上面吧??難道不符合你的定義就不叫推理作品??
  • 至於支線的數量問題,長篇連載必然會出現的問題,這很難避免,主線需要構思又不能斷了連載的情況下用很多支線先頂著是很常見的狀況,火影、航海王等長時間連載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這種現象,如航海王,哥爾羅傑的寶藏已就很久沒有被提起過了吧(感覺他們現在的目標好像變成擊倒七武海),可是沒有人會認為主線有變動,因為他們還是在偉大的航道上前進。柯南這邊也一樣,支線跟主線可能沒有直接的聯繫,但是每一次灰原或柯南或多或少會提到跟主線有關的線索,不管他們在做甚麼總是會持續注意跟黑衣組織有關的事物,不過可能因為本身屬性的問題導致支線數量較多,至於是不是有更深層的原因大概要問作者才知道了。風鳴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2:24 (UTC)回复
好!了解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7月31日 (二) 06:46 (UTC)回复

(?)疑問:「追查黑暗組織和變大才是(主線)」有沒有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Kolyma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5:51 (UTC)回复

  • @Kolyma目前我没有,但应该能找到,但信服力不一定很强。将探案故事当作主线很奇怪(又不是探案集、探案录),“主要故事”则勉强。区分主次虽然有用,但目前的分法很主观、原创研究,不是好选择。--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8:44 (UTC)回复

如果按照出場次數判斷,那二號主要角色是黑衣人了吧,哈哈。—Ntlshuanghe4629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6:30 (UTC)回复

化学类条目的问题

刊宪是否等于公布

“刊宪”一词似乎是香港的“地区用词”?--苞米() 2018年7月30日 (一) 12:27 (UTC)回复

ISBN的中圖法

上討論目前有一些頁面的ISBN在ISBN後面添加了中圖法,我打算將此移除,由Wikipedia:機器人/申請/Zestbot/5一併處理,如無反對意見將會移除。--Zest 2018年7月30日 (一) 17:03 (UTC)回复

这根本不是ISBN的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31日 (二) 01:58 (UTC)回复

既然可以机器人编辑,区分也挺简单,是否可以考虑修改后保留中图法编码。--苞米() 2018年7月31日 (二) 03:29 (UTC)回复

  • 有沒有適當地羅列例子,以下個人意見,中圖法是眾多圖書分類法之一,例如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即提供美國國會圖書分類法(2~3英文字母縮寫)和杜威分類法。中圖法如果可以用,杜威和其他杜威變體(舉凡000總類的如NDC、賴永祥版本等)是否能加上,若能科圖法是否能加,仔細想想只會越加越多,但不是每一個人/國家都適用,到頭來我想有ISBN就夠了,如果有好的歸類方法歡迎提出。--Zest 2018年7月31日 (二) 05:27 (UTC)回复

关于免疫球蛋白系列条目的命名规则讨论(第二次)

第一次的讨论内容存档见此
User:Htmlzycq在下先前写了IgG条目,在动笔之前,我考虑了条目命名问题。基于如下考虑,我将条目名称定为IgG:
  1. 我所查阅的大陆普遍使用的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免疫学(第6版)》(ISBN 978-7-117-17101-4)、人民卫生出版社 “5+3”一体化版《实验动物学(第2版)》(ISBN 978-7-117-20432-3)、中国农业出版社《兽医免疫学(第2版)》(ISBN 978-7-109-20030-2)中提及这些免疫球蛋白的时候都是用IgG、IgM等等这类提法,从不会出现“免疫球蛋白G”这样的提法。这应当说明这至少是中国大陆生命科学学界的共识。
  2. 对此,我通过站外渠道咨询了User:Panzer VI-II,他同意我的看法,并认为诸如IgG是通用的叫法,如果称之为免疫球蛋白G,会导致即便是学过免疫学的人都需要反应一下才能明白。维基百科的条目命名不应该放着通用名称不用而去使用那种让人反应一下才能明白的名称。

于是我当时就按照这个命名来写了。当时我确实想把整个系列都这样移动,但是为了避免贸然操作引发移动战,我准备先在客栈征集共识然后再操作,但是因为当时比较忙所以暂时就没有动手,只把IgG这一篇写了。现在既然IgG这篇条目也被移动,那么我想不如此时来征集共识。

以下是我想到本讨论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如果还有,请在后面补充:

  1. 是否已经有明确适用于此情况的共识表明中文维基百科中此类条目都以“免疫球蛋白G”这种方式命名?如果有,希望找出存档。如果我认为合理,我将主动撤回此提案;否则此提案对此提请重审。
  2. 中国大陆之外的地区,对这一系列蛋白的提法是什么?如果与大陆使用的不同,请提出以便讨论解决方案。

欢迎各个中文使用地区的用户,尤其是其中的生命科学内行人士发表意见,诚邀您参与此讨论。在下不敢保证时常到这里看回复,因此如果有希望我看到的内容,请在您的发言中使用{{Ping}}系列代码提醒我查看。非常感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7:31 (UTC)回复

参考MVC,如果特定缩写具有足够的常用性,则应该符合命名常规的常用原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7:38 (UTC)回复
User:User:ArthurLau1997中文名稱:免疫球蛋白G,雖然不確定是否可靠,但我覺得都有人用,應先到先得。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7:49 (UTC)回复
(:)回應:首先感谢您参与。您说的这个我看了,但是私认为这并不说明其使用频率。我觉得您提供的这个链接里面提及“免疫球蛋白G”时的性质和本条目中提及“免疫球蛋白G”时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对IgG进行解释。诚然如果您问我,IgG有没有中文名,答案是肯定的,是“免疫球蛋白G”,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其常用。就好像故意在每次提及DNA的时候都叫成脱氧核糖核酸一样,可能让人觉得别扭。--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4:26 (UTC)回复

@ArthurLau1997:感谢阁下提及始作俑者,在下表示自己在平日里的科研工作中都是用IgG(特别是口头交流中)。在下相信在免疫学相关领域的所有从业者都会倾向于叫IgG。在下希望条目内文中尽可能使用IgG。。。。
但是维基百科小学生太多阿 囧rz...毕竟是一个面向大众的科普网站,所以在条目命名方面,还要考虑到IgG是否如同DNA一样早为社会大众所熟知,以及条目名是否对大众“不友好”,举个例子:
抗體依賴性細胞媒介細胞毒性作用移动到ADCC作用也是在下干的,在下表示自己在平日的科研工作中都是用ADCC作用(特别是口头交流中)。在下也相信在免疫学相关领域的所有从业者都会倾向于叫ADCC作用。。。。
那为什么在下在这两个地方做了相反的两种选择?其实很好解释,ADCC作用的中文全称:

  • 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
  • 抗體依賴性細胞媒介細胞毒性作用
  • 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
  • 。。。。

相信无论用谁做条目名,一般查阅者看到条目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个啥破玩意?”,而产生厌恶感,这是条目名“对大众不友好”的结果。如果用ADCC作用做条目名,再加上旁边精美的图示,相信能留下一些查阅者吧。

那为什么在下又支持免疫球蛋白G作为条目名,而IgG作为内文链接呢?可以看看还是ADCC作用里的一段:

“经典的ADCC作用涉及抗体对NK细胞的激活。NK细胞表面表达有CD16英语CD16分子,或称为FcγRIII,是一种Fc受体英语Fc receptor,能识别并结合于抗体(如IgG)的Fc端,从而结合到病原体感染的靶细胞表面。”

假设查阅者看到这一段,想看看这个括号里的IgG“是个啥玩意?”他点进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原来那三个字母,而是“免疫球蛋白G”,他起码会明白“哦,原来是和免疫有关的一种蛋白”,从而建立一种对免疫学的“感性认识”,如果他能继续阅读,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就更好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囧rz...

综上所述,在下的意见是作为科普性质的网站,条目名在科学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对大众友好”,所以才选择移动。--Htmlzycq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8:49 (UTC)回复

User:Htmlzycq(:)回應:感谢阁下的耐心回应。
1 关于对读者的友好与否这一点,我不否认您的论述;但是另一方面,我想提出的是,命名为“免疫球蛋白G”这种方式反而可能让内行看到之后一愣,想这是什么玩意。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的反应就是这样的,因为我用的教材、课上的讲授、我听过的学术报告中就从没有过把IgG称为“免疫球蛋白G”的,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提法就是在中文维基百科上。所以我认为这一点也是需要考虑的,虽然我不敢称内行,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对内行的感受?如果是的话,如何兼顾?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显然应该。因此对内行外行的需求应当兼顾。
1.1 对于一个外行人,他有多大可能看到IgG、IgE、IgM等等这些条目上来?即:这个条目的服务群体主要是内行还是外行,以及这个条目服务内行更重要还是服务外行更重要?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外行人不大会看到这个条目上来,但是看到的时候往往可能是比较重要的需求。这也很好理解,当家里有人(或者是自己)生病、妊娠等时,外行人对此类条目的需求会陡增。这种情况下,他会因为标题不是“免疫球蛋白G”而是“IgG”就看不下去吗?我觉得不,而且医院检验报告单上应该写的也是IgG。如果不是这样迫切的需要,多数外行人基本上就会看到免疫球蛋白条目为止,其类别基本上不会看得太深。而内行人会看到这个条目的可能性就会大得多,并且也会看得深入得多,这一点毋庸置疑。
1.2 对于服务外行来说,条目名定为IgG,并且整篇文章都用这个词,在开头指出这个还叫做“免疫球蛋白G”,与标题定为“免疫球蛋白G”相比,会明显削弱易读性吗?
我对此的回答是,会削弱易读性,但是应不会明显。我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连什么是免疫球蛋白(抗体)都不知道,假设他看到这个条目,那么条目标题是免疫球蛋白G还是IgG他都应该看不下去,他应该首先理解什么是免疫球蛋白;另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连细胞的概念都没有,那么你给他看的条目标题是DNA还是脱氧核糖核酸,效果可能都是一样的。
如果他具备基本的生命科学知识,知道什么是免疫球蛋白(抗体):我觉得您说的两种标题的主要区别在这里,如果用“免疫球蛋白G”,他不用看内容就能明白这是免疫球蛋白的一类;如果用“IgG”,他需要看首段。这一点我同意您的意见。但是我相信只要他能看看条目定义段,哪怕是第一句,就都应该能明白。
2 专业性和常用这一点也是我希望兼顾的,关于这一点的论述我在前面的发言中已经提过了。如果学界都是用IgG而从来不提“免疫球蛋白G”,那维基百科为什么不这样用呢?
3 题外话,您的发言中举的这个例子,如果我写的话(并且抗体这个词首次出现或者前一处“抗体”在距离和逻辑上已经比较远),我一定会在抗体加链接,然后IgG这样就行;如果抗体处的链接不加的话,我会写成“IgG(免疫球蛋白G)”。至于原因,如上所述。
感谢您耐心回复、参与讨论。--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5:48 (UTC)回复
(+)支持採用IgG。
  1. 維基百科中例如IBMGoogle,都有對應的官方中文名稱,但是仍然採用通用名稱作為條目名。
  2. 台灣各大醫院的檢驗科在介紹檢驗項目時,也主要使用IgG。(參考高雄長庚IgG檢驗高雄長庚肺炎黴漿菌抗體IgG馬偕醫院檢驗科檢驗項目一覽表
因此直接使用IgG即可。--Mark Cheng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4:44 (UTC)回复

(:)回應:@Shugochara13456:@ArthurLau1997:谢谢几位能参与讨论,在下的前面的意见太长又没突出重点,可能有些误解。在下在这里分段一个一个来好了

  1. 关于“表达”还是“表現”:可以看个例子:
    “她对他说,你愛我就应该表达出来啊”
    “她对他说,你愛我就应该表現出来啊”
    在下相信中文言情小说看多了的人会完全无视这句话中用的是“表达”还是“表现”,纠结这些东西完全是自讨没趣,影响自己对言情小说的阅读流畅性。
    学术类型的文章其实也和小说一样,比如某君此前一直看英文文章,某天他开始看中文文章,发现Gene expression居然有两种中文翻译,他一开始会感到很不爽。但他看久了这一类的中文文章之后也就不会纠结了,完全无视这里的是“表达”还是“表现”,不影响自己对文章流畅阅读。
  2. 在两岸用语不同这一点上,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是 monoclonal antibody ,大陆人喜欢用“单克隆抗体”,台湾人喜欢用“单株抗体”(在下个人其实偏向于用“株”字,因为少打一个字,方便,也更贴近原义)但是大陆人又喜欢把“株”字当作单抗的搭配量词:“一单克隆抗体”。
    但是无论怎么用语,都不会影响口头交流,因为在口头交流上大家用的都是“单抗”,但没有人会把“单抗”作为这个条目的条目名。
    现在看来,是“株”还是“克隆”,是“表达”还是“表现”,是“受体”还是“受器”这些让人纠结还是无视的问题一样,反而能加深初学者对 monoclonal 、expression 、 receptor这些科学概念的“感性认识”,至于能不能上升为“理性认识”,则不是中文维基这个ACG网站所能决定的 囧rz...
  3. 关于“DNA还是脱氧核糖核酸”,可以看看整整15年前的维基人的讨论Talk:脱氧核糖核酸#Untitled,我们今天讨论的“IgG还是免疫球蛋白G”可以看作是03年的讨论的延续,在下表示还是不明白当年的中文维基人为什么会选择脱氧核糖核酸而不是DNA作为中文条目名 囧rz...个人猜测这个可能和两岸学者对于拉丁字母的接受程度不同有关,相比之下,大陆人更加“西化”一点,比如tau蛋白只有部分台湾学者译为“濤蛋白”,Hippo signaling pathway大陆人会译为Hippo信号通路,而台湾人则倾向于把前面的hippo改为河马等等。
  4. 关于“第一次看到”的问题,在下表示完全记不住自己在哪里第一次看到“免疫球蛋白G”这样的表述,课本上的东西早忘光了,也许是在吉太小唯同学提到的中文名稱:免疫球蛋白G这一类的网站,或者是类似百度百科这样的网站,或者是哪个CNKI上可以搜到的中文文章如果你想成为“内行”,三个链接中最好点开最后一个
  5. 关于“内行”还是“外行”的问题:
    在下前面一直想回避“内行”、“外行”这样的用语,因为带有一定的歧视性。既然已经用到了,那就只好继续用了。首先,“内行”和“外行”不是一个二元对立的概念。当某人觉得自己是内行的时候,总有人比他更内行。当某人觉得自己是外行的时候,总有人比他更外行。把“内行”和“外行”想象成数轴上的箭头和一个个点更合适。我们不妨看看两个极端方向,最最最内行的人和最最内行的人是怎么看待维基百科条目的,以及最最最外行的人和最最外行的人是怎么看待的。这里说的是enwiki,至于某ACG网站。。。
    1. 还是举抗体为例子好了,最最最内行的人估计是那些设计抗体结构的人,他们的脑袋中估计连抗体的哪个氨基酸会出现在哪个区域都有一个明确的图景,这样的人估计根本不会去点开自己领域的条目(因为纯粹是浪费时间),了解自己领域最新进展的最好方式是看同行写的文章(article)。比他们稍微“外行”一点点的人,也就是最最内行的人基本不会去点开这个领域的条目,他们会选择看前面第一类人写的综述(review)。比第二类人再稍微“外行”一点点的人才有可能看看enWiki的内文来建立初步的认识,想加深认识一定会去看review。
    2. 而在另一个极端,我们不妨把“病人以及家属”、“初学免疫学”的学生等这样对于免疫学知识具有急切需求的人称为“内行”好了。而把没有这种“急切需求”,只是因为一些机缘巧合(比如special:随机页面)看到了这个页面的人称为“外行”好了,在下在上面那个回复里的一般查阅者正是指的这样的人,而且起码接受过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会上网。可能他成天上课走神,但是生物课上老师一直叨叨的“免疫”啊~~“蛋白”啊~~,这样的词汇还残留着一点点“感性认识”。又或者他曾经是一位数理化尖子生,对生物学这样“乏味”又“充满死记硬背”的科目了无兴趣,他对那老师一直叨叨的“免疫”啊~~“蛋白”啊~~两个词汇的认识程度并不见得比那位差等生深入多少。在这里在下把他们统称为“一般查阅者”或者“最最最外行”。上文中提到的“哦,原来是和免疫有关的一种蛋白”正是这样的人内心才会发出。(可能因为在下先前没有加粗体,让1997君错看成了理解免疫球蛋白这样的概念,其实是免疫蛋白这样的概念。)
    3. 那么“最最最外行”的一类人通过比如家人生病/被调剂到生物系等方式两者都很不幸 囧rz...变为“最最外行”之后,对免疫学知识开始有了急切需求,他如果来维基看看期中考试考到的IgG到底是个啥,或者,医院开具的报告单中IgG到底是个啥。他会在“搜索维基百科”这个框里输入大小写正确的IgG,点开。
      首先映入眼帘的如果是这五个大字和一个字母的话,他可以迅速把这五个字加一个字母抄到试卷上,起码能拿个0.5分,或者迅速明白医院的诊断报告的这个项目针对的是病人的自身抵抗力等等。
      如果点开首先映入眼帘的还是那干巴巴的三个大小写不一致的字母IgG,那位学生会突生恶感,不得不放大下拉手机屏幕,然后被考官发现;那位病人家属也会突生恶感,然后(不好意思,我编不下去了 囧rz...
  6. “讲了这么多,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不跑题了,还是回到重点上来,作为“不算太外行,也不算太内行”的在下一直强调的是“在下希望条目内文中尽可能使用IgG”至于条目名,基本没眼神去看,所以也不太关心,只要能保持一致就好。在下关心的是条目内容究竟合适不合适,还是拿刚才的例子好了:

“经典的ADCC作用涉及抗体对NK细胞的激活。NK细胞表面表达有CD16英语CD16分子,或称为FcγRIII,是一种Fc受体英语Fc receptor,能识别并结合于抗体(如IgG)的Fc端,从而结合到病原体感染的靶细胞表面。”。

如果在下是一位上课不走神,好好听讲的学生的话,学完免疫学就应该知道FcγRIII这个词里,γ是G对应的希腊字母,III是罗马数字3,R是受体的缩写,“或称为FcγRIII”,本身的意思就是IgG3的Fc端受体,后面加一个“定语从句”“是一种---,能识别---”显得完全没必要。但在下也绝对不会去删这个修饰CD16的“定语从句”,因为这个“定语从句”本来就不是给当前的自己看的。

最后发现自己居然写了这么多啊,就当写写无人问津的小说好了--Htmlzycq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14:49 (UTC)回复

前段小總結

那現在總結一下共識吧。
  • 條目名:用「免疫球蛋白G」還是「IgG」呢?
  • 內文:全部一致,用「IgG」對吧?
本人認為條目名稱用免疫球蛋白G是OK的,雖然@ArthurLau1997認為此名稱會造成專業人士有遲疑,但如果首段寫的良好,應該對於閱讀沒有影響(不論是網頁版亦或手機版)。
@ArthurLau1997Htmlzycq兩位主編可以就這兩個主要問題做出一些表態,期待完成討論。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15:32 (UTC)回复
個人認為名稱為「免疫球蛋白G」,內文「IgG」較佳。JC1 2018年5月29日 (二) 16:45 (UTC)回复

(:)回應:非常感谢各位参与讨论,此时之前的讨论内容在下都已经看完,恕在下最近略繁忙因此未有及时回复。我会仔细考虑、整理思路和语言后作出回复,以利于有效的讨论。再次致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5月30日 (三) 18:44 (UTC)回复

是不是只有我会把IgG看成lgG,然后以为是某种G物质浓度的对数?--140.180.246.217留言2018年6月1日 (五) 23:13 (UTC)回复

User:Htmlzycq(:)回應:

1 关于内文,现在意见是统一的,这没有问题。

2 对于标题

2.1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一系列条目的标题应该统一。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应该用哪种格式。如果要改,也都会统一更改。
2.2 关于最最最内行和最最内行的人来讲条目标题是哪种不会有影响他们阅读这一点,我同意。
2.3 对于病人及其家属、初步涉猎免疫学的学生等这样需要查阅这篇条目来获取信息的人来说,是否有了这样的一个重定向就一定如您所述那样利于理解、有更好的可读性呢?
2.3.1 这样的重定向有可能会造成疑惑。起码就我自己而言,我知道有些时候维基百科的重定向并不意味着重定向页面和目标页面所述内容相等。比如说牛初乳这个条目的建立早于初乳,在前者建立了而后者未建立的情况下,搜索框输入初乳可能会进到“牛初乳”;更甚者,前些天我发现英文维基条目en:Colostrum对应的中文条目竟然是牛初乳,而初乳条目上缺少跨语种链接,我在写IgG的时候才把它改过来。再比如说,现在英文维基上的en:Opsonization(调理作用)打开后你会发现是直接被重定向到en:Opsonin(调理素)的,但是我们据此认为调理作用Opsonization=调理素Opsonin,这是不对的。
2.3.1.1 因此,在我首次打开维基百科上的Ig系列条目的时候(应该是IgE),首先我怀疑这是不是我想要的东西,然后我看了首段看到了“简称IgE”字样,然后进入了对应的英文条目,看到了标题叫Immunoglobulin E,然后我才确定原来这是中文维基命名的原因,这是我要找的东西。以上说的是在电脑上查阅时的情况。
2.3.1.2 如果是在手机上浏览的话:以“免疫球蛋白G”作标题,搜索IgG之后显示的结果将是:“免疫球蛋白G”,下面一行灰色字“重定向自IgG”;而如果是IgG作标题,搜索结果将是:“IgG”,下面一行灰色小字“免疫球蛋白”。因此,将“免疫球蛋白G”用作标题恐怕比在电脑上更容易造成这种疑惑,因为条目内容并不是直接展示出来的。
维基百科,尤其是中文维基百科,不保证内容可靠,尤其是您可以看到专业性较强的一些领域的内容质量提升空间还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怀疑应当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条目标题就是那个最常用的,搜IgG出来的就是IgG,这样的怀疑完全就可以免除,我起码可以确定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
2.3.2 关于以IgG为标题是否会降低可读性
2.3.2.1 对于需要查阅这个条目的人,不管是考生还是患者家属,即便标题是IgG,首段第一句就写清楚了IgG就是免疫球蛋白G,这并不会增加什么障碍。
2.3.2.2 此外,对于手机浏览的情况而言,由于手机版默认会显示这个Wikidata描述,因此“免疫球蛋白”几个字不显示在标题处可能导致的易读性降低进一步被削弱,甚至关于“IgG是什么”的疑问在搜索时就可能会消除。因此,这几乎已经不能称为减弱可读性了。对于副标题和首句,考生不需要往下翻就能看到,而涉及如此重要的切身利益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会连这都懒得看。我们确实不能指望所有查阅到这个条目上的人都能直接看懂FcγRIII,但是我觉得希望查阅IgG信息而来的人,副标题或者首句还是会看的。
2.3.2.3 另一方面,如果首段第一句有理解障碍,那么不管是第一句的正常字号还是标题的大字号解释IgG是什么,都是一样的。
2.4 目前为止各位的反馈来看,在中国大陆之外,IgG也是通用提法。如果有不是的,请提出以便讨论。另外,中国知网检索结果(外文文献不必说,外文文章不管怎么写总不会全文都用Immunoglobulin G。我们现在说的是中文文献检索结果)来看:检索IgG得到的结果是26,602条;检索免疫球蛋白G得到的结果是9,323条。这些都能够支持IgG是通用提法的论点。
反过来命名就好像把国际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页面做条目,IBM做重定向一样。

综上利弊,在下还是认为条目名统一为IgG这样会好一些。抱歉最近繁忙,回复晚了几天。感谢您参与讨论,欢迎继续讨论,讨论时如有希望我看到的内容,请{{Ping}}我。非常感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3日 (日) 05:50 (UTC)回复
修改--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3日 (日) 08:14 (UTC)回复
整理结构--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3日 (日) 13:57 (UTC)回复


路过,一点疑问
为什么中文维基百科这几年总是某个学科的外行在给内行制定规则?三年前的化学元素条目外文标注就是如此。  我可能说话难听,我就问问各位外行,你们是不是觉得通过人海战术把内行打败,是很牛逼的成就?能不能不要自以为是了,换做一个非ACG爱好者给你瞎整一通ACG条目你愿意吗?--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6月9日 (六) 14:47 (UTC)回复

@SzMithrandir當然不是。但請問你,你反彈這麼大,怎麼都不出聲參與討論?既沒黑箱,也沒說你不准發言,大家訴之於理,有新的共識很奇怪嗎?如果非ACG愛好者提出,又沒ACG愛好者討論,被通過又能說什麼?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15:09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谁上线时间多谁厉害喽?学术类条目编者几个月不上线,回头一看命名规则都被改了,这是不是一种黑色幽默?  这个议案还好,目前有ArthurLau1997在跟进;然而我看你们这个舆论气氛,怕不是又要“打倒”学术权威,走“民粹”路线,看哪边票多,而不深入探讨理由。
行了,我也不是生物-医学人士,就是联想到以前的经历,路过忍不住说几句。  我感觉你们想用免疫球蛋白,除了“条目名称应当尽量中文化、明晰化”的动机之外,可能也考虑到enwiki就是在使用immunoglobulin之全称作为条慕名。这种想法其实并不算错,但是现在根据网络搜索、文献用法和课本举例,发现大陆地区主流用法是字母IgG而非中文“全名”,这意味着“免疫球蛋白G”在中文中的使用状况和“Immunoglobulin G”在英文中的状况也许是不同的。如果要反驳这个结论,应该找出港台等地区的文献和课本的例子。
另外确认下:你们好像对“内文使用IgG”没有异议,而是在争论条目标题,是吧?建议不要用wikidata的附注或者医院的体检报告作论据,前者可以根据需要去更改,后者是非常“缩写化”的情况。--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6月9日 (六) 20:42 (UTC)回复
完全不明白你是怎麼得出「谁上线时间多谁厉害」的結論,但被假定惡意,我已不願與你多交流。請你這位資深維基人自省一下。總之,所有討論者心平氣和,尋找共識,不需要被你如此扣帽子。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6:25 (UTC)回复
行,也许我言重了,可能是我以前和讲不通道理的人打交道留下的惯性思维所致(例如User talk:SzMithrandir/存档01#关于出家人)。马上就是暑假(WP:DC16),社群和睦很重要,我应该做善意假定。以上对话,我把多余的争论标为灰色,剩下的黑色字还希望有助于讨论。--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6月11日 (一) 04:37 (UTC)回复
如果阁下是内行的话,那请问阁下立场是?--140.180.246.217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20:27 (UTC)回复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诚邀@Htmlzycq:阁下回来继续参与讨论,以便形成共识,否则可能只能按照现有讨论结果决定。希望此议题充分讨论后得以尽可能好地解决。谢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1:57 (UTC)回复

为了不破坏版面,在下加了一层并hind隐藏。回复上面几位编者,中文维基百科中,“外行指导内行”这一现象确实比较突出。比如上述EricDiao提到的格式手册规定“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IBM”这个梗被提到了两次,而且还是两个相反的引证方向
作为某个领域可能“偏内行”的在下,觉得“外行指导内行”是个中性词,不算坏事也不算好事。回到这次的问题,在人数占优的“偏外行”维基人不断要求把“EGR3”等英文缩写条目名移动到“早期生长反应蛋白3”的诉求下,“偏内行”的维基人是否该选择“妥协”呢?在下分为三种情况:

  1. 一些坚决不妥协的条目:如上文提到的FtsZRANKL,还有K-ras英语KRAS等,如果贸然使用“中文名”,会引起很大的误解。
  2. 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妥协,只有在极端情况下妥协的条目:如上文提到的EGR3ADCC作用等,使用中文全称作为条目名,会造成很大的阅读麻烦。
  3. 大部分情况下不妥协,少部分情况下妥协的条目:如上次提到的DNA在中文维基里重定向到了脱氧核糖核酸,这乍看之下很奇怪,但已经既成事实,虽然有一点麻烦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在在下眼中,IgG属于第三种情况,IgMIgA等都早已经重定向,既成事实的事情只能妥协了 囧rz...反正都会被“偏外行”移动走,还不如自己干呢,有点事务繁忙回复迟了。--Htmlzycq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4:31 (UTC)回复

(:)回應User:Htmlzycq非常感谢百忙之中回复。

1. 共识是可以修改的:“根据共识”和“违反共识”并不是接受或拒绝提议与行动的有效理由。尽管过去的“广泛讨论”能引导编者去了解过去的共识,但编者仍应重新审查每一提案的价值,进而重新确定共识是否已经改变。维基百科会保持其灵活性:因为新人往往会带来全新的观点;维基百科的成长也会带来新的需求;当新事物出现时,人们的看法也会随时间改变;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好的方式去完成某项工作。

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已有共识是怎样的,也不是单单这个条目的名字应该如何。我们始终是在征集共识,来确定免疫球蛋白这一系列条目的命名标准。确定后将统一修改这一系列条目的名称。对于DNA条目的命名,也从来没有说过不可修改。

2. 关于这一系列条目应该如何命名的讨论,请阁下检视在下的上一次回复。

我理解阁下的事务繁忙,因此您无需着急回复。如果您事务繁忙,您可告知然后在方便的时候回复。再次致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21日 (四) 12:41 (UTC)回复

對於「外行指導內行」,我想發表一下意見,就常理而言,每一項事物的專業人士都不太可能多於總人數的一半,所以外行永遠會比內行多。嚴格來說:外行並沒有在指导内行,而是提出外行人的看法,以期能從多層面思考一件事。我認為這樣的共識更有價值(內外行都包含,完善程度應較良好)。另外,對於用免疫球蛋白或是Ig我無特別意見,免疫球蛋白算是一個很能讓人有所感觸的詞(能讓人迅速聯想到與免疫系統有關),但Ig較常用,各有所長。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25日 (一) 05:21 (UTC)回复

感谢各位参与讨论。在此回报一下讨论情况。前几日Htmlzycq君已在我的讨论页上回复了我。恕近期事务繁忙,在下可能稍晚作出回复。欢迎各位继续参与讨论。--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2:07 (UTC)回复

(:)回應User:Htmlzycq:先感慨一句没什么用的:这个讨论不知不觉竟也已经一个多月了,逐渐从最后顶到了第一位。我个人是不急于完结这项共识征集过程而得出结论的,只要有益,慢慢讨论下去也没什么不好,更何况中文维基百科需要进步的地方还有很多。

1. Htmlzycq阁下强调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既成事实。这一点我非常清楚。事实上,最近做一些东西的时候我查阅了一些条目,更深刻地意识到中文维基百科里面至少生命科学领域的条目命名问题远比这个讨论中指出的要深、范围要广。

但是这不是我们放弃征集共识的理由。既然我们无必要急于在短时间内完成讨论,那么我们大可以把应该做的工作按部就班地做完。

既然这个讨论已经提出、并且已经进行至此,至少我们可以敲定对于免疫球蛋白系列条目命名规则的共识。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我们完全可以审视这些讨论,把它敲定。敲定成为共识后,未经重新讨论不得对命名随意修改。更多地,我们也完全可以对命名常规方针进行修订,对目前尚不合理或者尚未明确的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存档机器人的存档时间足够长,我们也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赶时间,因此我们不需要以讨论所需的时间为由放弃,更何况这个讨论并不那么复杂。

因此,请阁下回到我们讨论的主题上。我们现在来征集共识,那么就请您检视我上方提出的理据,您认为如何较好,是原有的“免疫球蛋白G”这一系列命名方式,还是“IgG”这样的一系列命名方式;如果您认为我提出的理据不合理,欢迎您指出。

如果您因事务繁忙或者认为这个讨论无必要等原因,不希望继续去探讨这个问题,虽然在下会觉得很遗憾,但是此讨论依然能够总结。

2. 关于调理素/调理作用。这一点我想表达的是,因为重定向不是相等的保证,所以说对于知道这一点的人来讲,您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制造困惑。

关于调理素/调理作用这件事本身:很明显地,调理素指的是一类物质,调理作用指的是一类过程。有的时候确实没必要将调理素和调理过程分列在两个条目,在这种情况下,将某一者重定向至另一者,这是可以的。只要在这个条目上写全、写清楚了就没问题。

3. 如果Htmlzycq阁下或者其他编者同仁有修订命名常规方针的意向,或者对此有见解,欢迎提出。如果有必要,也完全可以提交讨论。我们可以形成命名常规下的子方针或者指引规定生命科学类条目的命名规则,也可以对命名方针本身需要改进的表述进行修订。这些有待进一步讨论。

欢迎继续讨论,发表意见。如果有需要我看到的内容,请在留言时{{ping}}我,谢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06:26 (UTC)回复

恕在下近期事务繁忙没有关注此事,因而讨论被自动结束存档,但是问题没有解决,故重新提出。

鉴于在下提出的,将免疫球蛋白系列条目都以“IgG”这样形式命名的建议所对应的论点(2018年06月03日, 09:57 pm (UTC+8)提出;2018年06月21日, 08:41 pm (UTC+8)、2018年07月05日, 02:26 pm (UTC+8)两次请求正面回应)均没有反驳(我已经通知了另一位当事人Htmlzycq君,且通知了两次),因此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因此在下将对此系列条目命名进行修改。

出于尽可能好地征集共识之考虑,在下再次将此议题贴出并附上原有讨论供检视,如果有异议请提出;如果没有,将默认为共识同意于本议案提交满一周后(因为此议题先前已经在互助客栈贴了至少一个月,最后一次发言距今已经18天了,所以在下不认为此次提出需要等待过长时间。对此如有异议也请提出。)对此系列条目命名进行修改。谢谢。 --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7:13 (UTC)回复

釜山行》的译名混乱,马新简体还可以使用吗?

这个议题最好新加坡人、马来西亚人都过来讨论。其他分区的维基人在参加时最好表明自己哪个地方,我在查阅电影《釜山行》看到新加坡的译名是使用「尸杀列车」[33]就顺便加了地区词转换。可是后来发现马来西亚也是使用同样译名的。我一时找不到马新简体的代码,怎么使用?不是我想说,这件事让我真心吐槽下,到底哪个聪明人通过马来西亚简体的? --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8年7月30日 (一) 17:36 (UTC)回复

雖然我不是新馬人民而是台灣人,我想你可以把同一詞貼到大馬簡體(zh-my)吧?(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新馬簡體已分家)--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18:36 (UTC)回复
刚刚发现用新加坡简体,会自动对应到大马简体。所以只要使用其中一组可以自动转换。--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8年7月31日 (二) 07:28 (UTC)回复

請求管理員協助合併條目歷史

要請管理員們幫個忙,「Wikipedia:臺灣教育專案/臺大植物分類學_(106-2)/提報作業」除了有標「中翻英」和其他「已完成」以外的都需要合併歷史,從WP空間併到主空間。內容的合併我之後可以自行處理。麻煩你們了。—— 烈羽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4:11 (UTC)回复

火車站前的城市名?

非漢字文化圈的國家,他們的火車站有時會把所在地城市加在火車站前面(如華盛頓聯合車站),有時卻不會(如維多利亞車站 (倫敦),有時還是中文自己加進去,如巴黎北站巴黎東站),也有用消歧義方式顯示的(如聯合車站 (華盛頓)),讓人混淆不清。是否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31日 (二) 05:04 (UTC)回复

看不出來哪裡會混淆,有一樣的站名嗎?風鳴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9:53 (UTC)回复
我想owennson是說命名格式不一樣,令下一個建立車站條目的維基人不知用哪一個格式才對。--雖不能至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0:27 (UTC)回复
沒錯,我就是說這個。一會兒將城市名列在前面,一會兒將城市名列在後面,讓人不知道該以何者為準。這些非漢字文化圈的國家的火車也不用指望會有官方中文路線圖可以對應,進一步增加了麻煩。而各個語種的維基百科,也是各自命名。--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31日 (二) 15:38 (UTC)回复
根據WP:消歧義,有這麼一句話:「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並舉了兩個例子「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计算机病毒(而不用病毒 (计算机))」。看來,把城市名加在火車站名前確實較接近維基守則。User:SElephantUser:SuicasmoUser:Howard61313的想法呢?--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7月31日 (二) 15:43 (UTC)回复
上述提到的華盛頓聯合車站維多利亞車站 (倫敦)條目,目前在英語維基全都是市名前綴,看來是我們這裡沒一致?——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7:00 (UTC)回复
剛把維多利亞車站 (倫敦)移至倫敦維多利亞車站了。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日 (三) 10:38 (UTC)回复
要看狀況吧,巴黎北站、巴黎東站是因為那本來就是中文圈的最常用譯名,但並不保證其他車站也可以比照辦理。中文維基追求的是命名原則的統一(以廣為使用的名稱為主),不是格式的統一。--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1日 (三) 15:10 (UTC)回复
同意;但當沒有一個單一且廣為使用的名稱時,我認為可以統一格式。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4:57 (UTC)回复
只要不違背既有的政策,當然是沒啥問題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6:43 (UTC)回复

日食列表

Category:各世紀日食列表中使用的{{Convert}}設定了|abbr=on,單位顯示為英文,這些改成中文是否會比較好,這是使用英文的版本這是中文的版本,因為涉及條目達50條,因此沒有直接修改,先提出討論。--Zest 2018年7月31日 (二) 05:54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在長津湖戰役条目掀起編輯戰

@蘇州宇文宙武長津湖戰役条目掀起編輯戰並無建設性,請勿繼續。2015年6月23日就已經說「中方慘勝,美軍成功突圍」,這個寫法幾個月前才被IP用戶與蘇州改成「中國決定性勝利」。条目討論我指出一些來源並沒有說「中國決定性勝利」。反對者自己原創研究,就是拿不出來源證明主流說法是「中國決定性勝利」。歡迎其他用戶加入討論。--歡顏展卷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5:49 (UTC)回复

「中國決定性勝利」要拿出來源證明是主流說法。--歡顏展卷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7:01 (UTC)回复
目前把誰勝誰敗還有具主觀立場的辭彙都移除,僅留存地理事實和實際佈兵狀態,這樣可以暫時避免所有爭議問題,至於要不要放主觀或國族立場概念就再討論,堅持國族立場和主觀想法是正確那我也沒轍,畢竟國族立場和主觀想法會認為自己就是客觀中立,去唸研究所還這樣寫肯定被退論文。另外蘇州宇文宙武的貢獻紀錄顯示他最近替兩個傀儡(Changshaone)(UserDe)背書他們的政治立場和編輯立場。先不論對錯,短時間內幫這麼多傀儡,動機蠻可疑的。--1.170.23.108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4:56 (UTC)回复
你以为你是谁啊?刚进来编辑就插手客栈事务,说别人是傀儡,你自己才是傀儡吧?敢不敢露个真身?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三道四?——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8月2日 (四) 05:23 (UTC)回复
原句奉還,你維護傀儡的編輯是事實,還兩人份的。但你的編輯是這樣的,沒有提出什麼值得信服的理據就恣意把編輯調整成傀儡(UserDe)編輯過的版本,也沒針對編輯做出什麼建設性的說明,沒有討論的事實,起碼我這邊還把編輯理由寫得蠻完整的,我另刪除了該頁面的隱藏字元,因為沒什麼意義,有些人甚至會誤會那個隱藏字元會影響排版。
發現蘇州宇文宙武又參與傀儡的編輯了,在邪教這個頁面,嘖嘖,很明顯就是一直換IP和註冊新帳號在試圖改那個頁面的什麼東西,蘇州宇文宙武又插進去了,可疑的人,先退回去好了。--1.170.23.108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6:30 (UTC)回复
IP還請不要針對,如果有疑惑,是不是該辦個帳號,甚至CU一下看看蘇州是不是真的有傀儡呢?我相信他們看到支持中國的言論都會很開心,因為像找到同伴一樣,尤其是最近發生不少事。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日 (四) 06:39 (UTC)回复
欢迎来CU,我用傀儡算我输OK?楼上的楼上马甲先穿上,再来跟我说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8月2日 (四) 07:42 (UTC)回复

關於的問題

參見海的這個草稿,基本上大致應翻譯完畢,只是在協作計畫中的草稿,這篇已經超過1個月都沒有人動了,所以問是否可以移動到主頁面「海」?--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1:44 (UTC)回复

覺得前言太長了!維基百科的前言應該是有點摘錄條目內容重點濃縮成一段簡介的用途(有點類似簡明大英百科 vs 大英百科的感覺),詳細的說明應該在後面的本文中再敘述。--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2日 (四) 03:32 (UTC)回复
我則認為沒問題;以上對前言的闡釋和GA、FA要求不符。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日 (四) 04:59 (UTC)回复

該討論已間隔一年,今日再次翻出來討論,因為本人認為這些時間分類的重新命名很不妥當:當前某位維基人大量地重新命名時間分類,雖然WP:頁面分類#用词要求中規定勿以口語化短語詞彙用作為分類名稱,但針對有形容詞的分類名稱,個人認為不應該將名稱中的「的」字省略,如「○○○○年開業的商場」換成「○○○○年開業商場」(Special:diff/50678463),雖然中間有一個字的差距,但所表述的意思就不一樣:

  • ○○○○年開業的商場:描述「商場是在○○○○年開業」,此時「商場」是主詞,「○○○○年」是時間副詞;
  • ○○○○年開業商場:原先用以修飾名詞(商場)的形容詞(開業的)變成了動詞,形成○○○○年「開業商場」這個動作,「○○○○年」變成主詞,「商場」變成受詞。

像是「○○○○年開業的商場」換成「○○○○年開業商場」等時間分類,因所涉及的分類眾多,若要將這些分類進行大量的重新命名,應先於互助客棧中討論,以尋求共識;若無共識,依WP:先到先得原則,移回先前所使用的名稱。

有請當事人@Howard61313,還有當年討論該議題的@克勞棣MewaquaXiplusA2569875討論。

--Steven |_-。) 2018年8月1日 (三) 10:20 (UTC)回复

  • (:)回應@StevenK234君:「○○○○年開業商場」在此並不會使「○○○○年」成為「開業」此一動詞的主詞,理由如下:「○○○○年開業」在此是作為形容詞,完全可以用來修飾「公司」此一名詞,而且在實踐上,也有諸多「○○○○年開業企業」這樣的用法。

至於「○○○○年建立○○」,或許是因為建立一詞更常作為單純的動詞使用,確實無法如同上述方法操作。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可用「○○○○年所建○○」或「○○○○年所創○○」,來避免句型混淆的問題,同時達成精簡的效果,畢竟「的」字的存在,在非必須使用的情況下,確實會有口語化的效果,意即上面提到的「口語化短語詞彙」。WP:頁面分類#用词要求當中也提到一個例子,就是「陝西的縣」對應「陝西縣份」。上述的編輯,不僅改善目標與此類似,省略了無必要之「的」字,使之口語化程度降低,同時還達成另一個目標:變得更精簡了。這可謂一舉兩得。

另舉個例子:目前大量存在於維基的「依○○劃分的○○」或「依○○來做的分類」分類名稱,都是既冗長又口語化的累贅分類名稱,事實上使用「各」字便可達成同樣效果。精簡的分類名稱是有益處的。在替條目分類時,徒增非必須的短語詞彙,並無益處。

以上回應,旨在對我的編輯做出解釋,同時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提供解決方法。——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25 (UTC)回复

(:)回應Howard61313君:「○○○○年開業」在此不是形容詞,而是形容詞子句,形容詞末尾的"的"常常可以省略,但形容詞子句末尾的"的"原則上不能省略,否則就像我當初舉的例子一樣,「媽媽買魚腐敗了」或「奶奶最疼愛妹妹借走了我昨天買書」,這是"精簡"的中文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8月1日 (三) 10:43 (UTC)回复
這個舉例失當,也與此案性質不同。「媽媽買魚腐敗了」是一個敘述事情的句子,而上述的分類名稱,全部都是名詞。我目前僅在意名詞的精簡化,對於句子的精簡化,我不評論。——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4 (UTC)回复
可是「○○○○年開業」在此的確是形容詞子句,而不是形容詞。另,您說您僅在意名詞的精簡化,那麼「魚」難道不是名詞嗎?「媽媽買的魚」可以"精簡"成「媽媽買魚」?-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8月1日 (三) 11:06 (UTC)回复
您前面說的沒錯,它是形容詞子句,但無論形容詞或形容詞子句,在這裡的功能都是用來修飾名詞的,所以其實不影響結論。至於「媽媽買的魚」,我知道您只是在舉例,但由於維基百科不會把「媽媽買的魚」這種小事當成分類,因此我換個維基百科會出現的案例,比較好回答。由於是買賣,這裡就舉個「軍售」議題好了,比如「美國對台軍售」,也是用來敘述一方購買的東西,但並不需要加「的」。承上所述,我的結論沒有改變。——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4 (UTC)回复
所以我沒有把話說滿,我本來就說形容詞子句末尾的"的"原則上不能省略。更明白地說,如果該形容詞子句用的是及物動詞,那麼"的"字就不能省略,否則就會變成「及物動詞+及物動詞的受詞」的結構,這跟原本想表達的「形容詞子句修飾名詞」是完全不同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8月1日 (三) 12:27 (UTC)回复
感謝說明,回應如下:1、此原則或許存在,但不是很適用於此,畢竟很多既有分類的正確命名方式都無遵循此原則即可達成。2、「變成」一詞,不甚精確,畢竟「及物動詞+及物動詞的受詞」的結構,僅是字面意義的其中一種解讀,而另一種就是我說的「形容詞(或形容詞子句)+名詞」,我在這裡採用的是後者的意思,並不是前者。——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3:34 (UTC)回复
如无必要,不要省略“的”字。书面语和口语的省略方式还有不同,容易做错。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8月2日 (四) 06:12 (UTC)回复
但反過來說,也可以表示「如無必要,無須另添『的』字」。上面的WP:頁面分類#用词要求當中也提到「切忌使用口語化短語詞彙用做分類名稱或條目名稱」。另一個提到的例子「美國對台軍售」也是,不須稱作「美國對台的軍售」。——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3:34 (UTC)回复
  • Wikipedia:沒壞就不要修,多了一個「的」字並不會產生錯誤,但是從以前「逢『被』必改」爭議起,我已經不再對「Howard61313會接受他人意見」有期待。(最低限度,應該在得到共識,或者至少是沒有顯著反對意見後才進行大量的特定字詞改動。)--Mewaqua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44 (UTC)回复
    • (:)回應:第一句真是文不對題,我上面本來就不是說加了「的」字有誤,而是有更精簡更好的方法能夠取代,更何況維基百科很多的編輯,本來就都是對沒壞的東西進行改變或潤飾,所以「沒壞就不要修」或有可用之處,但也不能無限上綱適用到所有場合。至於「不期待會接受他人意見」這句,有點諷刺呢。我上面列了論述及緣由,閣下看都不看,就直接拿個舊案子來妄下結論,誰才不接受他人意見?看來,在這場合中,是我不再對「Mewaqua會接受他人意見」有期待吧。再者,那場所謂的「爭議」有討論存檔,最後似乎還說成是圓滿收場,提及此案,誠與當前議題脫節。上面的克勞棣君都比閣下可敬,至少他討論此議題有用到自己的依據,而不是像您一樣還要牽扯到其他無關的陳年案例,加上主觀臆測來批評(最後反而批評到自己)。當然,依據Wikipedia:假定善意,您提這些的內在本意,或許不是出於惡意,但恕我直言,外在所造成的效果終究是負面的,這不會使閣下的論述更有說服力,反而讓人更加不耐。——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6 (UTC)回复
  • (!)意見:看起來分類精簡化符合上面的維基方針,雖然這初衷很好,但如同提案人所言,「XX年建立XX」這解決方案是不行的,有讓人誤會的問題,不夠周詳。如果是後來提出的「XX年所建XX」(或所設,所創,反正意思差不多),那就可以取代原本的「XX年建立的XX」。—Ntlshuanghe4629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6:27 (UTC)回复
  • @Howard61313 我希望你不要再發生「你將維基共享資源當成中文維基百科,並對我要求將分類頁面依你意思翻譯」這種事。維基共享資源沒規定中文要怎麼將英文翻譯,但維基共享資源也不是中文維基百科,所以不能這麼要求,更不能因為我們使用中文,所以你就要求我按照你意思去做。我依照你的話去參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分類頁面,我看見你所謂「翻譯」是出自你所為,我隨機抽查都剛好是你移動過去的分類頁面,這顯然就是你個人意思所為,並不是出自社群的共識。如果你在維基共享資源再次這樣要求(發生編輯戰),我會向維基共享資源呈報給管理員知道,望你能自制。--Kai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7:04 (UTC)回复
    • (:)回應:顯然你隨機抽查和觀察的能力有重大侷限,才會有這種嚴重的誤會。我在維基共享資源提出的改變,包括Category:台北市道路這種存在已久的分類命名方式,根本就不是我原創的,而是更早之前就有的既存名稱。我即使移動過什麼分類,也是參考或啟發自這樣的先例,絕非個人意思。反而是上面下的武斷結論,才是你個人意思所為,與現實有所出入。以上,我證明你的評論與現實脫節,或許你並非惡意混淆視聽,但也請別因為自己單方面的誤會,而不小心讓視聽被混淆。望你能自制,謝謝。——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55 (UTC)回复
  • 沒錯,我指「翻譯」就是他說的省略「的」字。如果每一個類別都這麼做,容易造成誤解,全部都變成名詞了,所以我認為他對「的」字有主觀的感受才會想省略。例如:臺灣的公園變臺灣公園,有哪一座公園是叫臺灣公園?臺灣的大道變臺灣大道,為什麼臺中市的臺灣大道變成整個臺灣都有臺灣大道?臺灣的政府變臺灣政府,所以你意思是指臺灣執政當局嗎?--Kai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7:17 (UTC)回复
    • (:)回應:太離譜了,誤解也該有個限度吧。將「台灣的公園」變成「台灣公園」根本是毫無憑據、空穴來風的假設吧。舉個類似例子,我之前編輯時,還發現有分類叫「台灣的銀行」,也是支持它維持現狀,不將它改為「台灣銀行」(因為與現有機構撞名)。除此之外,我自己甚至還創造過包含「的」字的分類呢,例如Category:美國的司令部以及當中的Category:美國陸軍的司令部Category:美國海軍的司令部Category:美國空軍的司令部,都是我建立的(因為沒有「美國陸軍司令部」這樣的機構,所以這樣命名)。以上顯示,我對於「的」字的使用,是會看實際狀況的,並非像你誤會的一樣主觀(順道一提,你誤會的內容才主觀呢,不過這種主觀誤會也不是第一次犯錯了,真是遺憾)。在此鄭重要求你適可而止,避免稻草人論證構成曲解,即使你並非有意導致此效果,也一樣。——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55 (UTC)回复
  • (-)反对刪除任何的「的」。這裡是協作平台,有人反對的話你不能無視,無共識的話也不能擅自行動。「○○○○年建立○○」,(&)建議可用「○○○○年所建○○」或「○○○○年所創○○」?亂七八糟,沒有規範,用「的」可以很好地規範和統一,為何要改得亂七八糟?; ; 有CAS號重定向物質條目→有CAS號重定向物質條目?重定向物質是什麼?有一種物質可以用來組成重定向?; ; 含有日語條目→含有日語條目?日語條目?中文維基有全文以日語編寫的「日語條目」?WP:CSD#G14。 ; 可能清空分類→可能清空分類?到底是我們要去清空這個分類還是,這個分類可能清空?,根本都不是,是這個分類中的分類有機率被清空。 ; 使用ISBN魔术链接页面→使用ISBN魔术链接页面?是ISBN魔术链接到一個頁面?。。。 繼續可以列出非常多,因此反對廢除「的」,也不要有的有「的」,有的沒「的」,有的還要想其他稱呼,很亂,使用「的」可以很好地規範和統一。--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8月1日 (三) 17:52 (UTC)回复
    • (:)回應:我同意「有人反對的話你不能無視」,據此,我現在也要反對這種「反對刪除任何『的』字」的武斷做法,也反對你關於「亂七八糟」的指控。上面也說過了,我即使想改動「的」字,也是會看狀況的,像「台灣的公園」這種情形,我就不會去改它。而像目前討論的「xx年建立政府機構」,我的作法也不是堅持維持它,而是提出另行方案。以下列舉我為何反過來提出反對的理由:
      • 與我不同,反觀閣下「反對刪除任何『的』字」,從「任何」兩字看來,這樣的作法是無視實例或個案,武斷反對任何改動,此外您還假設一些亂七八糟的改法,再將任何針對「的」字的改變都與此對應,藉此主張「任何『的』字都不得更改」,這種稻草人論證法才叫做亂七八糟,繼續列可以列很多?省省時間吧,列了也是毫無用處,反而越搞越亂、模糊了焦點。承上所述,閣下也跟Kai3952一樣舉例失當,這裡亂舉的這些例子,我根本沒打算去改動。我自己甚至還創造過包含「的」字的分類呢,也就是上面引述過的Category:美國的司令部以及當中包含的子分類,全都是我創的。
      • 至於「不要有的有『的』,有的沒『的』」這點,這樣才更是「改的亂七八糟」。話說在前,即使沒有我這次的更改,現況也早已是「有的有『的』,有的沒『的』」了,如果要不分青紅皂白全數加上「的」,我也將會反對,如同閣下的反對一樣。——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36 (UTC)回复
@Howard61313君:我覺得這還是要看實例來做個案處理。像「○○○○年開業商場」就比較沒有問題,但是「xx年建立政府機構」就有歧義了,您想表達的是「xx年建立的政府機構」(形容詞子句+名詞),但是它也可以解讀為「xx年主詞-----建立及物動詞-----政府機構"建立"的受詞」。您想表達的是解讀方式1,可是您卻無法避免讀者看成解讀方式2,所以此例的「的」不宜省略。-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8月1日 (三) 18:24 (UTC)回复
(:)回應@克勞棣君:您這次的觀點,尤其是「看實例來做個案處理」,我完全( ✓ )同意,這對本議題也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針(與上面某三位的言論高下立判),所以我目前不再、未來也不會將「xx年建立政府機構」列為問題解決的方案,而是「○○○○年開業商場」這種無歧義的名稱。——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3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