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
- [公告] 統一討論頁及布告板的主題標題層級爲二級標題已經通過,其中涉及到新條目推薦提名規則的格式變動正在公示中,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 [公告] 临时账号功能已在本站部署,如发现技术问题请于此处汇报,其他意見及疑問歡迎在此处提出。
- [公告] 因本站已遭中国大陆屏蔽十年,互助客栈其他区正在讨论设置信息页、全站通知、横幅等事宜,如有意见或靈感请儘快參與討論。
- [通知] 为“红渡厨、Lemonaka和WiiUf在管理员布告板的争议”案暂缓立案事之动议已经通过。
- [公告] 提升巡查員申请建议門檻、批量恢复曾持有巡查豁免权的巡查员相关权限、重啓《維基百科政策簡報》并更名為《維基百科社群簡報》及相關共識、提议更改人身攻击方针中的“对事不对人”、降低巡查豁免者申请建议门槛及授权过滤器助理与过滤器编辑者访问受保护的变量已經通過。
- [公告] 放寬存廢覆核臨時恢復制度事、協調各地標點規範與實際(一)、明確天體收錄標準中「可見天體」的定義、調整快速刪除方針G15條、調整嵌套书名号規定及位置及“Designation/divbox”模板的外观调整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 [討論] 互助客栈方针区正在討論拆分及廢除權限申請方針、將自動維基瀏覽器授權標準訂為方針、修訂機器人方針,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技术区正在討論本地安全投票,請踴躍參與討論。
- [協作] 第二十三次動員令將於7月5日至9月7日間舉行,歡迎踴躍參與!
![]() 存檔 | ||||||||||||||||||||||||||||||||||||||||||||||||||||||||||||||||||||||||||||||||||||||||||||||||||||||||||||||||||||||||||||||||||||||||||||||||||||||||||||||||||||||||||||||||||||||||||||||||||||||||||||||||||||||||||||||||||||||||||||||
---|---|---|---|---|---|---|---|---|---|---|---|---|---|---|---|---|---|---|---|---|---|---|---|---|---|---|---|---|---|---|---|---|---|---|---|---|---|---|---|---|---|---|---|---|---|---|---|---|---|---|---|---|---|---|---|---|---|---|---|---|---|---|---|---|---|---|---|---|---|---|---|---|---|---|---|---|---|---|---|---|---|---|---|---|---|---|---|---|---|---|---|---|---|---|---|---|---|---|---|---|---|---|---|---|---|---|---|---|---|---|---|---|---|---|---|---|---|---|---|---|---|---|---|---|---|---|---|---|---|---|---|---|---|---|---|---|---|---|---|---|---|---|---|---|---|---|---|---|---|---|---|---|---|---|---|---|---|---|---|---|---|---|---|---|---|---|---|---|---|---|---|---|---|---|---|---|---|---|---|---|---|---|---|---|---|---|---|---|---|---|---|---|---|---|---|---|---|---|---|---|---|---|---|---|---|---|---|---|---|---|---|---|---|---|---|---|---|---|---|---|---|---|---|---|---|---|---|---|---|---|---|---|---|---|---|---|---|---|
| ||||||||||||||||||||||||||||||||||||||||||||||||||||||||||||||||||||||||||||||||||||||||||||||||||||||||||||||||||||||||||||||||||||||||||||||||||||||||||||||||||||||||||||||||||||||||||||||||||||||||||||||||||||||||||||||||||||||||||||||
早於10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
1 | 生卒日分类问题 | 8 | 4 | 自由雨日 | 2025-06-27 11:41 |
2 | Template:藝人 | 38 | 18 | ~2025-104224 | 2025-07-01 14:57 |
3 | 删除所有的lang-xx模板 | 1 | 1 | Ericliu1912 | 2025-06-28 20:31 |
4 | 關於物業建築使用標誌圖像的規定 | 6 | 3 | Saimmx | 2025-06-23 13:47 |
5 | 陳彼得與夏雲飛是否為同一人? | 1 | 1 | Jimmy-bot | 2025-07-02 16:14 |
6 | 沒有認證的音樂作品銷量 | 21 | 8 | Mimi197208 | 2025-06-28 11:06 |
7 | 提议将条目「无政府主义者烹饪手册」题目去掉「者」字,改作「无政府主义烹饪手册」 | 2 | 2 | Ericliu1912 | 2025-06-28 11:02 |
8 | Template:Infobox character的文字顏色 | 3 | 2 | Sim Chi Yun | 2025-06-25 14:39 |
9 | 請協助送審草稿:薛恩 | 4 | 3 | Kurgenera | 2025-06-27 15:16 |
10 | 請求將使用者草稿移為正式條目:「張力文」 | 3 | 3 | Kurgenera | 2025-06-30 16:40 |
11 | 关于也立安敦与阿勒塔伦的合并请求 | 2 | 2 | 自由雨日 | 2025-06-28 14:24 |
12 | 動車組 | 1 | 1 | 自由雨日 | 2025-06-30 21:33 |
13 | “卢浮宫”与“卢浮宫博物馆” | 1 | 1 | 自由雨日 | 2025-06-30 21:38 |
14 | 「伊莎貝拉」→「伊莎柏拉奇」過度轉換 | 3 | 2 | George6VI | 2025-07-02 08:50 |
15 | 建议在台湾车站条目采用日本格式 | 14 | 9 | George6VI | 2025-07-03 10:44 |
16 | 沒有導航作用的模板 | 1 | 1 | ~2025-110927 | 2025-07-02 07:34 |
17 | 请求审核 | 2 | 2 | George6VI | 2025-07-02 10:47 |
18 | 关于广州地铁车站列表的车站排序问题 | 1 | 1 | Cygz | 2025-07-03 04:50 |
發言更新圖例 |
---|
|
|
|
|
|
特殊狀態 |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
手動設定 |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 | 您可在回饋請求系統訂閱以收取特定主題相關討論通知。 |
要麽默認從wikidata抓數據,要麽移除這字段,必須手動輸入頗為反智。另貌似沒人用的{{藝人/Wikidata}}居然也沒有imdb。--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5月4日 (日) 02:10 (UTC)
「本條目為林媽利的個人傳記,大部分內容是在講述她在血緣方面的研究所引起的學術爭議,此一爭議又牽涉到台獨理論和社會議題性質的範疇,應該如何分類?是僅作傳記看待,還是兼顧其觀點在理論、社會和政治方面所產生的影響?」
請Ericliu1912就分類問題,進行說明。--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luewhalie(討論|貢獻)於2025年6月1日 (日) 14:35 (UTC)加入。
- 已到用戶頁面邀請Ericliu1923先生陳述修改緣由。--Bluewhalie(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7:28 (UTC)
編輯的人居心可測,只求自己沾光,騎劫別人的研究成果!--161.142.154.36(留言) 2025年6月22日 (日) 09:33 (UTC)
本条目目前对传主名称的处理是不转换,即简繁都使用“茅以升”,将“茅以昇”视作原名,十年前User:Chiefwei给出的《辞海》与《中国大百科全书》原文确实是把“茅以昇”当作原名的(见上方讨论),但今天User:Kcx36分享了人民教育出版社关于中学语文教材茅以昇名称写法的解释[1],文中说“茅先生为了顾全大局,同意在出版物上把名字写成‘以升’,并不是说要改名为‘以升’,实际上老人家在个人信函、题词中,还是常常写‘以昇’”,与工具书的说法不同。人教版的回复虽然可靠性不如《辞海》与《中国大百科全书》,但我认为还是有必要重新讨论一下本条目中茅以昇名称的写法,尤其是繁体写法。——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6月23日 (一) 17:58 (UTC) 1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教宗 § “papa”的中国大陆译名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很遗憾我第一次注册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但我认为目前的红楼梦版面强烈支持所谓“悼明索引派”,但是却缺乏可信的链接与证据,因此笔者想要在这里一一驳斥,以此在进行修改前留下证据。
首先,此前编者Dr.shaohui强烈暗示目前学界的曹雪芹研究式微或者不被接受,这种说法在我看来缺乏依据。我在中文学术网站知网进行了搜索,仍然可以看到许多近年以曹雪芹即曹霑为作者进行的学术研究。例:发表于《红楼梦学刊》的曹雪芹家世史料的重大发现——《赠怀远将军曹公墓志铭》考论(上)”。事实上,我完全不认为网络上的“悼明风潮”有影响学术界的红楼梦研究,因此,作者声称“但近年来,考据派“红学”越发不被接受,”和“考据派的“红学”研究在近10年间已经止步不前。”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我就“红楼梦”和“悼明”主题在知网进行了搜索,而完全没有找到二十一世纪对此进行的学术研究。更何况编者将考据派攻击为“曹家沟”了,难道维基页面不应该对于各学术派别维持中立态度吗?
另一方面,此前编者断定曹雪芹其人与江南曹家并无关系,但相关链接是“曹霑墓石可能是真的吗?”。从胡适考证开始,曹雪芹其人的资料主要依托于时人留下的诗文证据,跟墓石并无关系。例如爱新觉罗·敦诚所著之寄怀曹雪芹在《四松堂集》中“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并且本书底本刻本具在,可以互相印证。又及富察明义在《绿烟琐窗集》中提到“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还有其他好友所作悼诗可以断代其生活年代。尽管目前学术界确实对于作者存在争议,然而这更多是对于曹雪芹到底是曹家的哪一个人进行的争议,而不是将本书的成书时代和作者画像完全推翻。
其二,编者声称“自清中期至民国,一百余年来,知识分子阶层都将本书解读为“悼明之亡,揭清之失”。然而我认为这种说法同样缺乏论据,编者给出的所有链接都是现代人的文章和书籍,甚至来自网络博客,并且就我能看到的链接并未提及清人以为此书有造反之意。就我所知,晚清时人以为红楼梦是映射“明珠家事”,这一说法就出自道光时期赵烈文所著《能静居日记》,他又听自宋翔凤之口。虽然我个人以为这种说法不足采信,却可以表达时代看法。(又及,老版页面认为这种说法是明朱家事的谐音,但似乎这种看法缺乏学术支持和认同。因此我将其暂时删去)而“悼明说”至多是民国时期之后的说法。编者在“然而满清政府及后续政府……故意曲解本书为闺阁风月之书。”中提到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我查找了此书pdf版本的112页,却没有找到相关描述,因此这是不实之言。
此外编者又提及目前主流学术界对于作者存在争议,我认为不实,原因前文已述,在此不赘。而在主题思想一段,编者又只列举支持“悼明说”的书籍,并不敢提及目前中国国家出版社将“曹霑”定为作者这一事实,且恶意攻击广大以文本本身进行研究,将曹学芹其人简单视为作者的“考据派”;同时狭隘地将索引派定为“悼明”一种说法,而忽视相关对于清朝或者历代历史进行索引的学者,未免偏颇。我认为必须进行修改。--尘形(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22:54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emplate talk:藝人 § imdb字段要麽默認從wikidata抓數據,要麽移除這字段,必須手動輸入頗為反智。另貌似沒人用的{{藝人/Wikidata}}居然也沒有imdb。--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5月4日 (日) 02:10 (UTC)
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本條目為林媽利的個人傳記,大部分內容是在講述她在血緣方面的研究所引起的學術爭議,此一爭議又牽涉到台獨理論和社會議題性質的範疇,應該如何分類?是僅作傳記看待,還是兼顧其觀點在理論、社會和政治方面所產生的影響?」
請Ericliu1912就分類問題,進行說明。--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luewhalie(討論|貢獻)於2025年6月1日 (日) 14:35 (UTC)加入。
- 已到用戶頁面邀請Ericliu1923先生陳述修改緣由。--Bluewhalie(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7:28 (UTC)
臺灣有兩個中山區、兩個中正區、兩個信義區、兩個大安區、四個東區、兩個西區、兩個南區、三個北區,可是臺灣只有一個龍潭區、一個復興區而已,不明白為何龍潭區 (臺灣)重定向到龍潭區 (桃園市),復興區 (臺灣)重定向到復興區 (桃園市),應該反過來才對。
還有Category:龍潭區 (桃園市)應留{{cr}}模板,重定向分類到Category:龍潭區 (臺灣);Category:復興區 (桃園市)應留{{cr}}模板,重定向分類到Category:復興區 (臺灣)。諸位及@Nlu:是不是應該這樣? --克勞棣 2015年3月10日 (二) 18:20 (UTC)
- 我想,這是避免「直轄市是不是『臺灣』」的問題(「臺灣」可指已精簡,但法源上仍然存在的臺灣省)的一個方法。但我沒有強烈的想法;請大家多思考,發言。 --Nlu(留言) 2015年3月11日 (三) 02:05 (UTC)
- 但是,「臺灣」也可以指「臺灣島」,而桃園市位於臺灣島。況且,已有龍潭區 (臺灣)與復興區 (臺灣)重定向頁了,現在我只是想反過來定向而已。克勞棣 2015年3月11日 (三) 03:49 (UTC)
- 白沙鄉 (臺灣)跟七美鄉 (臺灣)就不是在臺灣島了。 --Nlu(留言) 2015年3月12日 (四) 04:39 (UTC)
- 維基百科的條目、分類命名不是用來搞政治正確的,地理相關的標題中之消歧義標籤通常是以可以區分此名稱的最上級地理單位為準,所以克勞棣君的主張是正確的,應該改移至龍潭區 (臺灣)、復興區 (臺灣)底下才對(此處的「台灣」是指一個地名,並不是指台灣省還啥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1日 (三) 03:52 (UTC)
對了,這是@Iokseng:移動的;也許應該諮詢他/她的理由?還有,@SElephant:,如果您的看法是這樣,是否龍潭區 (吉林市)也應該移動到龍潭區 (中國大陸)或龍潭區 (吉林省),復興區 (邯鄲市)移動到復興區 (中國大陸)或復興區 (河北省)?現在大陸大部分行政區消歧義的方法,都是用地級市/縣級市/縣在分別,而不是用「可以區分此名稱的最上級地理單位」。當然沒有必要故意只是為了對稱而改動它們,但有必要再增加不對稱性嗎?同時,臺灣行政區內部裏保持統一性也是一點該考慮的(當然,大安區 (臺北市)跟大安區 (臺中市),像@克勞棣:所提醒的,是有必要性的,因為臺灣有不只一個大安區,但盡量不製造分歧的名稱似乎是有好處的)。 --Nlu(留言) 2015年3月11日 (三) 13:41 (UTC)
- 「對稱」從來就不是消歧義標籤的命名原則。如果確定中國大陸只有一個復興區或龍潭區,理論上也應該移到最上級地名的標籤底下,但我對中國大陸地理不熟只能把這問題交給大陸維基人去決定。在我看來,所有與地理有關的條目在消歧義時都盡可能使用足以分辨的最上級地理區域來命名,才是一種真正能保持規則統一的方式。台灣地方小,所以或許看起來不遵循此原則也沒差,但世界上存在很多動輒分四、五個行政區層級的國家,如果沒有一個一致的原則去維持,會讓編輯的用戶無所適從,而我的主張是應該建立一個整個中文維基都適用的原則並遵循之,而不是各地的人自己玩自己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1日 (三) 14:22 (UTC)
- Nlu:您這是明知故問了,白沙鄉 (臺灣)跟七美鄉 (臺灣)不是在臺灣島,但是在臺灣省,所以括號臺灣並無問題,而且我覺得臺灣在此並不專指臺灣島亦不專指臺灣省,而是一個籠統的地名,是一個世界上真實存在的區塊。克勞棣 2015年3月12日 (四) 09:34 (UTC)
以市作為括號內容,可以避免龍潭區和復興區為台灣直屬行政區的錯誤印象。僅供參考。--Zhxy 519(留言) 2015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一般而言使用可茲分辨的最上級地區當作消歧義,是建立在越上級的地名通常越知名的基礎上,讀者比較容易一看到標籤內的地名,就能大致知道這地方應該是在世界上的哪個角落。或許因為桃園市本身還算是有些知名度,所以各位會覺得用它當標籤很合理,但如果今天出現一個非常小的行政區條目(例如村莊、鄰里之類的),它的直屬上級行政區也不會有啥名氣,此時就可以看出這種消歧義標籤的不合理處,例如如果出現一個達觀里 (和平區)這般的條目,各位會覺得「和平區」這標籤本身合適嗎?(消歧義標籤本身恐怕就是一個有歧義的地名,本身還得再消歧義……),這條目實際上是在達觀里 (臺中市)這名字底下,原因是台灣存在複數以上的達觀里,但其中只有一個在台中市範圍內。以上這些都還只是中文文化圈裡面的地名,如果把眼光放遠點到其他國家,難道各位認為達比逵 (阿扎茲區)這樣的條目名稱很有意義嗎?難道各位不覺得相比之下達比逵 (敘利亞)這條目名稱會更有意義、可茲辨識得多?--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2日 (四) 12:25 (UTC)
- 「一般而言」就表示這是按照常態所見提出的主觀說法,也就是說這並不是絕對的,因此不能說是合理,當哪天有人提出他的看法認為不合理,只因為他的看法是「一般而言不適用」或者「這不算是一般」,可是換成你或別人是持相反意見,如此豈不成各說各話?最怕就是這情況發生,永遠都在鬼打牆,討論沒有結果,這實在看不出哪裡算是有意義的討論?--118.170.94.44(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14:34 (UTC)
我在Wikipedia:消歧义、Wikipedia:消歧義頁格式手册都找不到相關規定,龍潭區在臺灣只有一個,哪裡有規定龍潭區 (桃園市)非得用桃園市,難道不能用龍潭區 (臺灣)或龍潭區 (中華民國)嗎?而且也沒規定非得用達觀里 (臺中市),難道不能用達觀里 (和平區)嗎?希望的是,本次討論不是憑著各自說了什麼就是什麼,也不是光靠說出來讓大家評理判斷,需要的是大家將提案討論出來,然後做出共識,將共識變成「定則」寫入方針指引來規範,這樣討論才顯得更有意義,才不會以後又是大家各自說各的,這樣討論永遠只是循環,後人只是一問再問,問題也沒解決。--118.170.94.44(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14:27 (UTC)
- 我發這個討論,沒有想到要達成那麼偉大的目的。「使用可茲分辨的最上級地區當作消歧義」的確是大象的個人意見,但是我贊同,所以我偏好龍潭區 (臺灣)作為條目名,但也不堅決反對龍潭區 (桃園市)。關於行政區劃的消歧義,我看不出有比大象的意見更好的做法。一般而言(當然,有例外),越高級的行政區劃越有名,在能區別兩同名行政區劃的前提下,我們當然要選比較有辨識度的來作為消歧義標籤。克勞棣 2015年3月15日 (日) 14:47 (UTC)
- 我提出的主張至少有個明確的依據可讓用戶參考該如何替消歧義標籤命名,相比之下上面那位(「發言風格」似曾相識)的IP君除了批評謾罵之外到底有提出任何可以參考的解決方案?而且這個消歧義原則不是我發明的,如果各位有經常到英文與日文維基走走,就會發現這其實是參考自這些語版的慣例。就如同大部分的維基百科規則,大都是定義一個大致的方向,遇到少數特例時再另行討論,因此採最上級地理單位作為消歧義其實等同盡量以最知名、最足以區分事物差異的消歧義標籤來命名,如果遇到少數最上級地理單位不知名、反而下級單位更知名的狀況(例如有些美國的郡知名度不高,反而是下屬的城市比較知名這類的情況),特例地使用次一級的地名作為消歧義標籤也是合理的作法,但總不能因為偶有特例的存在,就主張不需要約定一個大部分情況都能適用的原則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5日 (日) 16:09 (UTC)
- 大象既然贊成,可以請你移動條目嗎?--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16日 (一) 15:36 (UTC)
- 如大象兄所說,我是附議,通用原則是沒問題的,可以專對少數的特例去討論消歧義標籤如何命名,但問題是沒有人知道什麼叫少數特例,至於怎麼命名則又是另一個傷腦筋的問題了。--36.233.179.127(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5:50 (UTC)
- 大象既然贊成,可以請你移動條目嗎?--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16日 (一) 15:36 (UTC)
- 我提出的主張至少有個明確的依據可讓用戶參考該如何替消歧義標籤命名,相比之下上面那位(「發言風格」似曾相識)的IP君除了批評謾罵之外到底有提出任何可以參考的解決方案?而且這個消歧義原則不是我發明的,如果各位有經常到英文與日文維基走走,就會發現這其實是參考自這些語版的慣例。就如同大部分的維基百科規則,大都是定義一個大致的方向,遇到少數特例時再另行討論,因此採最上級地理單位作為消歧義其實等同盡量以最知名、最足以區分事物差異的消歧義標籤來命名,如果遇到少數最上級地理單位不知名、反而下級單位更知名的狀況(例如有些美國的郡知名度不高,反而是下屬的城市比較知名這類的情況),特例地使用次一級的地名作為消歧義標籤也是合理的作法,但總不能因為偶有特例的存在,就主張不需要約定一個大部分情況都能適用的原則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5日 (日) 16:09 (UTC)
- 等討論移到最上面之後確定沒更進一步的意見時,再進行移動吧。不差這一時。--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7日 (二) 04:32 (UTC)
- @SElephant:還有泰山區 (新北市)。這個討論快移到最頂層了,希望屆時您能記得移動一下條目。--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4日 (二) 14:11 (UTC)
- 有在持續關切中...--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25日 (三) 01:19 (UTC)
- 移动的重定向还会有用,请不要删除。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25日 (三) 05:12 (UTC)
- 還有中西區 (臺南市)、東山區 (臺南市)、新市區 (臺南市)、安定區 (臺南市)、板橋區 (新北市)、金山區 (新北市),真多,不知要不要另開討論?--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09:50 (UTC)
- 无需了。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31日 (二) 11:13 (UTC)
- 還有中西區 (臺南市)、東山區 (臺南市)、新市區 (臺南市)、安定區 (臺南市)、板橋區 (新北市)、金山區 (新北市),真多,不知要不要另開討論?--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09:50 (UTC)
- 移动的重定向还会有用,请不要删除。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25日 (三) 05:12 (UTC)
- 有在持續關切中...--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25日 (三) 01:19 (UTC)
- @SElephant:還有泰山區 (新北市)。這個討論快移到最頂層了,希望屆時您能記得移動一下條目。--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4日 (二) 14:11 (UTC)
- 等討論移到最上面之後確定沒更進一步的意見時,再進行移動吧。不差這一時。--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7日 (二) 04:32 (UTC)
或許有人對於消歧義命名有所誤會,這是因為不瞭解、沒熟悉所致。根據泅水大象所說,命名是參考他語版本的維基百科所採用之慣例,這個慣例就是指「最上級地理單位作為消歧義其實等同盡量以最知名、最足以區分事物的差異來命名」,我是建議這可以寫在Wikipedia:消歧义裡頭,這樣或許一來,也就不會有人產生這種誤會了。--111.252.232.74(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6:04 (UTC)
問:在公共場所拍攝公共人物是否該讓被拍者知悉?
@Kobebryant2916:以及諸位:我個人認為,就算在公共場所,拍攝公共人物,也要徵得被拍者的同意,最起碼被拍者要知道自己被拍了,不然就侵犯隱私了,不知各位是否同意?像File:鄭家純.jpg這張照片似乎就是在不知不覺下被拍的,各位覺得這張照片適合放在鄭家純 (藝人)條目嗎? --克勞棣 2015年3月12日 (四) 13:57 (UTC)
- Commons:Photographs of identifiable people有详细解释,可据此讨论。--2014Best(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3:48 (UTC)
- 這很簡單,只要創建{{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鄭家純.jpg}},然後在reason這一行寫上你提報的理由並簽上你的用戶名,最後將你剛才創建的提報給Commons:Deletion_requests/2015/03/15就行了。這樣一來,你就等管理員怎麼裁決,如果File:鄭家純.jpg被刪了,就表示這圖是有問題的;相反的,如果沒被刪或是管理員有疑問,那麼這圖很有可能會被保留,這就請你自己要拿出你「英文功力」向管理員溝通了(別懷疑~沒用英文是等不到回應的)。--36.233.185.74(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19:06 (UTC)
-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And I am lazy to look up in the dictionary many times. So I avoid going commons. Maybe we should discuss first here to make a common view.克勞棣 2015年3月15日 (日) 06:00 (UTC)
- @克勞棣:你誤會了,{{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鄭家純.jpg}}、Commons:Deletion_requests/2015/03/15這些都是在維基共享資源中進行,只有在那裡才是英語世界,而這裡是中文世界,所以不需要用到英語,當然也不會處理你說的File:鄭家純.jpg問題,因為該圖檔不是放在維基百科,就算你拿去給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管理員也會叫你找維基共享資源。--36.233.179.127(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5:42 (UTC)
-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And I am lazy to look up in the dictionary many times. So I avoid going commons. Maybe we should discuss first here to make a common view.克勞棣 2015年3月15日 (日) 06:00 (UTC)
- 這很簡單,只要創建{{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鄭家純.jpg}},然後在reason這一行寫上你提報的理由並簽上你的用戶名,最後將你剛才創建的提報給Commons:Deletion_requests/2015/03/15就行了。這樣一來,你就等管理員怎麼裁決,如果File:鄭家純.jpg被刪了,就表示這圖是有問題的;相反的,如果沒被刪或是管理員有疑問,那麼這圖很有可能會被保留,這就請你自己要拿出你「英文功力」向管理員溝通了(別懷疑~沒用英文是等不到回應的)。--36.233.185.74(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19:06 (UTC)
- 規則上有說除非是商業營利上的利用(因為那牽涉到肖像權的問題),否則任何在「公共場所」拍攝到的照片都可以公開,不管被拍攝的人是公眾人物與否。徵得被拍攝者的同意或是告知只是建議上的作法,但並不是法律上規定一定得做的(如果一定要徵得同意才能刊登,就不會有狗仔隊的議題,也不會有負面報導的存在了,畢竟誰會同意自己的負面言行被公開的?)。隱私主要是保障大家在私人領域(例如在自己家中)時的權益,所以這告訴我們出門在外時隨時隨地得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因為事情一旦做了、被人拍到或錄下來,就沒有反悔回收的機會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5日 (日) 12:40 (UTC)
- 晕,问郑家纯拿一张不就好了。。女艺人会希望在维基百科流量这么大的网站上贴一张挖鼻屎的照片么?--Gqqnb(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6:39 (UTC)
- 維基百科要求上傳的照片必須無償開放供人使用還允許自由修改,因此幾乎不可能寄望藝人願意提供自己的定裝照作為開放版權使用。--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9日 (四) 06:48 (UTC)
- User:Gqqnb,那請你去向鄭家純拿,如果你遇得到她的話,而且她身上還得剛好帶著宣傳照。再說你怎麼證明這張宣傳照是她自願提供的?開口向她詢問是否可以拍她的照片放在維基上,不是更直接且同樣心甘情願且版權無爭議?--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19日 (四) 07:48 (UTC)
- 所以這事還是沒有給出個結果或答案嗎?--36.233.179.127(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5:44 (UTC)
- User:Gqqnb,那請你去向鄭家純拿,如果你遇得到她的話,而且她身上還得剛好帶著宣傳照。再說你怎麼證明這張宣傳照是她自願提供的?開口向她詢問是否可以拍她的照片放在維基上,不是更直接且同樣心甘情願且版權無爭議?--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19日 (四) 07:48 (UTC)
- 除非有禁止攝影,不然拍公眾人物沒人還要讓被拍者知悉吧,我自己也拍過幾個公眾人物的照片。宣傳照通常還經過經紀公司或公關單位的修圖,牽涉版權問題。不過看日本維基人上傳的照片,只要照片裡面有非公眾人物入鏡,他們通常還會模糊化處理後才上傳,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日本的法律規定比較嚴格。--Ellery(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3:47 (UTC)
- 維基百科要求上傳的照片必須無償開放供人使用還允許自由修改,因此幾乎不可能寄望藝人願意提供自己的定裝照作為開放版權使用。--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9日 (四) 06:48 (UTC)
- 根據Commons上的說明,維基百科的註冊地——美國,與這張照片的拍攝地點——台灣,都是允許未經當事人同意就自由發佈在公共場合拍到的人物照片(無論是公眾人物與否)。由於捷運列車車廂內是一個很明確的公共場所沒有任何認知上的疑慮,因此這張照片張貼在維基百科條目中是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是要轉用在商業用途上則必須要額外經過當事人同意。--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1日 (二) 04:26 (UTC)
- 就算法律上沒問題,我想情理道德上還是告知一下比較好,尤其是她很有可能會同意你拍她的情況下,問一下並不多餘。搭捷運又不是簽名會、簽書會、握手會、歌友會、代言商品活動、戶外主持這種本來就可預期到會有很多人拍她的照片的場合(樓樓上User:Ellery拍的不知是不是這種照片?這個自然沒人會問是否可拍照)如果我是鄭家純,我會很不高興這張照片被放在維基上,但既然是合法的,就替她感到無奈同時慶幸自己不是公眾人物吧!--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31日 (二) 04:44 (UTC)
- 根據Commons上的說明,維基百科的註冊地——美國,與這張照片的拍攝地點——台灣,都是允許未經當事人同意就自由發佈在公共場合拍到的人物照片(無論是公眾人物與否)。由於捷運列車車廂內是一個很明確的公共場所沒有任何認知上的疑慮,因此這張照片張貼在維基百科條目中是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是要轉用在商業用途上則必須要額外經過當事人同意。--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1日 (二) 04:26 (UTC)
- 當然,所以如果有人能提供在被拍攝者知曉的情況下攝得、品質更好的照片時,優先採用這樣的照片來取代目前上面提及的那張,是完全合理的。只是這得要先有人願意無償提供自己的著作品,否則在無魚蝦也好的考量下,暫時也只能接受這種(偷拍風?)的臨時代用品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2日 (四) 04:11 (UTC)
有关南京大屠杀条目的编辑
我在2月17日对南京大屠杀这一条目进行了一番修改。我认为之前的南京大屠杀条目在某一些用词、语句上可能不大恰当,便进行了修改。包括修改某些用词、调整语句等。我更改后的页面与更改前的页面区别见此。3月11日被Gszq回退到更改前的页面,并称“撤銷對歷史事實刻意美化的編輯”。为避免触发3RR,根据有关方针,现在已经将该条目回退到争议之前的页面,并放在互助客栈讨论。我认为我的编辑并无不妥,其原因如下:
- 我并没有删去原先版本所叙述的内容,只是更改描述这些事件的遣词。
- 原先某些段落存在重复、没有来源的情况。我将其标注出来或删除。
- 部分用词不合理。如“右翼分子”中“分(fèn)子”带有贬义色彩。
因此,我希望能将我的更改放入互助客栈中留供大家进行讨论、研究我的编辑中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也请Gszq发表自己的观点。--Techyan(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11:05 (UTC)
- Gszq版"日本学界对遇难人数的估计有20万人、4万人、2万人等几种"比Techyan的寫法"由数千到30万不等"清楚。後者給了一個很大的範圍,而沒有顯示數字的分布情形。Gszq版提的“肯定派”、“少数派”、“否认派”的分類,使讀者更清晰學者觀點之間的差異及得到的數字;Techyan只寫一個數字範圍而不作解釋,讓讀者難以理解觀點的差異,甚至造成"誰也不清楚"的印象,這是不可取的。這與中立性無關,而是模糊內容來避免描述爭議。這個問題,我在英文條目的討論已經說過。
- 其他方面的差別,我沒有太多意見。
--歡顏展卷(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1:16 (UTC)
@Happyseeu:感谢您的意见。其实我当初是故意这么写的,目的不是为了中立。因为我在改条目之前就已经从其他渠道了解到,日本方面对于南京大屠杀被害者人数并非仅仅这么几种,如日语维基ja:南京大虐殺論争中认为死难者数目分为30万、十几万、最多4万、几千到两万、完全否定。与中文维基不完全相同。因此我用了这种模糊的写法。至于“肯定派”,我认为刻意的把别人分成派别、并用“xx派”来称呼略有贬义色彩。既然如此,我就换种方式表达出来好了。--Techyan(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2:33 (UTC)
- 對部分修改有點疑問,如:「刊載」跟「連載」其實不同;「日軍也强迫亂倫行為,如不执行就加以杀害」,反而不通,原句其實不用改;「收敛」和「減少」並非完全同義,等等。沒看參考來源,所以我不知道這些修改有否改變了意思,若確實無誤的話就沒問題。--578985s(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0:31 (UTC)
Doctrine
諸位以為en:Doctrine當譯為什麼?教典(已經有教義)?是有巨多語言版本的條目,且這個詞意義眾多,特此征求意見。--淺藍雪❉ 2015年3月16日 (一) 13:45 (UTC)
- 主義?例如杜魯門主義。—AT 2015年3月16日 (一) 14:23 (UTC)
- 主义也有了--淺藍雪❉ 2015年3月16日 (一) 15:12 (UTC)
- 學說好像也有了,教理沒有!--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16日 (一) 15:30 (UTC)
- 主义也有了--淺藍雪❉ 2015年3月16日 (一) 15:12 (UTC)
- 這個詞可能要多重消歧義。對外主張如何?—AT 2015年3月16日 (一) 19:04 (UTC)
- 教條?——C933103(留言) 2015年3月17日 (二) 06:30 (UTC)
- 不可能是教條,教條與教義、教理同義,主義雖與此詞同義,但已有外語連結;準則也不可能,將此譯為準則,則範圍太過狹隘了。因此多重消歧義是我比較支持的做法。--—太陽花學運一周年,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5年3月18日 (三) 14:54 (UTC)
- 準則為什麼很狹隘?另外怎麼個消法,不知哪位可給個意見。--淺藍雪❉ 2015年3月19日 (四) 21:50 (UTC)
- 既然这个词没有统一意思,可以直接用拉丁源词Doctrina。——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3月20日 (五) 02:26 (UTC)
- 这样怕被人当维基词典删掉。。要不还是消歧义加维基词典链接?--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12:24 (UTC)
- 教條這個條目,建議移回到教義,因為在中文裏,教條有負面意思,教義較為中性。教條這個條目,可以改為對教條主義(dogmatism)的介紹。我已經發起更名請求,請各位參加討論,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3月24日 (二) 07:19 (UTC)
- 該詞軍事上一般譯作「學說」,如縱深作戰學說,譯成「教條」或「準則」放這些訊息進去總覺得怪怪的。--Ai6z83xl3g(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1:31 (UTC)
- 所以我说用拉丁词源Doctrina最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3月28日 (六) 13:07 (UTC)
- 那就拉丁詞唄。實際上呢。。感覺還是別翻譯了,拉丁詞沒人會搜(別的拉丁定語還好,這個太小眾了),加上中文也不一定非要和外文對應,又可能涉嫌詞典(用中文還好,一用外文標題很容易讓人覺得是詞典)我只好決定放棄。--淺藍雪❉ 2015年3月29日 (日) 00:01 (UTC)
- 所以我说用拉丁词源Doctrina最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3月28日 (六) 13:07 (UTC)
- 該詞軍事上一般譯作「學說」,如縱深作戰學說,譯成「教條」或「準則」放這些訊息進去總覺得怪怪的。--Ai6z83xl3g(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1:31 (UTC)
- Hi,我已經建好這個條目,見教義。採用這個譯名,原因是這個譯名常用,而且與它的原來字根意義一致。但是考慮到它的多種歧義,所以條目內容會類似於多重消岐義。教義原來的條目,主要介紹宗教內容,所以移動到教義 (宗教),這邊主要介紹Dogma,內容是以宗教學為主。此外,倣效日語維基,建立教理條目,用來專門收集與基督教相關的內容。請各位編者提出意見,或是參加編修,感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06:25 (UTC)
- 他的多重歧義是在外語里不是在中文里,用中文標題算怎麼回事?既然建立了就用蘇州君意見好了,見Doctrina--淺藍雪❉ 2015年4月3日 (五) 23:46 (UTC)
- (:)回應:維基有中文優先的原則,見命名常規:「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则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問題不在於原文,而是中文將同一個原文對應到多個不同譯名,又用同樣名詞來譯另一個名詞。既然可以被譯為教義,而且也是最早及最常見譯法,以此來當成主要中文譯名並沒有問題。在漢語世界裏面有多少人直接使用拉丁文Doctrina?最早也是從英文譯出來,直接用英文可能更符合最常用原則。--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0:14 (UTC)
矯枉過正的分類改名
User:黑暗魔君近日的一些分類改名有點兒矯枉過正,例如「Category:1945年小说」移動至「Category:1945年長篇小說」。雖然enwp的"Novel"條目是對應至zhwp的長篇小說,但是日常生活中使用「小說」一詞也不算錯誤,難道light novel應該正名為「輕長篇小說」嗎?請管理員慎重考慮User:黑暗魔君的近日提出的一些「刪除分類」請求是否恰當。--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5:28 (UTC)
- 這個分類的母分類就是Category:長篇小說,如果其子分類不特別指出是長篇小說,那樣就會引起錯誤。--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5:34 (UTC)
- 把zhwp的「Category:小说」對應enwp的「Category:Novels」是更簡單的解決方法。--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7:50 (UTC)
- 母分類本來不是「長篇小說」,是你在3月17日改了Template:Novelyr之後才變成的。--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0:13 (UTC)
- 在我作出改動之前,母分類都是Category:長篇小說,zhwp的Category:小说應該對應「Category:Fictions」,而不是「Category:Novels」--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0:48 (UTC)
- 我改完Template:Novelyr之後,肯定母分類本來不是Category:長篇小說。--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0:51 (UTC)
- 虛構故事的電影、電視劇、廣播劇、話劇不應該列入「Category:小說」吧,把Fictions對應「小說」會越改越亂。另外,你的上述分類改名做法不止我一個人反對。--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1:03 (UTC)
- Novel這個詞語原本就是專指長篇小說,短篇小說不叫Novel,原本category:長篇小說就是對應Category:Novels,以Category:1945年長篇小说為例,在移動之前沒有長篇兩個字,但對應的卻是「Category:1945 Novels」,這樣就有混淆了。--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1:13 (UTC)
- 請勿鑽牛角尖,英文裡也有"short novel"(例子可見[3]),難道在中文要正名為「短的長篇小說」這種不倫不類的怪名。--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46 (UTC)
- 文章裡所指的是「篇幅較短的長篇小說」,在英文維基裡,這部小說被分在「長篇小說」裡。--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57 (UTC)
- 英文維基百科的en:Category:Novellas是en:Category:Novel forms的子分類,按照你的做法,中文維基百科的Category:中篇小说是不是「Category:長篇小說形式」的子分類?這樣還不是越改越亂?--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59 (UTC)
- 我並沒有把中篇小說放在長篇小說形式之下,如何越改越亂?--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14 (UTC)
- 現在弄出一個大問題,許多不「長篇」的小說都被放入「XX長篇小說」的分類內,例如《衛斯理系列》的一大堆。--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2 (UTC)
- 還有《阿Q正傳》都被列入「Category:1921年長篇小說」了,這篇要算字數就易辦,維基文庫有(約2萬字)。--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2 (UTC)
- 一般來說,不超過2萬字的小說都稱為短篇小說,如果「阿Q正傳」是短篇小說,那就建立「1921年短篇小說」的分類收錄,既然條目可以進一步優化,為何分類不可以?--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6:22 (UTC)
- 見Wikipedia:过度分类。短篇、中篇、長篇小說的分界線在哪?如果是字數,假設超過10萬字就列為長篇小說,而某小說的英文版有10萬3000字,中文版有9萬9000字,那麼它是中篇還是長篇?而且加入分類時還要點算該小說的字數會帶來額外的工作量。--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05:01 (UTC)
- 一般來說,不超過2萬字的小說都稱為短篇小說,如果「阿Q正傳」是短篇小說,那就建立「1921年短篇小說」的分類收錄,既然條目可以進一步優化,為何分類不可以?--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6:22 (UTC)
- 還有《阿Q正傳》都被列入「Category:1921年長篇小說」了,這篇要算字數就易辦,維基文庫有(約2萬字)。--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2 (UTC)
- 英文維基百科的en:Category:Novellas是en:Category:Novel forms的子分類,按照你的做法,中文維基百科的Category:中篇小说是不是「Category:長篇小說形式」的子分類?這樣還不是越改越亂?--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59 (UTC)
- 文章裡所指的是「篇幅較短的長篇小說」,在英文維基裡,這部小說被分在「長篇小說」裡。--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57 (UTC)
- 請勿鑽牛角尖,英文裡也有"short novel"(例子可見[3]),難道在中文要正名為「短的長篇小說」這種不倫不類的怪名。--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46 (UTC)
- 黑暗魔君提交的速刪「Category:XX年小說」的請求仍然繼續受理,沒有管理員阻止?--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46 (UTC)
- 為何閣下覺得進一步把分類細分是一個問題?--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7:59 (UTC)
- Novel這個詞語原本就是專指長篇小說,短篇小說不叫Novel,原本category:長篇小說就是對應Category:Novels,以Category:1945年長篇小说為例,在移動之前沒有長篇兩個字,但對應的卻是「Category:1945 Novels」,這樣就有混淆了。--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1:13 (UTC)
- 沒有「Category:Fictions」,「en:Category:Fiction」對應分類是「Category:虛構」。另外,將「每年OO」改成「依年份劃分的OO」的也很多餘,好端端的中文變成了英語中文。—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18日 (三) 12:29 (UTC)
- 我記錯了,應該是en:Category:Fiction book,閣下可以看到Novel就在這個分類之下。「每年OO」這個名稱才顯得奇怪吧,「依年份劃分的OO」意思比較清晰。--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05 (UTC)
- 我認為,你在大量「XX籍YY」、「依XX劃分的YY」和「長篇小說」分類的改名不是多此一舉就是越改越糟,請立即停止此類改動。--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59 (UTC)
- 關於人物分類,我承認有考慮不周的地方,亦同意回退處理,但對於後面兩者的改動,我不認為有處理不妥。我既沒有建立「短的長篇小說」這樣的分類,而原本的「每年各國」這樣的分類才是不倫不類的怪名吧,所以不太明白閣下的反對理由。--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22 (UTC)
- 我認為,你在大量「XX籍YY」、「依XX劃分的YY」和「長篇小說」分類的改名不是多此一舉就是越改越糟,請立即停止此類改動。--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59 (UTC)
- 我記錯了,應該是en:Category:Fiction book,閣下可以看到Novel就在這個分類之下。「每年OO」這個名稱才顯得奇怪吧,「依年份劃分的OO」意思比較清晰。--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8:05 (UTC)
- 在我作出改動之前,母分類都是Category:長篇小說,zhwp的Category:小说應該對應「Category:Fictions」,而不是「Category:Novels」--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10:48 (UTC)
- 還是簡潔一點比較好,「依年份劃分」等改成「每年」或「各年」,我認為已經足夠。—AT 2015年3月19日 (四) 09:25 (UTC)
- 原本的「每年各國」、「每年文化」等,中文有這樣的說法嗎?--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
- 我只想提醒各語版之間的分類結構雖然在大部分的狀況下都可以找到適當的對應,但不是每個分類都一定有辦法一對一對應,所以像黑暗魔君這般試圖把所有中文維基的分類都跟英文維基校正的作法是很危險的。例如,您可能把中文維基的分類改成與英文維基對應,但其定義卻無法與共同連結的日文維基或德文維基分類對應(因為原本英文可能就與其他語文脫鉤)。我只能建議應該以中文本身的邏輯系統來作為分類的依據,建立好之後再來找其他語言的對應分類連結,如果沒有最準確的一對一對應就找定義最接近的分類對應,但為了要跟其他語版一對一對應而硬改中文維基分類名導致分類大亂,我認為是本末倒置的行為。--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9日 (四) 09:55 (UTC)
- 我同意閣下的說法,但像「每年各國」這樣的名稱,並不符合中文的系統吧?--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0:03 (UTC)
- 我有提到任何與每年各國有關的事嗎?對於那點我持中立態度、沒特別的想法。--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19日 (四) 10:16 (UTC)
- 我同意閣下的說法,但像「每年各國」這樣的名稱,並不符合中文的系統吧?--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0:03 (UTC)
- 可是也不見得「依年份劃分的各國」或「依年份劃分的文化」比較通順。在雙方均不通順的情況下,選擇相對簡潔的一方比較合理。—AT 2015年3月20日 (五) 04:40 (UTC)
- 為何「依年份劃分的各國」或「依年份劃分的文化」不通順?--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4:56 (UTC)
- 在我看來用每年XX是完全一樣意思。或許加個「的」會比較好?不過,在沒有更好的方法下,我認為「每年XX」是簡潔,且合理。當然,如果此串討論得不出共識的話,弄一個類似Wikipedia:投票/各主題作品格式的標準的表決,這種情況跟那時很相似。—AT 2015年3月20日 (五) 05:54 (UTC)
- 回黑暗魔君的上一則回應:
- "依年份劃分的各國":約有 446 項結果。幾乎全部是維基計畫。
- "依年份劃分的文化":找不到 "依年份劃分的文化" 的結果。
- --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0日 (五) 06:00 (UTC)
- 這是分類名稱,用網絡搜索的結果來決定恰當嗎?還有的是主分類就是叫category:依年份分類。--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6:33 (UTC)
- 條目名稱要常用,分類名稱就不必?而且我只是要告訴您:依年份劃分的XX並不比每年XX通順,通順的話自然有很多人用。--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0日 (五) 07:12 (UTC)
- 這是分類名稱,用網絡搜索的結果來決定恰當嗎?還有的是主分類就是叫category:依年份分類。--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6:33 (UTC)
- 回黑暗魔君的上一則回應:
- 在我看來用每年XX是完全一樣意思。或許加個「的」會比較好?不過,在沒有更好的方法下,我認為「每年XX」是簡潔,且合理。當然,如果此串討論得不出共識的話,弄一個類似Wikipedia:投票/各主題作品格式的標準的表決,這種情況跟那時很相似。—AT 2015年3月20日 (五) 05:54 (UTC)
- 為何「依年份劃分的各國」或「依年份劃分的文化」不通順?--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4:56 (UTC)
- 每年和依年份划分的各国两个其实都不通顺,每年各国对应的应该是条目名吧。--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12:37 (UTC)
- 我覺得「依年份劃分的XX」意思明顯比「每年XX」清晰,而且跟主分類category:依年份分類保持一致。--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14:27 (UTC)
- 依我看來,兩者清晰程度無異,但前者明顯囉嗦,後者比較簡潔。是否跟主分類命名一致,是考量因素之一,但不必受限,至少在此處就感覺沒有必要。建議您參考一下日語維基ja:Category:年別に分類したカテゴリ。--Kolyma(留言) 2015年3月21日 (六) 08:29 (UTC)
- 我覺得「依年份劃分的XX」意思明顯比「每年XX」清晰,而且跟主分類category:依年份分類保持一致。--黑暗魔君(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14:27 (UTC)
- 每年和依年份划分的各国两个其实都不通顺,每年各国对应的应该是条目名吧。--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12:37 (UTC)
模板Template: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模板Template: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中罗列人物姓名数目非常多,建议删除,或者拆分。--剑指中原(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07:00 (UTC)
- 作为模版该删。但其内容有很好的资料价值,该如何保留?建一个列表?Bigtete(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17:54 (UTC)
- (!)意見,一堆人名毫無整理扔在一個模板裡,並非導覽模板應有的做法。如果要改做列表條目,也需要有出處佐證,如果你有辦法分段落的話,而不是再開一個列表條目,卻是一樣毫無整理扔一堆人名在一起的話。老實說現有的模板看不出來有何價值?-P1ayer(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6:59 (UTC)
- (!)意見可依貢獻類型(兵種、軍區...)進行拆分--Temp3600(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5:31 (UTC)
漢服條目又起爭議,能夠單以某時期的畫像證明當時的服飾嗎?
漢服條目解封後又再起爭議,由於一些清代畫作如《耕織圖》、《農村演戲圖》、《姑蘇繁華圖》等裡面的部份或全部人物穿著漢服,一些研究者如沈從文、孫世圃等認為這是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但同期亦有不少寫實題材畫作顯示當時成年男人已經全面剃髮易服,如《康熙南巡圖》、《武英殿聚珍版程式》、1793年英國馬嘎爾尼使團畫家的寫生畫、1799年日本出版的《清俗紀聞》、以及傳世寫實容像等,且未見有同時期文獻佐證。是否應同時列出兩方面才算中立?另外把不屬明代領土但屬於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東北地區稱為「明朝關外」,是否有中國中心的問題?--Ws227(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22:21 (UTC)
- 另外為何堅持要使用「關外」這種含糊的指稱,而不直接以族稱「女真」稱呼?當時影響的是女真族服飾,包括關外、關內的女真人,但不包括其他關外民族--Ws227(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22:33 (UTC)
- 還有可靠來源之一[4]:「清代為滿洲人建立的帝國,自建國之初即排斥改滿衣冠效漢服的建議,因此作為皇帝重要象徵的朝服,大部份遵循滿洲習俗,再加入草原民族的因素,以玉草編織而成的笠狀朝冠、長垂及腰的朝珠和繫佩刀、火鎌石等的腰帶等,都包含了多元文化的因素,展現其作為多民族統治者的政權特質。同時透過唯一的明黃色和東珠的使用,彰顯皇帝獨尊的地位。」也被移除,移除理由是說那是朝服,但朝服本來就是服飾體系的重要一環,無法理解為何要移除--Ws227(留言) 2015年3月22日 (日) 22:41 (UTC)
- (&)建議:关外要分哪里,如果在奴尔干都司就没事,但在朝鲜就不行了。亦或分什么时候,萨尔浒之战之后也可以,但到了后金占领辽东后也不行,因为那时候有大清了。--飞贼燕子(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08:08 (UTC)
在下已經在編輯摘要裡多次耐心地提醒以及說明:
- 有關學者 根 本 沒 有「單以某時期的畫像證明當時的服飾」(閣下從開始已經錯了),本人在此繼續拜託並且懇求閣下去細閱有關原文出處以及細心點算有關學者人數(絕對不會只有二人);
- 上述提到的有關學者指出的是[清朝期間有百姓依然穿著明代服飾],據在下所知,主流學界毫無疑問的都會承認剃髮易服這段史實,那幾位學者也不例外,然而,主流學界根本沒有指出「剃髮易服是徹頭徹尾的」或者「沒有未剃髮易服的」,何況也根本沒有學者對有關研究以及研究當中所引用的古代文獻提出反對意見(似乎對此操心的就只有閣下),既然如此,那麼何來所謂的「正反例」呢,閣下堅持要立「正反例」,然而從閣下的修改版本以及上述的解釋可見,「正方」就是相關學者的研究,而「反方」就是閣下自己的研究,閣下現在應該明白問題出在哪裡了,為甚麼非要在漢服條目列出「沒有漢服的寫實畫作」之剩加上閣下自己的主觀內容和見解才是「中立」呢?
- 而且就算閣下的原創研究屬於有效出處,閣下的修改依然偏離且無視了「有關學者根據一些清代古畫和古籍指出[清朝期間有百姓依然穿著明代服飾]的史實」這個重點,在此作一個比喻:一張被紅色顏料覆蓋的畫紙被灑上了藍色顏料,有人指出從被灑上藍色顏料的畫紙上依然看得到部分紅色,閣下不須要固執地指著藍色部分說可是這部分都是藍色的;
- 更何況,《清俗紀聞》裡本來就有多張穿著明代女裝的人物圖,《康熙南巡圖》同樣畫有不少穿著前朝服飾的百姓;
- 如果「明朝關外」就是「中國中心」,那「美國西岸」一詞是不是等於「美國中心」?更何況本人早已經說過[既然(副)標題加上了民族那就OK了],之前改「民族(女真)」為「地區(中國東北)」是因為原本的標題是以「地區」為主,就是這麼簡單;
- 閣下的可靠來源被移除的原因在下早已多次作出說明,請先行查看編輯摘要。--No1lovesu(留言) 2015年3月23日 (一) 04:32 (UTC)
- (?)疑問:学者有没有说那是早期还是晚期?中期少,晚期几乎没有,这也是事实。--飞贼燕子(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08:20 (UTC)
- (&)建議:@Ws227:@No1lovesu:下回讨论完了再去编辑,又保护起来了
囧rz……。。。。。--飞贼燕子(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00:43 (UTC)
- 關於女裝,到雍正時衣襟已經受滿族服飾影響演變成「厂」字形,只是保留上衣下裙的穿法,一般不視之為條目定義中所指的漢服(具漢民族特色的民族服裝),只視為滿漢風格融合的服裝(現代稱為「唐裝」)--Ws227(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23:32 (UTC)
- ①如圖所示,畫中乾隆時期的這個婦女所穿的「上衣下裙」似乎不見「厂」字形
,亦不見「滿漢風格」,另外,也不是沒有學者以「漢服」一詞稱呼清代的漢族女裝--No1lovesu(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3:36 (UTC)。
- ①如圖所示,畫中乾隆時期的這個婦女所穿的「上衣下裙」似乎不見「厂」字形
- 關於女裝,到雍正時衣襟已經受滿族服飾影響演變成「厂」字形,只是保留上衣下裙的穿法,一般不視之為條目定義中所指的漢服(具漢民族特色的民族服裝),只視為滿漢風格融合的服裝(現代稱為「唐裝」)--Ws227(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23:32 (UTC)
- 可否解釋一下移除可靠來源是基於較早前的哪個編輯摘要或條目探討哪句所說的理由?就這樣籠統地去說很難讓其他人介入協助調解。另外,文中「被認為會對關外的滿洲有所影響」,這令敝人第一個印象就以為滿洲還有分「關外的滿洲」和「關內的滿洲」兩個地方,最後發現原來不是,那麼直接寫「對滿洲有所影響」其實已很足夠。--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3月29日 (日) 10:06 (UTC)
- (:)回應:見此,而且User:No1lovesu之前已經刪除過數次,理由是指這段專指朝服,但朝服本身就是服飾體系的重要部份。另外我後來加上一些清代和同時期的外國文獻,包括《清稗類鈔》、《啟禎紀聞錄》、《朝鮮王朝實錄》等關於清初至乾隆年間的服飾描述,也被User:No1lovesu刪光光--Ws227(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23:32 (UTC)
- 「自建國之初即排斥改滿衣冠效漢服的建議……朝服大部份遵循滿洲習俗」,從有關參考出處中可以看到這裡特指清代朝服取代明代朝服,並不適合作為條目中對「漢服」一詞的定義的解釋(後來有關有效出處改為放在「清朝服飾」部分)。另外,提問者問道「為何堅持要使用『關外』這種含糊的指稱」,這並非事實,本人根本沒有「堅持」要使用這個詞,經過早前(提問者在此發問前)雙方的一番商討之後,最新版本被定為「對明朝女真族的影響」(提問者也將有關副標題從「對周邊地區服飾的影響」改為「對周邊地區民族服飾的影響」),在下不明白提問者為何要在此重提一早就已經解決了的爭議。--No1lovesu(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0:47 (UTC)
- 提問者指「朝服本身就是服飾體系的重要部份」,既然提問者本人都知道是「部份」(而不是「全部」),加上原出處所用的是「排斥」和「大部份」而非「取代」之類的字句,可見那段出處本身就不適合部在條目中「漢服定義」部分,而是比較適合轉移放在「清朝服飾」部分;另外,提問者指「一些清代和同時期的外國文獻」被本人「刪光光」,理由如下:①在下在上述已經作出有關說明,提問者固執地要求立所謂的「正反例」,是完全沒有道理的;②提問者所列出的相關資料也根本沒有指出民間(全國上下每一處)已經全面易服,根本無法作為「反論」;③從有關有效出處可見,有關學者指出清初所實施的「剃髮易服」政策在順治年間普通都是以暴力鎮壓為主,到了康熙年代就從順治年期的血腥手法改為潛移默化,然而提問者自己所立的「反例」中所引用絕大部分都是順治年代的文獻;④有關學者提到的依然對明朝服飾有所保留的地區的「關鍵詞」,包括有「江浙」、「江南」以及「山區鄉村」等,然而乾隆期間的朝鮮使臣以及「垂頭而泣」的人當時身在何方?「垂頭而泣」者又是哪種身份?⑤在下多次在條目編輯摘要中提醒提問者,有關學者根本沒有提問者所說的「單以某時期的畫像證明當時的服飾」,但似乎都被有意或無意地無視掉,甚至提問者在此發起提問時也一樣;⑥綜上所言,在下認為,刪除提問者在條目中多次固執地堅持加入的個人研究(而且還是錯誤的)以及完全不合理不正確的「反例」和「反論」,是恰當的做法。--No1lovesu(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3:16 (UTC)
- 「自建國之初即排斥改滿衣冠效漢服的建議……朝服大部份遵循滿洲習俗」,從有關參考出處中可以看到這裡特指清代朝服取代明代朝服,並不適合作為條目中對「漢服」一詞的定義的解釋(後來有關有效出處改為放在「清朝服飾」部分)。另外,提問者問道「為何堅持要使用『關外』這種含糊的指稱」,這並非事實,本人根本沒有「堅持」要使用這個詞,經過早前(提問者在此發問前)雙方的一番商討之後,最新版本被定為「對明朝女真族的影響」(提問者也將有關副標題從「對周邊地區服飾的影響」改為「對周邊地區民族服飾的影響」),在下不明白提問者為何要在此重提一早就已經解決了的爭議。--No1lovesu(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0:47 (UTC)
想创建一个企业条目
--183.37.222.118(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03:54 (UTC) 想创建一个企业条目,该如何创建?
- 創建企业条目不太困難,請參考Help:创建新条目及其中相關的說明,
- 另外,再補充一點,若您要創建企業條目的知名度還不高,希望藉由在維基百科創建條目,讓大眾可以知道此企業,此類條目可能會因為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若您要創建的企业條目已有相當的知名度,廣為大眾所知,有新聞、報章及媒體介紹等可靠來源,要在維基百科創建這様的企业條目會比較簡單,不過,還是要加入相關的參考資料,簡單來說如下,希望您可以理解:
- 某企業條目 → 维基百科 → 大众
- 某企業條目 → 大众 → 可靠来源介绍 → 维基百科
--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07:13 (UTC)
問:關於車站改建後新站房的啟用年份
- 關於車站啟用年份應該是指設站年份而非新站房的啟用年份
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應採比較廣義的:設站年份+現有站房啟用年份。
因為很多改建跨站式站房啟用之後不久,原有站房就拆除了、不存在了(如竹北、新豐、湖口、楊梅、竹南),單填設站年份不符合現實。況且這些分類所用的字眼是"啟用",非"設站"。請先討論後,再執行,勿先移除分類。--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05:23 (UTC)
- 我懷疑你誤會了。我並沒有移除最早設站的年份,我只是另外加上現有站房啟用的年份,不合理哉?--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05:29 (UTC)
- @克勞棣:我沒有誤會,而是這些分類裡面原本放的都是車站的設站啟用年份(包含各國的車站,非特指台灣的車站),會有複數設站年份的也都是因為有不同業者在不同年份於同一地點設站之故。所以,如果您要導入一個與既有的分類標籤原則不一樣的概念時,才是應該經過討論之後獲得共識再導入,否則所有其他編輯者都是理解「啟用年份 = 設站年份」的狀況之下,只有您一個用戶片面採用包含新站房啟用也算的廣義新解時,對於查詢的讀者與其他參與的用戶而言都會是一個非常困惑的狀況。所以,如果您非得把站房啟用的概念加入,是否應該發起一個更全面的配套討論,例如應該將原本的標籤系統改名為「設站年份」,增設「站房啟用年份」分類,而非現在有點模稜兩可的「啟用年份」?如果能夠有個較不會讓人理解困難的分類方式,我並不反對您的作法,但直接在既有的分類名稱下混入新概念,我認為是不恰當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26日 (四) 06:10 (UTC)
徵求其他人的意見,果真如此?楊梅車站不能列入「2010年啟用的鐵路車站」分類中?即使新站房已啟用,舊站房已完全拆除、不存在。看照片就知道這個站房不可能有兩甲子的歷史。 ---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07:01 (UTC)
- 所以要釐清的重點應該是當初設置這個分類時,目的到底是要集中收錄同一年份設站啟用的車站,還是為了要收集同年份啟用的車站站房?我認為克君把焦點集中在「因為分類這樣命名,所以這樣收錄是符合分類名稱定義」,有點倒果為因了。依照目前所有參與相關條目編輯的用戶之分類使用方式,可以判定大部分的人都是把它當車站啟用年份來看待,而非站房啟用年份,而如果這基礎成立,那麼重點就應該是在討論目前的分類名稱是否有模糊空間所以可能產生誤會?是不是需要改分類名稱讓它們更符合收錄內容?而不是在討論收錄該年份站房改建啟用的車站合不合理這回事。
- 而如果目的就是要收集同年份啟用的車站站房的話,那麼我們該討論的就是把它們跟車站啟用的年份混在一起是否有意義?就我個人的看法而言我認為沒必要。因為單就條目名稱的定義就知道,這些條目介紹的其實是整個車站的資訊,而不是只有這棟車站建築的資訊。除非是像JR中央大廈、蒙帕納斯大樓這種真正就是「只」介紹那棟車站站房的條目,這種條目依照站房啟用的年份分別放在該年份的分類中,才算有其意義且條目與所屬分類相符合。--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26日 (四) 11:12 (UTC)
- 話說把Category:xx年啟用的鐵路車站改成Category:xx年開業的鐵路車站是一個大工程呢!即使用Cat-a-lot也很費工,Cat-a-lot不知能不能創立名稱只有與舊分類稍微不同的新分類?你說的我同意70%,如果沒有人與我相同意見,我自然不再堅持。--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12:13 (UTC)
- 如果討論結果真的認為有必要換個不容易誤解的名字,就算工程浩大只要有持續在做總是有完工的一天。--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26日 (四) 15:22 (UTC)
- 話說把Category:xx年啟用的鐵路車站改成Category:xx年開業的鐵路車站是一個大工程呢!即使用Cat-a-lot也很費工,Cat-a-lot不知能不能創立名稱只有與舊分類稍微不同的新分類?你說的我同意70%,如果沒有人與我相同意見,我自然不再堅持。--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12:13 (UTC)
人物逝世条目的命名
目前普遍使用的条目命名是“xx之死”,如毛泽东之死,李光耀之死,是否改成逝世会比较合适?--Ben.mq 2015年3月26日 (四) 08:20 (UTC)
- 「死」是中性字眼,既不褒亦不貶,是一個生物現象,逝世則帶有褒義。蓋毛澤東、李光耀或可謂逝世,但奥萨马·本·拉登之死、穆阿迈尔·卡扎菲之死、金正日之死改為逝世就不妥了。--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08:31 (UTC)
- 搜一下歷史記錄吧,這個討論過的--淺藍雪❉ 2015年3月27日 (五) 03:08 (UTC)
部分連先生的連結都被改成 [ [ 神豬|連勝文 ] ] 了! 這種可以抓出來舉報破壞嘛?
--Zenk0113(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15:07 (UTC)
- [5]。WP:VAND「破壞性連結」—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6日 (四) 15:15 (UTC)
- 選前就有人這樣搞了。那時候只是改回來而已,沒有進一步處理。--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15:23 (UTC)
問:einsteinium與ionium都譯作鑀嗎?
einsteinium與ionium(釷的某種同位素?錒的裂變產物?)(化學與英文都不好,看不懂網路查到的更進一步介紹)都譯作鑀嗎?
如果是,鑀這個重定向是否該改成消歧義?
如果不是,ionium中文叫什麼?
註:已查過en:wikt:鑀與en:wikt:ionium,還是不明白....
---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15:11 (UTC)
- 科學家一度把釷230視為是另一種元素,命名為ionium,好像也有中文譯名為锿,剛好和einsteinium的大陸譯名相同,不過有些翻譯就直接把它翻成釷230--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16:01 (UTC)
- 不過Ionium-thorium dating的翻譯好像就會變成「鑀–釷定年法 」,另外,我想直接用主條目消歧義好了--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16:03 (UTC)
- 忘了鎖繁簡轉換了,我本來寫的是鑀,金+愛。--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6日 (四) 17:05 (UTC)
問:Precision Agriculture的翻译问题
Precision Agriculture在中文有几个常见翻译:精细农业、精准农业、精确农业。其中精细、精准农业在资料库中都有大量文献。因wiki已有精细农业,故把其他两个重定向。但精细农业作为正意是否合适? --萨克斯1234(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02:22 (UTC)
- 應該需要字詞轉換或使用精準農業(水稻精準農業體系之研究(農委會)、永續農業#cite_ref-3),在字義上Precision無疑該為精確,精準農業較佳、精细农业不達意。—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7日 (五) 07:07 (UTC)
- 这是一个专门名词,感觉确实“精准农业”较佳,“精细农业”含义广泛。既然台湾用“精准农业”,百度百科也用“精准农业”[6](后面引用了两篇大陆文章),就用这个词好了。Bigtete(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2:40 (UTC)
- 已经改名为精准农业,或许可以删除“精细农业”?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3:43 (UTC)
- 这是一个专门名词,感觉确实“精准农业”较佳,“精细农业”含义广泛。既然台湾用“精准农业”,百度百科也用“精准农业”[6](后面引用了两篇大陆文章),就用这个词好了。Bigtete(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2:40 (UTC)
提出臺灣首都条目废存问题,却被身为维基执行编辑条目创建者以“提删理由不成立”进行快速保留,是否合理?
提出臺灣首都条目废存问题,却被身为维基执行编辑条目创建者User:Wildcursive以“提删理由不成立”进行快速保留,是否合理?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3/27#台湾首都 125.68.10.177(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05:50 (UTC)
- 未符合提刪資格,提出的討論自然無效。--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06:52 (UTC)
- @125.68.10.177:投票者在討論發起時需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者,但原作者不在此限。-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 於 2015年3月27日 (五) 07:01 (UTC)
- Khaosmon,在管理員面前用分身是是挑釁,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Khaosmon。--Outlookxp(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08:15 (UTC)
- 原來Khaosmon已經被無限期封禁了,真意外。在維基百科滥用傀儡果然是自找苦吃。--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4:10 (UTC)
- Khaosmon,在管理員面前用分身是是挑釁,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Khaosmon。--Outlookxp(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08:15 (UTC)
条目内容开放的名称以及列表
内容开放,据查证是User:Formulax翻译自英文该条目的某个版本。
条目名称修改问题
个人认为,讨论:内容开放中User:Maolins有关中文译名的说法不无道理。虽然已被学术论文引用,但名称上采用开放内容更为合理。
条目中大量列表的处理
据查证,英文版对应条目列表是在[7]版本由User:Muhgcee做出的“moved list to its own page”移动到List of open-content projects条目的。该条目在英文维基讨论后认为应当删除。原讨论(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List of open-content projects)部分翻译如下:
维基百科条目不应作为链接农场(link-farms)和失败(fails)存在;
- 维基百科不是链接集
- 维基百科不是目录
-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
之前的w: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stock_photography_archives--Hu12 16:42, 28 December 2006 (UTC)
- 保留 There's plenty of precedent for lists like this, assuming that the list contains only notable items that contain Wikipedia articles. See: List_of_social_networking_websites. These lists can be helpful to readers who are interested in learning about related, notable sites. Remove the redlinks from the current list, however; and make the items in the list link to Wikipedia articles, rather than hyperlinks directly to the sites. Tarinth 17:37, 28 December 2006 (UTC)
- 删除 - WP:NOT#IINFO. Tonytypoon 20:47, 28 December 2006 (UTC)
- 删除 just a list of links, form whihc the weblinks must be purged if kept. Guy (Help!) 21:42, 28 December 2006 (UTC)
- The above discussion is preserved as an archive of the debate. Please do not modify it. Subsequent comments should be made on the appropriate discussion page (such as the article's talk page or in a deletion review). No further edits should be made to this page.
我在看到此条目的一大群链接的时候,也觉得不应是维基百科出现的内容。因此拿到此地探讨是否移除诸多链接,以及加入DMOZ补充作为目录外链。--Alexander Misel(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17:56 (UTC)
- 鏈接列表和正文外鏈刪掉即可,留下一兩個做例子。這個當是和開放源碼同理?這種爭議不大的自己移動了就行。--淺藍雪❉ 2015年3月28日 (六) 23:50 (UTC)
- 哦,好,如果别人没什么异议的话我就去改。确实与開放源碼类似。但是应用面更广泛一些。--Alexander Misel(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4:37 (UTC)
在Talk:机械中有有關机械和机器條目,修改的討論,若有維基人熟悉此一主題的,可以參與討論,謝謝--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05:35 (UTC)
建議改名:“Template:Itn”→“Template:世界新聞焦點”
“Template:Itn” → “Template:世界新聞焦點”:中文為主。我在今年1月時就已在該模板的討論頁提出過更名請求,不過沒什麼人注意,因此在此提出。--114.46.69.73(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4:52 (UTC)
- (-)反对。雖然Template:Itn改成中文名影響不大,不過Template的本質是工具,而不是供直接閱讀的百科正文。--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7:54 (UTC)
- (-)反对,這種功能性的模版還是要以便利好輸入為主,反正一般用戶不會去編輯到它,改成中文意義不大。如果覺得有人會使用中文尋找這模版,建立重定向即可。--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03:10 (UTC)
- (+)支持,改为中文并不是不保留英文。英文重定向仍然可以使用。以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6月#建议模板名称不要使用缩写提出过,无人反对。--Gqqnb(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04:09 (UTC)
- (-)反对,实用即可 比如 DYK--Qa003qa003(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06:31 (UTC)
投訴User:Iokseng經常胡亂移動條目名稱
小弟我曾對自己說過不想再牽涉到維基百科的政治層面,但這次實在沒辦法,必須求助於此。
有數條日本足球會的條目,以FC(FOOTBALL CLUB)或SC(SOCCER CLUB或SPORTS CLUB)為名,在中文地區,以FC TOKYO為例,中文慣譯為FC東京。但若按照命名常規,這些名字一律應該將FC也一併翻譯,譯做東京足球會,這是慣常的做法。而澳洲球會FC SYDNEY在中文也同樣只譯作FC悉尼而不會叫他的「全名」悉尼足球會,但我們的命名還是會以全名翻譯。其他例子包括FC首爾(FC SEOUL,南韓)、奧特足球會(ODDS BK,挪威)、CF阿美利加(CF AMERICA,墨西哥)、科威特SC(KUWAIT SC,科威特)等等,在此不詳列,因為相同的例子實在實在太多了。
現在懇請各管理員可以處理以下被User:Iokseng故意破壞性移動的條目,此人永遠在移動條目時不會提出理據,早在2008年已有前科 (我不是記仇,我只是查看移動紀錄才驚悉此事)。
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必須統一,一直以來都是採用這樣的譯名方式,可中文化的必須中文化,不可能因為日本足球會而與其他國家的球會條目採用不同的方式。請各管理員可暫時保護或者介入,防止這些條目再被User:Iokseng胡亂移動,謝謝。
另外,此人最近亦有嚴重破壞,京都不死鳥的條目被他胡亂移動到原創譯名京都桑加,再立即移動到京都桑加F.C.這些奇怪譯名,由於移動兩次不能移回正確原名。而京都不死鳥足球會無論是先到先得還是命名常規、華語圈使用慣性都是佔了極大比重的,而那人卻胡亂移動,其問題已非首次,懇請管理員幫忙,單憑我個人力量實在不可能完成,而且不想被視為破壞,請幫忙移回原名。 --JK~搵我 2015年3月28日 (六) 22:33 (UTC)
- (:)回應:真好笑耶!你的移動就是正確的,別人的移動就是破壞?那請你說明為什麼有些是用「中文+縮寫」、有些「用全中文」?以下有幾個例子:
- 為何將「多倫多足球俱樂部」移動「多倫多FC」?是看到「足球俱樂部」這個非香港用法不合你意嗎?
- 「爱媛FC」,原作者本來就是以簡體命名,什麼就做藉故移到簡體?是你才是藉故移到香港繁體的破壞性移動吧?
- 「栃木SC」,地名就叫「栃木」,為何被你竄改為「櫪木」?
綜合一下你的移動風格:只要看到「足球俱樂部」(臺灣、中國大陸用法),就要改為「中文+縮寫」;本來是「中文+縮寫」的,就要改為「足球會」(香港用法)…原來只要是香港用法的都對,其它地方的命名都是錯的。 --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23:25 (UTC)
- 多倫多那個可以移回原名,我沒意見,凡我只想創造重定向而已。至於那個「栃」字是和製漢字,而「櫪木」是可查證的中文譯名。另外,請你解釋一下京都桑加是什麼回事。--JK~搵我 2015年3月28日 (六) 23:45 (UTC)
- 「多倫多FC」本來就存在,沒有再「創造重定向」的需要。「栃」的用法已經在「栃木縣」條目有許多討論,這裡不贅述。「京都桑加」有什麼問題嗎?條目中有說「サンガ」可以指「山河」或「僧伽」,跟「不死鳥」似乎無關?但這可以再論。--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0:01 (UTC)
- 關於櫪木的譯名,在中文沒有人使用這個和製漢字作為譯名,使用可查證權威譯名更可取--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59 (UTC)
- (!)意見:日本官方組織有在中文網站使用「栃木」這詞[8],應名從主人。--Hang9417(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5:43 (UTC)
- 這只是你個人的想法吧。京都不死鳥這個名字沿用多年而且可查證,京都桑加這個名字真的聞所未聞,切勿原創研究。另外,多倫多那一處,「多倫多足球會」是先出現的名,根據先到先得原則,應使用足球會,而非足球俱樂.部,已申請移動。--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0:23 (UTC)
- 「多倫多FC」是原始名稱,因此除了此名稱以外,都稱不上「先到先得」。所以為何一定要改為「多倫多足球會」?「多倫多足球俱樂部」就不行?至於「京都桑加」雖不常用,但也不是原創研究,請google一下便知。--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0:42 (UTC)
- 關於先到先得的問題,可以參考條目荷西·蘇沙,2008年已經有了裁決,那個先出現的合理譯名就先採用。由於足球,會先出現,所以應採用。--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0:46 (UTC)
- 「多倫多FC」是原始名稱,因此除了此名稱以外,都稱不上「先到先得」。所以為何一定要改為「多倫多足球會」?「多倫多足球俱樂部」就不行?至於「京都桑加」雖不常用,但也不是原創研究,請google一下便知。--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0:42 (UTC)
- 關於櫪木的譯名,在中文沒有人使用這個和製漢字作為譯名,使用可查證權威譯名更可取--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59 (UTC)
- 「多倫多FC」本來就存在,沒有再「創造重定向」的需要。「栃」的用法已經在「栃木縣」條目有許多討論,這裡不贅述。「京都桑加」有什麼問題嗎?條目中有說「サンガ」可以指「山河」或「僧伽」,跟「不死鳥」似乎無關?但這可以再論。--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0:01 (UTC)
- (:)回應:沒有從你指的條目中看到任何關於「先到先得」的裁決。反而現在已被改為何塞·索萨,但不見你對此有異議…--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1:01 (UTC)
- 沒錯,被改成何塞·索薩是因為這個名字才是「先到先得」,我最先創建的「何西·蘇沙」有誤。而「何塞·索薩」是最先出現的正確譯名。--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21 (UTC)
- 按上述邏輯,「多倫多FC」是最先出現的正確譯名,因此「先到先得」只適用於「多倫多FC」。--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2:27 (UTC)
- 按照一直的命名習慣,多倫多FC是正確的譯名但不是完整的中文名。所以應移動到完整名字--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50 (UTC)
- 沒有絕對要使用完整名稱的規則,除了名從主人之外其他都是相對的。全名重定向、短名重定向。—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9日 (日) 10:20 (UTC)
- 但就FC (Football Club)而言,這樣的問題不大。--JK~搵我 2015年3月31日 (二) 02:33 (UTC)
- 沒有絕對要使用完整名稱的規則,除了名從主人之外其他都是相對的。全名重定向、短名重定向。—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9日 (日) 10:20 (UTC)
- 按照一直的命名習慣,多倫多FC是正確的譯名但不是完整的中文名。所以應移動到完整名字--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50 (UTC)
- 按上述邏輯,「多倫多FC」是最先出現的正確譯名,因此「先到先得」只適用於「多倫多FC」。--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2:27 (UTC)
- 沒錯,被改成何塞·索薩是因為這個名字才是「先到先得」,我最先創建的「何西·蘇沙」有誤。而「何塞·索薩」是最先出現的正確譯名。--JK~搵我 2015年3月29日 (日) 02:21 (UTC)
- JAK把你的論點有條理地寫出來,如果你希望議題被重視。
- 過去的共識是什麼。
- 你認為什麼命名是最合適的。
- 就愛媛來說,你移動的名稱是"愛媛足球會"、被公共轉換組「足球」轉換後cn與tw的條目名稱是"愛媛足球俱樂部"。和"FC愛媛"相比,兩者顯然都不常用,FC愛媛或愛媛FC更有中文新聞報導,前兩者則無。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8日 (六) 23:43 (UTC)
- 過去的處理方式就是把FC也一併翻譯 (但日本足球會的條目一直沒有被這樣做,因為FC+隊名在使用習慣確實是常用得多很多)
- 將FC也一併翻譯成中文,因為FC就是指FOOTBALL CLUB。香港賽馬會已經開始使用這個翻譯方式,例如奧特足球會(不譯成奧特BK)。
- 是的,因為我們稱呼足球隊的名字時極少使用全名,即使是皇馬、巴塞等也是很少使用全名的,我們不會每次稱呼球隊都會說什麼「皇家馬德里足球會」吧,但這確實是全名。FC的中文翻譯是足球會,是所有人的共識,所有FC也該翻譯成足球會(作為條目名字)。就算是FC首爾、FC悉尼等條目也一樣,都是習慣說FC+隊名,不會稱呼全名,我們不可能因為縮寫的習慣而不說全名吧。
- 而處理常用名和正式名的方法就是像我現時處理方式,條目名字為XX足球會,然後在首段說明「一般稱作FC XX」--JK~搵我 2015年3月28日 (六) 23:54 (UTC)
- 補充,至於不常用的原因是因為在港澳地區很少會稱呼球隊的全名,而日本足球聯賽向來只有港澳地區較多重視,香港在1990年代已開始轉播日職聯。相比起其他聯賽,大陸地區確實不太重視日職聯和日乙。閣下也可以看到搜尋愛媛足球俱樂,結果也不是沒有的--JK~搵我 2015年3月28日 (六) 23:58 (UTC)
- 「過去的處理方式」有哪邊討論過的共識嗎。
- 香港賽馬會關足球什麼事。
- 不要只說「所有人的共識」,給出過去討論過的共識。
- 在下目前看到的是您只顧移動至香港名稱,不顧其他地區的慣用稱呼。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29日 (日) 10:19 (UTC)
- 不是的,一般都會按照先到先得原則。若譯名不符常規才會移動。一直以來我都會為大量只有簡體譯名的條目添加繁體重定向,而當中只有小部份。香港賽馬會是香港一個比較全面地提供規範足球譯名的機構。而我移動一般都會付上合理理由。我將「栃木SC」移動到櫪木足球會,最初原因是因為栃字是和製漢字,以為櫪是取代品,後來才知道原來「栃」字的漢化未有共識,最後將其移動到「栃木足球會」。我移動的目的是將球隊名稱全名化,而不只球隊吧,任何條目都需要付上全名的,而且一直以來所有外文都是能翻譯就翻譯。至於「多倫多」那一處,我於2009年已經將其移動到「多倫多足球會」(全名)(注意:原作者是使用香港名字的常用名),後來原作者移回。但之後卻被人移動到「多倫多足球俱樂部」,而無人移動,這顯然不符先到先得原則,最後我決定申請移動請求。
- 至於指我只會移動到香港名字,我為了證明這並非事實,現付上證據:
- 還有大量相同的動作,不詳列。--JK~搵我 2015年3月31日 (二) 02:29 (UTC)
此人經常未經討論大量更改分類名稱,或指一些以筆畫較少異體字(非簡化字,如「証」字)創建的重定向以繁簡混用為理由提交速刪,而這些有異體字的標題並不會自動重定向--Ws227(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5:17 (UTC)
- 閣下能否提供一些資料讓小弟參考? 謝謝!! 他最近將 無故移動到 ,以及將京都不死鳥足球會移動到京都桑加F.C.的行徑真的很令人摸不著頭腦。=-JK~搵我 2015年3月31日 (二) 02:29 (UTC)
问:关于亚投行新闻引用的一些问题
1.有关亚投行网站上线的新闻是否能收录?[1]
2.如果能收录,那副亚投行网站截图应该以哪个版权协议上传?[2][3]
--微光 2015年3月29日 (日) 02:40 (UTC)
- 幫忙放個<references />--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5:57 (UTC)
就是这个 2015年3月30日 (一) 14:49 (UTC)
問: 浮洲車站是地面車站?
從外觀來看,浮洲車站算是高架車站,但是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卻寫著「地面車站」。哪一種說法才是正確的?--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5:56 (UTC)
- 如果鐵軌與車站設施(售票處、候客室、廁所、剪票口、月台....)都在地面以上,就是高架了吧?--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09:40 (UTC)
- 我記得浮洲站只有月台在高架,其餘設施都在地面。類似設計的汐科車站交通局卻歸類於高架車站[9]。--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2:40 (UTC)
- 判斷高架還是地面主要就是看月台的位置吧?相關設施設在一樓,月台「揹」在站體上方是非常常見的高架車站設計,尤其是在人口稠密區增設的車站幾乎都是採這種設計(或是顛倒設施高架、月台放地面的橋式設計)--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09:44 (UTC)
- 所以交通局的網頁錯了?我去過浮洲車站兩次,我很確定該車站符合閣下所說的高架車站設計。--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11:15 (UTC)
- 浮洲車站的構造與新泰安車站幾乎一樣,而新泰安是台鐵當初推車站高架化時最早的範本車站之一,所以可以推論以台鐵的分法來說浮洲是高架車站。或許新北市交通局有不同的分類判斷標準,但如果以鐵路車站來說或許還是以台鐵的認定方式為主會比較恰當。--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12:33 (UTC)
- 可能新北市府交通局認為浮洲車站的月台不在地下,就二分法把它歸類為地面車站吧。--Ellery(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2:50 (UTC)
- 浮洲車站的構造與新泰安車站幾乎一樣,而新泰安是台鐵當初推車站高架化時最早的範本車站之一,所以可以推論以台鐵的分法來說浮洲是高架車站。或許新北市交通局有不同的分類判斷標準,但如果以鐵路車站來說或許還是以台鐵的認定方式為主會比較恰當。--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12:33 (UTC)
- 所以交通局的網頁錯了?我去過浮洲車站兩次,我很確定該車站符合閣下所說的高架車站設計。--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11:15 (UTC)
- 判斷高架還是地面主要就是看月台的位置吧?相關設施設在一樓,月台「揹」在站體上方是非常常見的高架車站設計,尤其是在人口稠密區增設的車站幾乎都是採這種設計(或是顛倒設施高架、月台放地面的橋式設計)--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09:44 (UTC)
- 我記得浮洲站只有月台在高架,其餘設施都在地面。類似設計的汐科車站交通局卻歸類於高架車站[9]。--M940504(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2:40 (UTC)
"月氏"的读音?
大月氏里说读悦之(网上有说法称悦之、肉知都可以),我怎么记得读肉知呢?--如沐西风(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1:10 (UTC)
- 悅之、肉之、入之皆可,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11:29 (UTC)
- 不過我也記得以前歷史課本上說是發音同「肉汁」。--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0日 (一) 03:14 (UTC)
- 以前國小歷史課還特別強調不是「月」,要寫作肉的偏旁(例如「腦」的左邊),也就是月中間不是二是頓提,然後唸做肉...--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30日 (一) 10:28 (UTC)
- 在月氏條目中有一些資料。--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16:52 (UTC)
- 大肉汁。不过上古音这两个字读什么谁知道呢?--Antigng(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3:00 (UTC)
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在中国打赢域名官司、香港官網、20世纪福斯电影的微博、時光網 - 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二十世紀福斯大概從2004年開始逐步統一使用「福斯」譯名,相關條目及區域用詞對此應作修正。--Justice305(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4:41 (UTC)
- (!)意見:可参照Gundam,官司是法律上的事情,赢了只能说法律上是正确的,没有任何法律能强制别人必须使用敢达,实际使用中,没人用=0,中国类似的专利什么的太多。另,此外本来就上下文自相矛盾。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在中国打赢域名官司(标题) 福斯公司在我国的注册商标证书证明(内文)。二,FOX能翻译成福斯 1.所有人名中的FOX都要这么改么?2.谁能确认下FOX在大中国区的主管是不是个台湾人?(怀疑是否带入了自己日常用语的习惯,这太正常不过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09:21 (UTC)
- @Red16:美國公司在兩岸三地取其一名稱統一也不是第一次,例如台灣本來用「狄斯耐」、大陸「迪斯尼」,後來同香港一樣為「迪士尼」;如果只是主事者習慣,那麼官方微博、電影專門網站以及新聞就不會用「福斯」(可用「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搜尋大陸新聞)了,前述香港官網亦是從「霍士」改為「福斯」表記。另外,Gundam是商品名稱,大陸官方用「敢達」有其背景,並不像福斯涉及正名、名從主人問題。--Justice305(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09:55 (UTC)
- 大中國區主管是哪裡人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官方是否認可。相同的例子還有「索尼」(港、臺前稱「新力」)。--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10:25 (UTC)
- (:)回應:索尼?至今仍然有「新索」不知各位以为那个“新”是指什么呢?另,百度新闻搜索,关键字:二十世纪福斯,自己看结果吧(唉…)
- 现今有一个办法,联络FOX官方,让他们 中宣部-新华社 在人民日报这种地方登个正名公告去,搞定官方,下面问题才不大。
- 不然就像现在这样,即使你改了,肯定后面编辑战,现在官媒带头还是福克斯
- 补一句,各位还记得,当年 汉城--首尔 的时候,韩国政府是怎么干的吧?比照,那样就行了(假设下,否则你说吧,一边是时光、豆瓣、乐视,另外一边是新华网为首的一干官方,最近几天的事情知道吧,新华社的上级可以直接让这些网站关门大吉,如果强制用行政命令,你叫福克斯还就只能叫福克斯,不然不给你许可证如何?别忘了你面对的是一个国家。)
- 稍微说点实际的,如果更名了,很多手续都要重做,不如去工商总局查查营业登记更名没?--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1:55 (UTC)
問:請大家幫忙更新{{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高屏名單}}等立委分區名單模板
能力有限,所以請大家分工合作,幫幫忙!謝謝!
大家都只更新{{中華民國第八屆立法委員}}總名單,卻忽略了{{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不分區名單}}、{{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高屏名單}}、{{第8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桃竹苗名單}}等等分區名單;殊不知張曉風早已離職,徐欣瑩已非國民黨,林佳龍,林明溱,徐耀昌,潘孟安已是百里侯,既然當初存廢討論廢不掉,為何沒人持續關注這些模版呢?
或是重提存廢討論?沒人用(鏈入頁面極少)又沒人更新.... ---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16:48 (UTC)
問:Category:臺北市國民小學校友
Category:臺北市國民小學校友這子分類是不是濫用創建了?
除了新和國小與老松國小以外,每個子分類包含的條目都在3個以下,很多甚至只有1個,分類應該不是這樣用的?
---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29日 (日) 17:29 (UTC)
- (!)意見,細到中小學的校友,顯非必要,維基百科不該是校友名冊,建議通通刪掉。-P1ayer(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6:52 (UTC)
- 我覺得沒必要通通刪掉。有4個以上條目者可以留著,這符合分類使用目的。--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31日 (二) 07:57 (UTC)
- 很久以前我就主張過如果一個分類底下沒辦法湊到一定數量的條目(例如上面提到的4個),就不該建立分類(縱使在分類結構上是適合建立的),而是將這些條目集中在母分類中待未來條目夠多後再細分,以避免上述的困擾。不過因為這提案剝奪了分類魔人的編輯樂趣,所以沒啥共鳴……--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05:49 (UTC)
- 同意你,不過我的想法是4個條目以上就適合建立子分類,3個以下就真的太少了。除了這些子分類以外,還有一堆xx(鄉鎮市區)人,例如Category:梓官人、Category:芎林人、Category:車城人也是濫用,幾乎全台所有鄉鎮市區人都有子分類了吧!?--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1日 (三) 10:16 (UTC)
- 像Category:芎林人這種分類在收錄量不足時暫時放在Category:新竹縣人底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事實上條目不多卻分太細的分類構造,非常不利橫向的資料搜尋(得多挖好幾層才找得到想找的條目)。為了滿足建立分類結構的慾望而忽略分類其實是一種為了提升資料搜尋便利性的工具這根本的基礎,可說是一種捨本逐末的行為。--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2日 (四) 04:01 (UTC)
- 同意你,不過我的想法是4個條目以上就適合建立子分類,3個以下就真的太少了。除了這些子分類以外,還有一堆xx(鄉鎮市區)人,例如Category:梓官人、Category:芎林人、Category:車城人也是濫用,幾乎全台所有鄉鎮市區人都有子分類了吧!?--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1日 (三) 10:16 (UTC)
- 很久以前我就主張過如果一個分類底下沒辦法湊到一定數量的條目(例如上面提到的4個),就不該建立分類(縱使在分類結構上是適合建立的),而是將這些條目集中在母分類中待未來條目夠多後再細分,以避免上述的困擾。不過因為這提案剝奪了分類魔人的編輯樂趣,所以沒啥共鳴……--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05:49 (UTC)
建議恢復「條目/子頁面」形式
下列提案有三(以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作例):
- ⅠUnicode/音標符號重定向至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
- Ⅱ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重定向至Unicode/音標符號;
- Ⅲ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重定向至Unicode/音標符號,標題改成「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
- 本人較讚同提案Ⅲ。--
路人甲 2015年3月30日 (一) 13:47 (UTC)
討論區
可加Ⅳ:Unicode/音標符號重定向至Unicode中的音標符號,標題改成「Unicode/音標符號」。-- 路人甲 2015年3月30日 (一) 13:47 (UTC)
- Fate/stay night(Fate系列)、Z65/66次列车(中国列车班次众)表示不大可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30日 (一) 13:53 (UTC)
- 一般使用I/O和TCP/IP来解释这类问题。“Fate”做母页面理论上没有问题,而“Z65”很可能不会有条目。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31日 (二) 11:15 (UTC)
- Fate也不太对呀,Fate/XXX大部分的“/”属于事物名字的一部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4月1日 (三) 01:49 (UTC)
- 一般使用I/O和TCP/IP来解释这类问题。“Fate”做母页面理论上没有问题,而“Z65”很可能不会有条目。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3月31日 (二) 11:15 (UTC)
- 條目名稱的「/」不用來表示主屬關係。—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30日 (一) 14:03 (UTC)
最少也解釋一下這樣提案好在哪兒…--578985s(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14:24 (UTC)
仓鼠犀牛
仓鼠犀牛原文是搞笑内容,已被删除。但“仓鼠犀牛”是《闪电狗》中的一个配角,google发现颇受欢迎,有一定关注度。是否可以将仓鼠犀牛重定向至这部电影?Bigtete(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20:37 (UTC)
- 因為不太可能會有重名事物,這樣重定向應該是適合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1日 (二) 02:57 (UTC)
- 其实,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题目和内容是可以完全分离的。创建这个条目的人纯粹为了搞笑,其内容应该删除,但题目可以保留。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2:59 (UTC)
- 本來就是這樣。如果存心要搗蛋,再正經的條目都可以被寫成胡來的內容。--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2日 (四) 03:56 (UTC)
- 其实,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题目和内容是可以完全分离的。创建这个条目的人纯粹为了搞笑,其内容应该删除,但题目可以保留。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2:59 (UTC)
版權驗證頁面已過驗證時間但仍未刪除或用無侵權版本替代
趙德潤條目已過驗證時間10天以上,但仍未被無侵權版本替代,煩請管理員處理,謝謝--Tom...........(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5:22 (UTC)
兩邊的分類都是指作者已死,但作品尚未完結?該討論一下是否該合併分類嗎?-P1ayer(留言) 2015年3月31日 (二) 06:49 (UTC)
- Category:遺作對應en:Category:Works published posthumously(死後出版作品)、Category:未完成書籍對應en:Category:Unfinished books。—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3月31日 (二) 07:11 (UTC)
- 目前兩者條目都很少,可能舉不出反例,但我的理解是,前者未必是後者,後者也未必是前者,兩者不相同,有交集而互不包含。以遺作而言,作者可能完成作品後不久才過世,所以未必未完成;以未完成書籍而言,可能因為死亡以外的其他原因未完成,所以也未必是遺作。--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3月31日 (二) 07:46 (UTC)
- 遗作范围更大,包括但不限于书籍,作者必须是死掉的;未完成书籍,只限书籍,而且也可能是作者挖坑不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31日 (二) 08:34 (UTC)
- 爛尾作品何其多,但我覺得這個「未完成書籍」的分類定義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理論上,所有還在撰寫、連載中的書籍,都符合未完成書籍的定義吧?但很顯然這分類應該不是打算把這樣的作品全包進去才對......我認為如果無法找到一個更貼切的分類名稱,至少也要在分類內簡單敘述此分類打算收錄的條目型態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3月31日 (二) 17:35 (UTC)
- 「未完結的作品」分類中收錄的條目是透過連載模版自動加入的,但英文版的Unfinished books裡面有句「This category contains books which,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were never completed by their respective authors.」(這分類收羅了因種種不同的原因而沒有被作者完成的書籍),顯然兩者對於「未完成」的定義有點不一樣。使用連載模版意思是說除非發生意外否則作品可以預期會被完成,但實際點入Unfinished books那分類底下的條目就會發現幾乎所有書籍都是確定被爛尾的,原因包括作者寫一半過世、出書計畫中途而廢、或是書商眼高手低規劃了好大一套書結果出到一半發現不好賣就中斷計畫等等。如果「未完成書籍」這分類是打算收錄像這類的作品的話,務必得加上與英文維基類似的敘述說明,並在條目內文中提及為何被歸類為未完成作品的理由,最後再將還未完結但可以預期會出完的作品從裡面排除。--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07:07 (UTC)
- never不只是"沒有",而是更強烈的"絕不"、"永不"吧?另,我在Category:遺作與Category:未完成書籍都各加了一段收錄標準,大家看是否適合?--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1日 (三) 09:06 (UTC)
- 「未完結的作品」分類中收錄的條目是透過連載模版自動加入的,但英文版的Unfinished books裡面有句「This category contains books which,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were never completed by their respective authors.」(這分類收羅了因種種不同的原因而沒有被作者完成的書籍),顯然兩者對於「未完成」的定義有點不一樣。使用連載模版意思是說除非發生意外否則作品可以預期會被完成,但實際點入Unfinished books那分類底下的條目就會發現幾乎所有書籍都是確定被爛尾的,原因包括作者寫一半過世、出書計畫中途而廢、或是書商眼高手低規劃了好大一套書結果出到一半發現不好賣就中斷計畫等等。如果「未完成書籍」這分類是打算收錄像這類的作品的話,務必得加上與英文維基類似的敘述說明,並在條目內文中提及為何被歸類為未完成作品的理由,最後再將還未完結但可以預期會出完的作品從裡面排除。--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07:07 (UTC)
- never放在過去完成式中並不具有「絕不」「永不」這種對未來狀態推測的意義,而是「從未」的意思。當然,以邏輯推理的角度來說該分類內很多書籍的作者都早已死亡多年,可以預期在未來被完成的機會已非常渺茫,但誰能保證不可能發生像是該作者幾代之後的子孫哪天突然想到決定要替先祖完成遺志而把書寫完,或是有人從哪裡的古董皮箱裡突然找到一本書後半段的手稿之類出乎意料外的事呢?--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12:31 (UTC)
- 可很明顯這句不是過去完成式,而是過去被動語態,completed用過去分詞是由於被動,跟完成式無關,雖然它的意思本身就是"完成"。--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1日 (三) 13:05 (UTC)
- 所以這裡的never就更單純只是代表過去的狀態(從未),而與未來的狀態(永不)無關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2日 (四) 03:55 (UTC)
- 可很明顯這句不是過去完成式,而是過去被動語態,completed用過去分詞是由於被動,跟完成式無關,雖然它的意思本身就是"完成"。--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1日 (三) 13:05 (UTC)
- never放在過去完成式中並不具有「絕不」「永不」這種對未來狀態推測的意義,而是「從未」的意思。當然,以邏輯推理的角度來說該分類內很多書籍的作者都早已死亡多年,可以預期在未來被完成的機會已非常渺茫,但誰能保證不可能發生像是該作者幾代之後的子孫哪天突然想到決定要替先祖完成遺志而把書寫完,或是有人從哪裡的古董皮箱裡突然找到一本書後半段的手稿之類出乎意料外的事呢?--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日 (三) 12:31 (UTC)
朝鮮站台
分類:朝鮮鐵路車站下面的那些鐵路站完全沒來源且大多是小小條目,在積壓存檔里刪掉數個才發現多不勝數。以前的討論我沒找到,要刪要留給有共識了沒有?要不就乾脆別提報,要不乾脆全部刪掉得了--淺藍雪❉ 2015年3月31日 (二) 20:33 (UTC)
- 好像沒人知道?莫非我記錯了沒討論過不成。@Nivekin:--淺藍雪❉ 2015年4月1日 (三) 16:42 (UTC)
- 每個站情況不一,你可以慢慢掛關注度,但請勿在一天內大量掛,以免影響存廢討論質素--Nivekin※請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2:55 (UTC)
- @Nivekin:「質素」?你是香港人吧?-- By LNDDYL.(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5:15 (UTC)
- @nivekin:那到底是重定向還是刪?重定向感覺就沒什麼用,而且手續上也很麻煩。然後,如果決定了全用重定向就請自行全部重定向好了,這個就不用走程序那麼麻煩了(存廢討論裡面積壓最多的就是這個,手續上是在很煩我估計都沒人願意處理,相當浪費時間的)。要刪除的話請提報,不知這樣如何?--淺藍雪❉ 2015年4月3日 (五) 17:18 (UTC)
- @Nivekin:「質素」?你是香港人吧?-- By LNDDYL.(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5:15 (UTC)
- 每個站情況不一,你可以慢慢掛關注度,但請勿在一天內大量掛,以免影響存廢討論質素--Nivekin※請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2:55 (UTC)
- 这一类问题确实应该想一个解决办法。我的意见是把车站内容合并到铁路线,然后重定向。有关注度的当然例外。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2日 (四) 03:05 (UTC)
- 这是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abstore制造的麻烦吗?因为朝鲜半岛铁路车站条目大多数是他建立的。--Lanwi1(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7:36 (UTC)
- 對啊,雖然好像User:凡人也寫過一部分。--淺藍雪❉ 2015年4月3日 (五) 17:51 (UTC)
- 为什么会认为是一种麻烦?如果因为这些题目篇幅短小,都在小小作品之列,麻烦制造者其实是小小作品的有关规定,删小小作品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规定。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5:19 (UTC)
- Labstore制造的麻烦就是大量生产无来源的小小作品,到目前为止他至少生产了数百个。--Lanwi1(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7:37 (UTC)
- 这是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abstore制造的麻烦吗?因为朝鲜半岛铁路车站条目大多数是他建立的。--Lanwi1(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7:36 (UTC)
- 关于铁路车站的来源,各个国家差异很大。在美国就是最小的车站也有大量来源。英文维基百科已经有5年多没有删过铁路车站的条目了。1月份有个用户不顾共识提删了一个小站,结果被活生生找到10个可靠来源。日本车站大抵也是如此。但韩国车站似乎不是这样。--Antigng(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2:48 (UTC)
有關用戶User:Clioherodotus對於越南相關條目的過度關注
用戶User:Clioherodotus是一個「大中華鄉愁意識一統法西斯主義」者,他(她)對越南相關條目的過度關注,也比不上具備台灣主體意識的用戶對越南相關條目之認真關注。
在台灣的越南人中的京族有15萬人左右,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與澳門)境內的京族應該有5萬人左右。對越南相關條目的關注,或許台灣人用戶比較有資格關注吧!
阮文雄、阮金紅 (導演)、陳凰鳳(陳氏凰鳳)等這一些在台灣的京族越南人比較知名,歡迎具備台灣主體意識的用戶多多關注!
--36.228.193.248(留言) 2015年4月1日 (三) 13:24 (UTC)
WP:NOTCATALOG不是「條目內所有影碟資訊都要刪光」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5年4月2日 (四)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請求翻譯模板((Infobox oil field)) 及其說明文件
請求翻譯模板{{Infobox oil field}} 及其說明文件。當前該模板未完全漢化,還請瞭解相關領域的編者對其進行翻譯。——凝(✉) 2015年4月1日 (三) 19:57 (UTC)
/temp
- 現在草稿空間上路了,侵權模板上面也改為叫人建立草稿空間的條目,是否需要把現在/temp的條目都移過去統一會比較好?我看到有侵權條目明明是最近被提報,怎麼還是用/temp的方式創暫存新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2日 (四) 15:14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草稿空间的利用中的“侵权认证(WP:CV)”一段,只有一人(+)支持,三人(-)反对外加两人半(+)支持半(-)反对,你懂得。--Liuxinyu970226(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05:15 (UTC)
- 只是支持临时页面改用草稿空间吧,下面有具体整理。相关工具模版没改好吧。——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4月3日 (五) 06:03 (UTC)
問:人物條目是否需要寫上全名?
我看到某些人物條目會寫上人物的全名,例如優良條目李·史密斯;有些條目則沒有,例如同為優良條目的史蒂芬·霍金。請問這兩種寫法哪一個是正確的?--M940504(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0:45 (UTC)
- 一般是在序言會寫出全名吧,自己補上就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4月3日 (五) 11:25 (UTC)
- 我已經補上。其實史蒂芬·霍金原本是有寫全名的,後來被該條目的主編者User:老陳移除[10],而我也不知道是否有方針或指引對此有規定,所以才會來這詢問。--M940504(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1:58 (UTC)
- 不妨問問主事者的想法。全名是人物正式的名稱,雖然我們一般不會這麼稱呼(所以條目標題也通常不是全名)。—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4月3日 (五) 15:33 (UTC)
- 我已經補上。其實史蒂芬·霍金原本是有寫全名的,後來被該條目的主編者User:老陳移除[10],而我也不知道是否有方針或指引對此有規定,所以才會來這詢問。--M940504(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1:58 (UTC)
西藏獨立運動裡是否可用中國入侵西藏的字眼?
編輯的過程讓人很頭痛,User:No1lovesu認為學界沒有統一口徑使用「屠殺」的字眼就不該用,那國際間說法早已趨於一致的「中國入侵西藏」可以用嗎?不能用的理由是什麼?政治正確?——219.85.31.234(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6:45 (UTC)
- 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理的領土,只有入侵別國,沒有入侵自己的領土的吧?!228事件也沒人說國民政府先後入侵嘉義、臺南、高雄的。霧社事件日本可曾入侵霧社?頂多說「攻入」、「介入管理」,相對的,德国入侵波兰確有這件事。以上是個人淺見。--風和宜濺血,日麗可屠奸的克勞棣 2015年4月3日 (五) 18:02 (UTC)
- 目前有找到這段文字:「1959年10月,國際共產集團與西方左派律師召開「民主律師國際協會」,與會的專家學者包含中共代表一致認為,西藏在1913年至1950年遭受英國帝國主義陰謀侵略,因此西藏在此期間是「無主權的區域」」詳見內文。中華民國時期,中共與蘇聯亦不認同國民黨所謂的「擁有西藏主權」一類說詞。中共於1950年攻擊西藏,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4年制定憲法,請教「法理領土」的原文出處?哪一部法?---219.85.182.252(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9:25 (UTC)
- 上面用228事件,霧社事件類比錯誤,國際法上入侵是指主權被侵犯,因為當時這些地區已經被某政權有效管轄,而且並無其他政權實行管轄,所以並非入侵。PLA入侵西藏時,中共並沒有有效管轄西藏,西藏是被西藏當地政權有效管轄,因此說當地政權的主權被侵犯了。另一種說法,是雙方在爭奪對西藏的有效管轄權(西藏在歷史上並不太在意名義上的臣服-西藏知道自己有強鄰,結盟是必須的。)N.B. for the meaning of occupation/invasion, see ICRC:Occupation and Other Forms of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Territory p. 10 --歡顏展卷(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23:54 (UTC)
「中國入侵西藏」的說法並非共識,中國基本不用此說法,沒有爭議的做法是指出歸屬觀點,e.g.「歐美學者及媒體認為中國入侵西藏」並引用來源支持。談西藏獨立的條目,預設西藏屬於中國是另一種潛在偏見,因為這是爭議之一,條目不應偏坦中國觀點而忽視另一方的說法。--歡顏展卷(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21:36 (UTC)
Diploma和文憑
突然發現居然還有這麼一個奇葩的。。Diploma條目,文憑也沒重定向,求解決?--淺藍雪❉ 2015年4月3日 (五) 21:07 (UTC)
- 按Diploma的说法,Diploma 特指欧洲一些国家的特有「文凭」。现在应该没问题。--Zetifree(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0:20 (UTC)
- 確定不是原創研究?--淺藍雪❉ 2015年4月4日 (六) 00:35 (UTC)
- 英文条目有两个,一个是en:Diplom,专指德语国家和受德国影响国家的一种学位;另一个是en:Diploma,主要指其它国家的diploma。这个条目应该对应前者。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2:14 (UTC)
- 无参考资料,建议提删或并入其他页面。--Gqqnb(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2:57 (UTC)
目前大多有關「中國」的條目敘述很令人心寒啊!
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用語方面明明已經規定「中國」一詞不能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但至今有大量條目(尤其是外交相關條目)敘述與其相違背。試圖修正還遭到阻擾;提出相關討論又會被說是挑起衝突,即使把方針搬出來還會有人不服甚至不削。當初會如此制定方針不就是為了避免為此衝突嗎?如果覺得該方針有問題應針對其提出來才是,沒有更改就應該遵循目前方針不是嗎?es91213(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1:48 (UTC)
- 请指出具体条目,一个一个处理,或加强执行方针。--Gqqnb(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2:58 (UTC)
「加强执行方针」意思是即使可能發生編輯戰也要執行下去是嗎?還有在進行大規模更動之前是否有必要進行投票?es91213(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0:05 (UTC)
张国志条目应当保留吗?
--Gqqnb(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2:59 (UTC)
- 没有搜索,感觉关注度应该够。不过全民大闷锅中已经有比较详细的介绍。Bigtete(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3:11 (UTC)
国皇什么的也是醉了
记得我曾经就乔治三世中的“国皇”问题发过讨论,大家也都支持把国皇改为国王。但今天这个条目被撤销特色后,我居然发现又有人偷偷把国王改成国皇了,难道香港人真的这么称呼英王的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4日 (六) 03:26 (UTC)
国王比较好,国皇第一次听说——联合国军(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5:20 (UTC)
從未聽過「國皇」這個詞語。香港我不清楚,不過在台灣沒人這樣稱呼英國君主的。--M940504(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06:00 (UTC)
- 皇家香港警察、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還是有用「皇」的,不過條目以前版本的「聯合皇國」我還是第一次看到。--Mewaqua(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1:15 (UTC)
- 參看Talk:英国君主#英女皇还是英女王?、Talk:夏洛特公主 (普鲁士)。--Mewaqua(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1:28 (UTC)
請討論清水溪 (南投縣)命名問題
清水溪 (南投縣)已提出命名移動之請求,理由寫於這裡,請各位討論「濁水溪水系」命名是否合宜,又或者另行命名,但不建議維持現狀之命名,否則便會與條目裡所寫「流域分布於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有所矛盾。--114.46.247.205(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2: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