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檔案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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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檔案沒有註明來源或版權狀態,也毋須在這裏提報,只須在其描述頁加上:
- 沒有註明來源:
{{subst:Nosource/auto}}
- 沒有註明版權狀態:
{{subst:No license/auto}}
- 沒有註明來源:
- 然後,在上傳者的對話頁底加入
{{subst:Uploadvionotice|檔案名稱}}--~~~~
提醒上載者。
- 這裏不能刪除位於維基共享資源的檔案,要把位於維基共享資源上的檔案遞交刪除,請前往维基共享资源删除请求。
提報檔案的存廢檢查
[编辑]當您認為某個檔案適合刪除,但不屬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請依照以下指示提報:
壹 |
在檔案描述頁在放置刪除標籤
在欲提報之檔案的描述頁頁頂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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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在本頁提交討論
請按這裏,並遵照裏面的指示提交。 |
叁 |
通知上載者
請務必通知該檔案的上傳者,請在上傳者的對話頁底加入 |
投票與討論
[编辑]對於每個提報的檔案,各位編輯者都可以用以下投票發表去留意見,但投票者必須是自動確認用戶或是被提報檔案的上傳者,而且每位合資格人士只能對每個提報投一票。谨记在投票後必須留下四個波浪號~~~~
簽名,沒有簽名的投票將可以被視為無效:
- (×)删除:請用
{{刪除}}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 (×)快速删除:請用
{{快速刪除}}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註:對於被列在這裏的而又符合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的檔案,可使用此票。
- (=)中立:請用
{{中立}}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 (○)保留:請用
{{保留}}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 (○)快速保留:請用
{{快速保留}}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註:對於提報理由明顯不成立或不合理者,可使用此票。
- (►)移动到維基共享資源:請用
{{移动到共享资源}}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和簽名。- 註:對於可以保留而又符合維基共享資源的收錄標準的檔案,可使用此票。
例如:
* {{刪除}}:您的意見。--~~~~
若您不符合投票資格,或對被提報的檔案沒有明確意向,可使用(!)意見,發表時請用{{意见}}
,然後附上您的意見,並簽名。
當遇到未簽名、重複投票與資格不符的狀況,可以分別加入{{Nosignh}}
及{{Nosignf}}
、{{Voteduph}}
及{{Votedupf}}
、{{Notqualifiedh}}
及{{Notqualifiedf}}
模板包圍該用戶意見,以提醒使用者與執行共識的管理員。
當遇到不少新手發表意見時,可在提報檔案的標題下加入{{AfdAnons}}
模板,以提醒這些新手有關投票討論頁的基本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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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討論
[编辑]根據維基百科:刪除守則,在這裏被列出的檔案討論會在七天後作出處理,如無異議或特別情況將會被刪除,否則會被保留或延長討論。管理員處理後,請根據維基百科:關閉刪除投票指南的指示把討論標示結束。結案者的結案理由如與提刪者的提刪理由不一致,則須在結案時説明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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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進行中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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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郭123(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插图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1:53 (UTC)
- (○)保留理據:古代人物並無任何自由授權代替品可用或可用以提供對等訊息。--Freddickfix(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4:32 (UTC)
-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5月28日 (三) 01:55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Cdip150(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0年8月#File:Macautrafficlaw2007.jpg,未见有共识保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6:55 (UTC)
-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5月28日 (三) 01:55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Jiabashowing(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衍生作品的原主體對象受到著作權保護。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2日 (四) 08:05 (UTC)
- 上傳者已改善。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2日 (四) 11:49 (UTC)
- (!)意見理據:虛擬YouTuber本身的角色同漫畫的角色一樣,其實可採用“合理使用”檔案,而不是刪除。--Freddickfix(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4:30 (UTC)
- 這個部分在您留言前已與上傳者溝通完畢,已換成官方圖像並附上非自由使用依據,請求理由已消失。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6日 (一) 05:39 (UTC)
- (!)意見理據:虛擬YouTuber本身的角色同漫畫的角色一樣,其實可採用“合理使用”檔案,而不是刪除。--Freddickfix(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4:30 (UTC)
- 请求理由消失。--Wcam(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40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香港分子(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条目没有app的详细介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4:06 (UTC)
- (○)保留:這個是應用程式的版面,也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唯一的一次使用了應用程式讓公眾就議題進行投票。有保留價值。加上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已於2019年6月30日停止運作下,不可能製作或找到一個可以替換的自由版權圖像。--Freddickfix(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4:27 (UTC)
- 删除:条目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主题不是應用程式。--Wcam(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41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Summitguy(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意义不明的插图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4:08 (UTC)
- (○)保留:條目中有針對該圖的描述,因此並非「意義不明」(P.S. 該圖的拍攝時間久遠,所以亦有機會能找到自由版權的版本)--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25年5月23日 (五) 05:51 (UTC)
- “該圖的拍攝時間久遠,所以亦有機會能找到自由版權的版本”说明不能合理使用。--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5:03 (UTC)
- (=)中立:兩個問題:
- 1948年上海,適用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著作權法?
- 如果第一題答案是中華民國的話,可否上傳至共享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話,是否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公有領域為前提保留圖片,但出於URAA而不轉至共享資源?
- --Saimmx(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5:36 (UTC)
- 删除:根据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China#Photographs,不得上傳至共享資源。受URAA回溯著作权的作品在本地必须视为非自由内容,但未见其符合WP:NFCC。--Wcam(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45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Chong Fat(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logo描述的不是条目主题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4:08 (UTC)
- (×)删除理據: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協會已經有標誌(檔案放在錯誤的條目)--Freddickfix(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4:28 (UTC)
- 删除。--Wcam(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46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Meidosensei(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来源为png图片,违反WP:NFLOGO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3:40 (UTC)
- (×)删除:著作權人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所公佈的檔案是個點陣圖檔,不符Wikipedia:標誌規定--林勇智 2025年5月24日 (六) 10:02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NYeh22(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装饰性插图,VANNER条目的主题不是游戏,图片本身不是条目评述的主题,缺少不妨碍理解,违反WP:NFCC#8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01:30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Vivogamer8(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纯粹装饰性用途的非自由图片,可自行绘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13:33 (UTC)
- (×)删除:本上傳者已自行透過繪圖軟體重新繪製其圖片。-- Vivogamer8(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10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Vivogamer8(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纯粹装饰性用途的非自由图片,可自行绘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13:33 (UTC)
- (×)删除:本上傳者已自行透過繪圖軟體重新繪製其圖片。-- Vivogamer8(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11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Vivogamer8(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纯粹装饰性用途的非自由图片,可自行绘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13:33 (UTC)
- (×)删除:本上傳者已自行透過繪圖軟體重新繪製其圖片。-- Vivogamer8(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11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Vivogamer8(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纯粹装饰性用途的非自由图片,可自行绘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cam(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13:33 (UTC)
- (×)删除:本上傳者已自行透過繪圖軟體重新繪製其圖片。-- Vivogamer8(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11 (UTC)
File:A piece of calligraphy by Thomas Tien Ken-sin, Asia's first Cardinal, presented in 1946 to John Chou, Chief of the Air Defense, Second Military Region Command Headquarters of the Peiping Air Force, Republic of China.jpg
[编辑]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BWMuseum(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依據c:COM:Taiwan#Post-1914 death,著作權持有人於1967年過世,依據該表格,該作品現在仍受到美國URAA保護。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5日 (日) 13:19 (UTC)
- @BWMuseum,雖然田樞機在1967年過世,在臺灣已進入公有領域,但由於維基百科伺服器在美國,因此必須遵守美國的著作權法律規定。如果您要捐贈該作品,請依照這個頁面的流程進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6日 (一) 05:14 (UTC)
- @Taiwania Justo 授權聲明已發, [Ticket#: 2025052610007059] --BWMuseum(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2:01 (UTC)
- (?)疑問@Taiwania Justo:c:special:diff/1036021885 - 著作權持有人於1967年過世,是如何向VRT提供授权的?--Wcam(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04 (UTC)
- 該作品由黑水博物館收藏,由黑水博物館負責人發授權信件。這種情況下還需要向田樞機遺屬要授權證明嗎?主要原因是一般天主教的神職人員終身未婚,過世之後要跟誰拿授權也不知道。我比較想要了解,博物館收藏作品和著作權是否有連帶關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7日 (二) 09:34 (UTC)
- @Taiwania Justo:博物馆通常仅取得物件所有权,而非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故由博物館負責人發授權信件很可能不具有效力(参见[1][2]).作者逝世后作品著作权繼承则是另外的问题,或可参考[3]。--Wcam(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3:44 (UTC)
- 該作品由黑水博物館收藏,由黑水博物館負責人發授權信件。這種情況下還需要向田樞機遺屬要授權證明嗎?主要原因是一般天主教的神職人員終身未婚,過世之後要跟誰拿授權也不知道。我比較想要了解,博物館收藏作品和著作權是否有連帶關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5月27日 (二) 09:34 (UTC)
- (?)疑問@Taiwania Justo:c:special:diff/1036021885 - 著作權持有人於1967年過世,是如何向VRT提供授权的?--Wcam(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04 (UTC)
- @Taiwania Justo 授權聲明已發, [Ticket#: 2025052610007059] --BWMuseum(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2:01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Wright.one(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非官方来源的SVG标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17 (UTC)
討論-歷史-日誌-鏈入-刪除,上傳者為User:Llymido(對話(+)-貢獻-上傳記錄-封禁)
(×)删除理據:非自由内容必需已在维基百科以外的地方出版或公开展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ZWDer(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