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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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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是一種法律文件,用於記錄個人在接受調查或審問時的陳述。它通常由法定公職人員(如書記員)製作,反映案件審理或調查的全過程,並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

筆錄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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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內容的真實性:筆錄應如實記錄,確保客觀、真實、具體、完整。

2. 製作的合法性:筆錄的製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由法定人員進行記錄。

3. 法律效力:筆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忠實記載案件相關事實。

筆錄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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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詢問筆錄:記錄證人或被害人的證言。

• 訊問筆錄:記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 勘驗筆錄:記錄對與案件相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的勘驗情況。

• 法庭審理筆錄:記錄法庭審理的全過程。

• 搜查筆錄:記錄對嫌疑人或相關場所的搜查情況。

筆錄的製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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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確認身份:記錄被詢問人的身份信息。

2. 告知權利:向被詢問人告知其權利,如保持沉默的權利。

3. 提問與記錄:逐字記錄被詢問人的回答。

4. 核對與簽字:筆錄完成後,由被詢問人核對無誤後簽字。

筆錄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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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作為法定的訴訟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它不僅是案件調查的重要依據,也是法院內部檢查、監督案件的重要內容。

筆錄的保存與管理

筆錄應妥善保存,通常與其他相關法律文件一起存檔,以備將來查閱或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