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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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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指事
許慎说文解字叙》中解说“六书”的段落

六書,具体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

六书 意涵 字例
四体 象形 独体字 直接描绘物体形象 ),象月牙之形,表示月亮
指事 用抽象符号加以标示 ),在刀的象形符号上加一点,表示刀刃
会意 合体字 用表形或表义的部件组合 ),「」面對「」,表示相親相愛
形声 用声符和义符组合 ),從「」、「」聲,表示聽不到聲音
二用 转注 用不同的字,表示同一个语义(众说纷纭,至今无定论)
假借 用同一个字,表示不同的语义 借用表示簸箕的象形字)来表示虚词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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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一说最早见于《周禮》,与五禮、六樂、五射、五馭、九數并列,为贵族教育——六艺的组成部分,但具体内容不详。[1]張政烺推測,可能是基礎的認字教材,如六十甲子[2]

東漢班固鄭眾許慎等人將六書解釋為六種造字方法,并説明具體名目。三人的说法大同小异,当源自两汉之际的古文經學刘歆。由于許慎说的名称較能揭示六书内涵,班固说的次序較符合文字發展的邏輯,所以后人多结合二者,形成通行的六書説法,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許慎不僅給出定義和例字,還在《説文解字》中用六書對具體漢字進行說解,其闡發的六书說為漢字學奠定理論基礎,讓漢字研究成爲一門獨立的學科體系。[3][2][4]

班固
漢書·藝文志》
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鄭眾
《周礼解诂》
六書,象形、會意、形聲、處事、假借、諧聲也。
許慎
说文解字叙》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是也。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是也。
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託事,“”是也。

對六书的研究,至宋朝出现新的热潮,如鄭樵六书略》、戴侗六书故》、张有復古編》等,都对六书提出颇有见地的看法。[5]清朝乾嘉學派兴起,引领六书研究的又一高潮。尤其是戴震提出的“四体二用”说,是六书研究中的重大突破。他将六书区分为两个层次: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关于文字的形體結構;轉注、假借是用字之法,关于文字在使用過程中的規律。[6]

尽管历代学者对六书的理解各不相同,在转注的定义,指事、象形、会意的界线,以及一些具体汉字究竟属于哪一书等问题上争论不休,但始终沿用六书的名目。直到1935年唐兰批判六书说、提出三书说之后,学者们才逐渐跳出六书这一传统框架,提出新的理论模式,如陈梦家裘锡圭的三书说,王宁的十一种汉字构形模式,等等。[7][8][9][10]

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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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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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就是按照物体的实际形状,描画出圖形,作为文字。例如甲骨文的),象月牙之形。象形字描绘的物体形状是具象的,但本义可以是抽象的,例如甲骨文的),象高台之形,表示抽象的“上下距离大”。严格来说,隶变之后的汉字中已经没有象形字,只有古代象形字的传承字。[11][12][13][14]

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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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许慎對於指事字的解釋较为籠統,且在整本《说文解字》中只明確“”二字為指事,因此后世學者對指事與象形、会意的區別眾說紛紜。一般認爲,指事的特点是使用抽象符号,至少包括以下兩類字:一是用抽象符号指示位置关系,例如甲骨文的 ),用抽象符号表示在下方;二是在象形符号的基础上加上标示符号,例如甲骨文的),在刀的象形符号上加一点,表示刀刃部分。[11][15][16]

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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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形或表义部件组合在一起,表示新的意义。例如甲骨文的),由两个)和一个)组成,构意为两手拿着斧子,表示兵器。又如“”,由“”和“”组成,表示誠信。[11][14]

形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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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是由表示义类的義符和提示字音的聲符组合在一起,構造文字。在甲骨文阶段,形声字的数量并不多,只占22%;到小篆阶段,《说文解字》中形声字的比例已经占到87%。這些新增的形声字多为分化字,例如:甲骨文的是象形字,象鳳鳥之形,後來加上声符,演变为从“”、“”聲的形声字“”(简化字作“”);甲骨文的是象形字,象簸箕之形,後來加上形符,演变为从“”、“”聲的形声字“”。相比之下,不是逐渐分化、而是无中生有地新造出来的形声字,例如近代为化學元素造的“”、“”等字,其数量并不很多。[11][17][18][14]

除了提示字音,部分聲符还可以提示词源意义。例如:“”的声符为“”,除了提示字音,也提示“”的语义(弟弟敬爱兄长)与“”的语义有关;“”的声符为“”,除了提示字音,也提示“”的语义(一种很轻的气体)与“”的语义有关。[19][14]这也被称为“形声兼会意”。[20]

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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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和例子较为模糊,且除了《说文解字叙》中的“”二字外,在《说文解字》正文中没有再给出转注的其他任何字例,因而后世对转注的定义莫衷一是,至今尚无定论。一些学者认为,转注与造字无关,如戴震、段玉裁等认为,转注指的是互训,即兩個同义词互相作爲對方的释義;江声认为,转注指的是《说文解字》按照部首分列各个汉字的體系。一些学者认为,转注与造字有关,反映文字的孳乳分化,如章太炎认为,转注指的是给一个词的異音另外造字;鄭珍等认为,转注是给已有的汉字加注音符或義符,产生新字。裘锡圭则彻底跳出六书的框架,指出转注对于汉字研究来说是一个无用的术语,不必过多深究。[21][22][23]

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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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学者认为,许慎所说的“假借”指的是一个字用来记录本义之外的其他语义,包括:[24][14]

  • 与本义有关的另一个语义。如“”的本义是眼泪,现在多用来表示鼻涕。今人多称此为“词义引申”。
  • 与本义无关的另一个同音词,且该词有本字。如“”的本义是櫟樹果實,現在多用來表示草本植物(本字作「」)。今人多称此为“通假”。
  • 与本义无关的另一个同音词,且该词無本字。如“”()的本义是簸箕,现在多用来表示虚词。今人多称此为“假借”。

章太炎则认为六书都关乎造字,六书的假借只限于上述第一类,指的是一个词引申出新的语义,但不为其新造一个字,而是仍用原字来记录,这种节制造字的行为就是假借,与不断产生新字的转注相对。[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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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姚孝遂 1995,第74至75頁.
  2. ^ 2.0 2.1 張政烺 1948.
  3. ^ 姚孝遂 1995,第74至82頁.
  4. ^ 邱永祺 2018,第90頁.
  5. ^ 姚孝遂 1995,第181至185頁.
  6. ^ 姚孝遂 1995,第310至311頁.
  7. ^ 姚孝遂 1995,第519至520頁.
  8. ^ 姚孝遂 1995,第530至534頁.
  9. ^ 裘锡圭 2013,第108頁.
  10. ^ 王宁 2015,第122至140頁.
  11. ^ 11.0 11.1 11.2 11.3 王宁 2001,第80頁.
  12. ^ 王宁 2015,第123頁.
  13. ^ 蒋绍愚 1989,第63頁.
  14. ^ 14.0 14.1 14.2 14.3 14.4 漢語多功能字庫.
  15. ^ 姚孝遂 1995,第78頁.
  16. ^ 裘锡圭 2013,第104至105頁.
  17. ^ 王宁 2015,第213至215頁.
  18. ^ 裘锡圭 2013,第148至153頁.
  19. ^ 王宁 2015,第115至116頁.
  20. ^ 黄巽斋 2006,第254頁.
  21. ^ 裘锡圭 2013,第105至107頁.
  22. ^ 姚孝遂 1995,第313至314頁.
  23. ^ 23.0 23.1 章炳麟 1910.
  24. ^ 裘锡圭 2013,第107至108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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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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