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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形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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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同形异义词

同形詞(英語:Homograph),又称同形异义词,指寫法相同,但意義不同的詞語。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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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bear」作為名詞時解作「熊」,作為動詞時則解作「忍受」或「揹着」。

香港的新聞界曾將皇家馬德里(Real Madrid)譯作「真馬德里」[1],就是因為把西班牙文的 real 等同於英文的 real,不知道西班牙文有兩個 real:一個來自原始印歐語的詞根 *reg-(意即「統治」),解「皇家」,和英語 regal 是同源詞;一個來自拉丁文的 res(意即「事物」),解「真」,和英語 real 是同源詞。西班牙语的兩詞只是拼法相同,語源、意義皆不相同。

与多義詞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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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形詞和多義詞的共同點在於都是一個詞有多個意義。二者的區別在於:多義詞的每個意義都是由同一個意義派生出來的多種意義;同形詞的多個意義是由兩個甚至更多詞由於歷史發展等各種原因,寫法碰巧混同成了一種寫法,而並沒有詞源上的聯繫。

作為非語言學家,想要準確判斷一個詞彙是同形詞和多義詞並不容易,特別是相近的意義,常常需要借助專門的詞源詞典。比如在英語維基詞典中,一個詞中有多個詞源(Etymology)的條目屬於同形詞,而同一個詞源下有多個條目的屬於多義詞。

一個詞彙可能既是同形詞又是多義詞,但如果只有一種意義,則兩者都不是。例如前述的 bear,其具有的“熊”的意義來自於古英語 bera,而“背著”的意義則來自於古英語 beran。這兩個在古英語中不同的詞彙,在現代英語中碰巧混同成了一個詞,由此讓 bear 成為同形詞;而“背著”的含義衍生出了“忍受”的意義,讓 bear 同時也成為了多義詞。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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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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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參看「從前有隊真馬德里」,刊於《信報》,2006年8月25日,P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