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
| 戴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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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兵部尚書 | |
| 籍貫 | 湖廣漢陽府漢陽縣 |
| 出生 | 成化甲辰十一月十四日 |
| 逝世 | 嘉靖二十七年戊申五月初七日 |
| 配偶 | 娶蕭氏,继娶范氏,俱累贈封淑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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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金(1484年—1548年),字纯夫,號龍山,湖广汉阳府汉阳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
生平
[编辑]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湖广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171名進士[1][2],授苏州府推官,以外艰归。免喪,復任撫州府推官,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选授广西道御史,五年巡视两淮盐政,积银六十馀万两,特赏羊酒、文绮以旌其功。六年巡按四川,贵州诸军征讨芒部沙保之乱,数年无功,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李承勋采纳戴金的建议,授于隴勝明朝官职,收买夷人之心。嘉靖九年回朝,十年三月升太仆寺少卿,督京营馬政,十二年四月以考察降一级调外任,谪河南布政司右參議,寻转浙江左參議,俄升浙江按察司副使,管理海防,十三年丁繼母憂,十六年释服,除江西副使,备兵九江,十七年四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十八年二月因未能抵御北虜入寇马兰谷,被降一级调用,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十九年五月升应天府府尹。为了重新修建太庙,嘉靖二十年四月世宗升戴金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往四川采集大木,二十一年四月升任大理寺卿,二十二年十二月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仍管大理寺事,二十三年十月升任兵部尚书,又提督团营军务,仍领军阅视太庙工程。二十四年闰正月给事中杨上林论劾戴金器小才偏,不堪重任,遂令致仕。二十七年五月卒,年六十五,賜祭葬[3]。
著作
[编辑]所著有《三難軒集》、《使蜀前稿》、《靖芒纪事》、《捄荒事宜》、《按蜀续稿》《入沛诗》《海防行稿》《秉憲江西诗记》《滁陽纪胜诗》《宦滁集》《督木事宜》《使蜀後稿》《棘署餘闲》等。
家族
[编辑]四世祖戴景文,舉洪武三年鄉試第二人,明年登會試乙榜,授河南武陽縣教諭。祖父戴愈,祖母廖氏。父戴伯珍,赠通議大夫大理寺卿。母陳氏,繼母蕭氏,俱赠淑人。
四子:長子戴江;次子戴淮,以蔭为国子生;次戴河、戴漢。孫戴重慶,聘進士朱宠女。曾孫戴自成,崇祯辛未进士。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湖广通志》:戴金分省人物考字纯夫,汉阳人。正德甲戌进士,授蘓州推官。世宗初,擢监察御史,独立敢言,风采凝峻。五年廵视两淮盐政,条奏十馀事,请通盐法以资民用,节费省缗,得羡金六十八万佐边饷。出按四川,值滇南安铨作乱,㑹兵讨平之。芒部陇氏以争承袭不明,廷议讨之,而设流官,其酋陇政等益叛匿,于是滇蜀皆扰,金抗疏言用兵耗财为非,因会议处置七事,躬入险阻抚定之。寻升南太仆少卿、尹应天,二十年入为大理卿,兼副都御史、抚四川,歳饥,请帑金二十万赈之,全蜀之民卒免沟莩。巳,复召为都御史,明年晋兵部尚书、兼督团营,金被命感激,乃条奏备边十二议曰:别武材、稽分领、实缺伍、练民兵、修战车、慎养马、备关隘、重墩台、谨盘诘、处降人、养死士、选土兵,悉命酌行之。立朝未久,言者忌而攻之,乃乞归,旋以疾卒,诏赐祭葬。金熟于典故,当事明晰,所著有《三难轩集》、《使蜀》、《海防》等稿、《江西诗记》、《棘署馀文》藏于家。曽孙自成,懐宗辛未进士。
| 官衔 | ||
|---|---|---|
| 前任: 褚嵩 華亭人 |
明朝撫州府推官 嘉靖元年任 |
繼任: 崔應極 |
| 前任: 刘可 |
九江兵备道 | 繼任: 陈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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