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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模板編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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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Wong128hk留言 | 贡献2018年6月29日 (五) 04:43 (存檔)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Wong128hk在话题“模板編輯員”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建議引入Wikipedia:模板編輯員

現在關於模板編輯員的頁面草案已經翻譯完畢,現在想來詢問各位是否同意引入"模板編輯員"以及"模板保護"的想法,以及該頁的哪處修改後會較好。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7日 (二) 10:13 (UTC)回复

--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7日 (二) 12:15 (UTC)回复

可以改善的狀況:
  1. 讓更多對於模板有經驗的用戶可以針對於模板討論頁進行明確的討論
  2. 讓一些對於不會影響模板被引用的內容的編輯可以直接實行
  3. 讓編輯受保護的模板編輯請求能夠盡快由模板編輯員來協助討論,回應編輯請求的用戶
回应:
  1. 讨论不需要权限
  2. 保护方针不允许,也不应该允许
  3. 达成讨论共识的编辑请求从来就不积压。

故上述理由无一成立--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02:26 (UTC)回复

根据保护方针,对于被保护的页面,只有四种情形的编辑可以不经讨论擅自完成:
  • 加入任何保護模板,如{{pp-vandalism}}、{{pp-dispute}}、{{pp-template}}等。
  • 加入准确性无争议和中立性中立的链接,或类似对条目当前状况免除责任的声明。
  • 回退到条目在争议发生前一周左右的的较早版本,如果在争议之前有一个清晰的点。
  • 更正拼写错误和输入错误。
其他所有情况都必须先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所以您列出的2,3,4,5都不符合保护方针的要求。而1,6两项任务没有积压情形发生。所以,结论仍然十分明显,引入模板编辑员没有任何好处。--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3:36 (UTC)回复
  • (!)意見板模的日編輯數並不高,約500~1000上下,目前的板模沒有需要過多的板模保護,另外保護的板模需要編輯的情形也不多,當前狀況並不會造成不便,破壞用戶情況鮮少遇過--Zest 2017年6月27日 (二) 13:49 (UTC)回复
  • 那就表示不需討論可逕自修改的部分可能不足,因為裡面只提到和條目有關的部分,可以另外討論。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7日 (二) 14:16 (UTC)回复
    • 1、WP:PP使用于所有名字空间,“在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上”,“页面”不等于“条目”。2、如果要修改保护方针请另开讨论。不过我先声明我(-)反对放宽不需讨论自行修改的页面的范围。倒过来想想,改一个模板影响大量的页面,怎么谨慎都不为过。--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4:31 (UTC)回复
      • 再想想,模板編輯員已經等於是一部份的管理員了,如果他們可以當模板編輯員,就表示他們有足夠的經驗以判斷哪些更改確實要大量討論,同樣的,例如在<noiclude>裡面的東西,就算修改了也不會影響到套用模板的頁面,像這一類修改了也完全不會影響其他頁面的部分沒有討論的必要。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8日 (三) 02:15 (UTC)回复
        • 1、哪些更改需要大量讨论是列明在保护方针里面的,不是也不应该由编者自行决定,就是管理员也不能随心所欲自作主张判断何者可以擅自修改,遑论模板编辑员?2、在noinclude标签里修改的内容会影响到模板在其自身页面显示的效果,从而给使用模板者带来困扰。因此仍然存在讨论的必要性。

--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02:21 (UTC)回复

          • 然而,高風險模板最初的保護原因是因為使用率高,避免模板被引用的內容被沒有編輯經驗的用戶隨意動用到,而和模板頁本身的noinclude較無關係,而"勇於更新條目可以是件好事,但勇於更新分類或模版常常是一件糟糕的事情。"是因為勇於更新模板會造成積壓的情形,使得更新的版本無法馬上套用到所有引用該模板的頁面上,但是修改noinclude就沒有更新版本是否顯示於那些頁面上的問題。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8日 (三) 07:10 (UTC)回复
            • “但是修改noinclude就沒有更新版本是否顯示於那些頁面上的問題”,这是不正确的。且不论更新模板,哪怕更新的是noinclude中的内容,服务器都得把所有包含的页面重新解析一遍,事实上往noinclude里面加东西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07:35 (UTC)回复

  • (:)回應@TEntEn4279:如果這樣那跟你說抱歉並劃票即可,還有如果這個要實施,那是不是所有有編輯過模板的維基人皆可得到這個稱號呢? 發現這是唯一意義不明確的 囧rz...--Z750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7:44 (UTC)回复
  • @Z7504:其實模板編輯員有一個申請基本標準,而不僅僅是編輯過模板:
1. 申請者必需要註冊至少一年。
2. 申請者至少要有1000次編輯數
3. 申請者至少要有150次模板及模組的總編輯數。
4. 申請者必須用在半年內沒有被封禁過。(不合理封禁除外)

另外,申請者應該要已經表現出對於權限的需求,以及熟悉處理高風險模板修改時所需的關注和責任:

5. 申請者必須至少要在三個受保護的模板的模板測試沙盒內協助編輯。
6. 申請者必須至少請求並已成功的對受保護的模板進行了五次重要編輯。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30日 (五) 07:59 (UTC)回复
程序性(-)反对:如要設立模版修改,必須同時修改WP:保護方針,唯未見修正案。--Temp3600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8:17 (UTC)回复

设立模板编辑员

目前模板大多年久失修,特别是引入表现力更强的lua模块后,对应模板迟迟没有更新。考虑到最近Category:維基百科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的模板编辑又开始积压,在下建议设立模板編輯員,或者拜托滥权管理员再勤快一点吧!--Yangfl留言2018年5月22日 (二) 03:43 (UTC)回复

分割线1

参照上述讨论,及enwp面对设立权限质疑时的做法,本人重新提议:

  1. 设立模板编辑员,且首段注明可以编辑受到模版保护的模板以及模组
  2. 设立模版保护级别,粗译如下:

受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或模板编辑者编辑。此种保护级别应只用于高风险模板和模块。若其他名字空间中的页面嵌入次数也非常高,也可以考虑此保护级别。

此保护级别取代了受保护页面上的全保护,这些页面仅因高可见性需要保护,而非编辑争议。其应用于风险因素可能需要全保护的模板上。不应只因为模板编辑员用户权限存在,就将此保护应用于低风险模板——权限的存在不应使普通编者无法编辑更多模板。

编者可以在对应讨论页上使用{{Edit protected}}模板提出模板保护页面的编辑请求。

3.更改Wikipedia:高風險模板#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连结的页面达到一定的数量(500+可先半保护,5,000+可考虑模板保护,若超过500,000+则应考虑全保护参见[1],enwp百万做法可能确实太高
4.向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添加:根据模板编辑员所述情况进行的编辑。
请反对方发表意见。--Yangfl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4:43 (UTC)回复
仍不同意。不外乎两种情形,一是仍然要求模板修订需要广泛的共识,只是同时允许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修改——这没有意义。有广泛共识的修订案从来不会积压;二是降低修订模板需要的共识的强度或力度——a、不合理,模板编辑是比条目删除/恢复更复杂的事情,后两者尚要求广泛讨论,而不是使用“方针员”决策,前者更不应如此;b、未能论证仅降低修订模板所需共识而不引入新权限为何不能有效加速处理,而必须同时引入新权限。--Antigng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5:06 (UTC)回复
  • 仍然要求模板修订需要广泛的共识,只是同时允许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修改
当然,引入此权限从来不是用于解决争议。
  • 有广泛共识的修订案从来不会积压
如阁下所言,“问题的瓶颈在取得共识”,“麻烦您们先讨论取得共识”,阁下又试图以“有广泛共识的修订案”反对此提议,不知阁下持何立场。
  • 模板编辑是比条目删除/恢复更复杂的事情
对于可以胜任此权限的用户来说,并不。试问阁下是否知悉lua语言,若否,则可以修改模块的管理员又少一个。
  • 未能论证仅降低修订模板所需共识而不引入新权限为何不能有效加速处理
如果阁下认为,“当前ep积压”的原因是“需要有人明确投支持票”,本人无法证实或反驳。若是这样,本人可提议改为“按此页面上所述处理方法快速处理模板ep”而不引入权限,不知是否合阁下所意。--Yangfl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5:22 (UTC)回复
“有广泛共识的修订案”从来不会积压,按逻辑,如果积压,那么瓶颈就在取得共识;“对于可以胜任此权限的用户来说,并不”,同样的逻辑也可以用在删除上边,对熟悉方针的用户来说,判断是否需要删除是容易的事情,但对于不熟悉的来说,给出的意见往往抓不住要点;“而不引入权限,不知是否合阁下所意”如下方所述,我认为草案所列情形并不合适。--Antigng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23:21 (UTC)回复

我反對事無大小必需討論的做法,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什麼時候應該查看模板編輯的討論顯然較為合理。當然,按zhwiki的實際情況,「幾天內無人回應您的建議的編輯」可以修改為一個月。JC1 2018年5月23日 (三) 16:21 (UTC)回复

事實上這點正是我們爭議的真正核心——不是應不應級設立模版員,而是某些情況下可否降低模版編改共識的標準。說得更實質一點,就是那些情況強制要求code review。--Temp3600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8:19 (UTC)回复
依同样的逻辑也可以推出“我反对事无大小,只要是刑事案件就必须由法院审理”。问题就在于刑事案件本身就是大事,修改高风险模板也一样,只要不是修正简单的语法错误,就应该由其他维基人检查之后才放行。就以加小参数为例,如果新加进去的参数和英文维基的运作方式不一样,而大量条目使用该模板,其中一些又是从英文那边复制来的。没加参数还好,最多就是调用不存在的参数,加了以后全乱掉了怎么办?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全面地了解一个模板的使用状况,而真正使用它的人则可以。--Antigng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23:21 (UTC)回复
刑事案件尚分简易庭、地方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罚款、缓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审、二审、终审、重审。无视事件本身的特殊性,“事无大小,只要是刑事案件就必须由法院审理”才是犯了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之错误。凡方针皆正确,凡高风险必不可编辑。如今模板之ep,正如所有刑事案件全由最高法院审理,凡小编辑必要长文论述合理性,众人浩浩荡荡支持,管理员三审三阅,才叫人苦不堪言。而“真正使用它的人则可以”,则更是搞笑,论了解程度,提请ep的人显然要比随意一个不相干的管理员要深。若怕加了以后全乱掉,则不如全站禁止编辑,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管理员不处理ep,当然不会错,反正如今是终生制,多做多错,何必惹得一身骚。--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5:13 (UTC)回复
我认为大多数模板被保护只是因为用得太多,被破坏的风险太大,而且有时候一时难以找到哪个模板被破坏(曾经遇到过几次,那种超复杂的嵌套来嵌套去的模板),而不是因为编辑争议。既然不是编辑争议,就可以视同如未保护的模板一样编辑,所以我认为让更多懂得模板编辑的人参与只会更好,而不是更糟。另外,模版编辑这种大多数时候是技术性或半技术性的工作交给一个非技术性为主的社区进行review求得广泛共识,真的合适吗?(要征求共识和review,倒不如学习机器人审核小组的做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4日 (四) 02:14 (UTC)回复
極之認同書生君所言。--J.Wong 2018年5月24日 (四) 03:22 (UTC)回复
同意非技术性为主的review等于没review。--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4:49 (UTC)回复
如果大家都認同可以降低共識標準,那我尊重社區的決議。不過,舊制要求一人提案,一人和議,再加管理員操作,至少有三個人考慮過這件事;如果現在由模板編輯員「三合一」,萬一出錯,後果就要由大家共同承擔。如果大家覺得願意接受這個風險,勝於EP積壓的話,我也不好再說什麼了。--Temp3600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6:29 (UTC)回复
“共同承担”就如今日“无人承担”,疯狂积压。再说,本提议自始自终不涉及破坏性修改。而所谓三個人考慮過這件事,说到底和議和操作都不懂模板,等于白做,不如速战速决,而不是捂着不做。专业人员维护,未必比三个门外汉编辑差。--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6:42 (UTC)回复
又是風險論 捂脸。我要再重申,和議人及管理員都未必明白技術細節,以上述chembox為例,共識只在於修改後的外觀,技術細節僅由宇帆處理,沒有人和議,AT也不是技術派管理員,亦沒有清楚說明他曾review過,更是改後要求他人檢查,結果其實風險一樣,宇帆一人的code,沒有人技術review,就通過了。JC1 2018年5月24日 (四) 06:58 (UTC)回复
本人并不相信風險論,仅是上面部分人这么认为罢了。--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7:04 (UTC)回复

既然总有人担心错错错的问题,本人不如提议:

以上提议基础上,增加review机制。即一人(任何人皆可)在沙盒ep,一人(模板编辑员或管理员)检查后应用。这样的话全保护门槛应适当再提高

以期达到专业水平,如何。--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4日 (四) 06:49 (UTC) 不過,考慮到zhwiki的實際情況,我建議參考PR設立頁面,除非部分明顯不需討論而可自行實行的編輯,其他一律放至某頁面讓人作code review。「至少需要一些討論,或於幾天內無人回應您的建議的編輯」改為一個月,「只應該在大量的討論後才能實行的編輯」需先到VP。JC1 2018年5月24日 (四) 06:58 (UTC)回复

按照以往经验,幾天無人回應和一月無人回應效果相同,都是無人回應(不然也不至于积压)。单设ept目的也在此,可吸引专业编者关注ept。「只應該在大量的討論後才能實行的編輯」可以改为到VP。--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7:07 (UTC)回复
吵了半天,Category:維基百科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有人去看过么?没有吧。--Yangfl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07:13 (UTC)回复
(-)反对设立模板编辑员。看了整串討論決定改成反對,大多數無處裡都是缺乏充分討論吧,也缺乏Code Review吧,明顯共識的編輯請求比如說是客棧的方針修定案,其相關的編輯請求Template_talk:Chembox#編輯請求_(已測試),修訂案通過後沒幾天就處裡完成了。--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5月24日 (四) 11:23 (UTC)回复
你的code也沒有人review,要不要先rollback再算?Template_talk:R只是添加一些參數synonym,要不要數十人來(+)支持Template_talk:TranslatingCategory:自正在翻譯的條目是錯誤建立,只會Category:自某日正在翻譯的條目或沒有日期參數時Category:正在翻譯的條目,是不是又要開個投票先搞個三個月?Template_talk:Infobox_settlement中「看上去沒什麼問題。放一個禮拜,沒有反對我就改了。--Antigng(留言)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 (10個月14日前), 04:07 pm (UTC+8)」,為甚麼突然又多了個必須第二人支持?JC1 2018年5月24日 (四) 11:53 (UTC)回复
有人rollback的話我就以「嘗試未經討論推翻命名常規等方針」移送WP:VIP--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5月24日 (四) 12:19 (UTC)回复
宇帆君︰為推進討論,請正面回應質問諸如「你的code也沒有人review,要不要先rollback再算?Template_talk:R只是添加一些參數synonym,要不要數十人來(+)支持?」無謂辯駁請可免則免。其大概意思就是有些小修改的確毋須他人覆核亦可,如此情況是否仍須強制要求經過覆核過程呢?--J.Wong 2018年5月24日 (四) 15:19 (UTC)回复
感覺用WP:編輯審核就可以解了。--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5月24日 (四) 17:07 (UTC)回复
宇帆君︰編輯審核能否通過都未可知,將兩者捆綁在一起真的合適?--J.Wong 2018年5月26日 (六) 03:13 (UTC)回复
  • ( ✓ )同意小修改可以直接由模板編輯員修改。若涉及重大修改則應先討論,如仍然堅持修改則有濫用權限的嫌疑。--B dash留言2018年5月24日 (四) 16:32 (UTC)回复
  • 在下也認同,從模板編輯員的授權條件即可看出他們對於模板的熟悉程度,因此他們也應謹慎判該斷編輯對於模板的影響。某些重大編輯的共識的確是需要的,但要能自行判斷哪些小修改對模板幾乎沒有功能影響更重要。Z23168 2018年5月26日 (六) 00:51 (UTC)回复
(?)疑問--如何防免出現「濫權/不熟方針但堅持己見」的「模板編輯員」,該怎麼辦?定期檢查他做的小修改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樓上的意見,是個不錯的方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26日 (六) 02:51 (UTC)回复
亦不妨對之授予正式權限,個人覺得兩者沒有衝突。--J.Wong 2018年5月26日 (六) 03:10 (UTC)回复
是,兩方案都可以思考或併行,看怎麼周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27日 (日) 13:26 (UTC)回复

分割线2

观上述讨论,本人重新提议:设立“模板编辑请求”或“模板编辑小组”,流程参照模板编辑员页面,若符合应用编辑条件则ping管理员处理。

至于设立权限问题,本人建议先搁置,待编辑小组试运行后,若无积压,则无须设立,否则再议。--Yangfl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8:55 (UTC)回复

“模板编辑请求”或“模板编辑小组”如果不和模板编辑员权限搭配,那就叠床架屋,没有意义了。因为最终还是要管理员去编辑,没有解决任何人手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9日 (二) 02:39 (UTC)回复
然而BAG也没有权限,却不是叠床架屋。--Antigng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2:45 (UTC)回复
非也,機械人數量與模板數量不可同日而語。--J.Wong 2018年5月29日 (二) 03:42 (UTC)回复
主要还是先解决反对方对滥权的担忧,且目前模板ep积压也并非特别多(10笔左右),不至于给管理员造成太大负担。--Yangfl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3:55 (UTC)回复
好吧,折衷而行,先試行這個,不過另一件事,是就算有「模板編輯小組」都未必能夠解決,就是模板能否得到及時更新。後座司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做或者能夠做……有能者,何不直接給予權限讓其修改?經多一對手,就多一份風險出錯。--J.Wong 2018年5月29日 (二) 05:08 (UTC)回复
个人认为,反对方主要是没有看到设置常设权限的必要,因而本人才建议先行缩减ep流程,加快处理速度,以此调动积极性,待ep增长以后再议设常设权限。--Yangfl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5:40 (UTC)回复
规范化流程可降低编辑争议、执行隐忧,并为维护工作提供支持(展示和聚拢有意参与者)。如果涌现出处理积压,再议不迟。“经多一对手,就多一份风险出错”是操作性问题,要考虑如何避免误操作,如有效显示diff、过审后直接粘贴全文。“何不直接給予權限讓其修改”,未经审核的代码很可能考虑不周全,继而出现争议、编辑战。--YFdyh000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11:57 (UTC)回复

模板編輯員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既然保護方針的修訂案通過,那麼我們應該要設立模板編輯員,否則便與上述修訂自相矛盾。--B dash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06:26 (UTC)回复

我建议取消这次保护方针修订,完全是配套方案来的,哪有这样分开通过的?除非模板编辑员通过了,才需要增加对应的保护方针修订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6:57 (UTC)回复
参见TPE的讨论,已经多次认为没必要或者可能只是争议修订的延后操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6:57 (UTC)回复

修改方案

現行條文

在编辑持久和半持久保护的页面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几乎所有情况下,管理员不应对因法律原因而保护的页面单方面地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由于MediaWiki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可见性和重要性,对于这些页面的修改应该极其谨慎,并且只有那些充分理解修改的后果的管理员才可以修改。

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依据模板编辑员所述情况,分别酌情采取立即处理、等待数日无人反对后处理、要求提请至WP:VPT讨论等措施。因管理员未必擅长模板编辑,提出请求者应在沙盒和测试样例中仔细检查待编辑内容,并对其负责。若编辑内容破坏了模板功能,任何管理员均可即时回退是此编辑。

提議條文

在编辑持久和半持久保护的页面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几乎所有情况下,管理员不应对因法律原因而保护的页面单方面地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由于MediaWiki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可见性和重要性,对于这些页面的修改应该极其谨慎,并且只有那些充分理解修改的后果的管理员才可以修改。

撤销此次修订;或者挂起此次修订,待TPE实施后再补充。——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7:20 (UTC)回复

很简单的问题,TPE有了没有?没有的话,这句话请问管理员怎样实施?问不存在的人的意见?请考虑这句话的可执行性。这句话显然地是属于TPE的配套条款,我不介意TPE再一次提出来讨论,但是因为该条款而考虑设立TPE,反而是本末倒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8:13 (UTC)回复
问题是TPE都没通过,为什么要考虑一个没通过的草稿指引的意见?好吧,或者可以认为管理员可以自由发挥,毕竟封禁后质疑解封要在指定地方通告这个也是没人知道要做的,真是可以为所欲为nie[開玩笑的]。(叹气)…………——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12:09 (UTC)回复
方針指引引用非方針指引不是特例。--Xiplus#Talk 2018年6月25日 (一) 12:30 (UTC)回复
我建议还是暂时on hold住,如果TPE能成的话,不反对这样的修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6日 (二) 00:31 (UTC)回复
Cwek君同意關閉本討論,若有其他問題可在樓下發表或另開討論。--B dash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14: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