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
|---|---|
| 简称 | 反恐怖主义法 |
| 类型 | 普通法律 |
| 起草機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簽署日期 | 2015年12月27日 |
| 施行日期 | 2016年1月1日 |
| 立法历程 | |
| 提案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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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历程 | |
| 最新修正 | 2018年4月27日(第1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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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旨在反对恐怖主义」的法律,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通过后当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共10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
立法背景与经过
[编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稱,此法制定施行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国际公约。[2]
安卫星說,由于受国际恐怖活动高发、境内外东突(东突厥斯坦)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尤其是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后[3],中華人民共和國内所面临的暴力恐怖主义活动威胁越来越突出,发生了多起暴恐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威胁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成为中国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国际责任[4][2]。
2014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2014年11月3日公布草案,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2015年2月25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6]
2015年12月27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0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交付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表决。[7]同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应到168人,出席159人,以158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4]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1][4]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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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共10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獲安卫星認定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中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2]
第3条定义恐怖主义為“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第34条要求相关部门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被定义为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8]。
争议及回应
[编辑]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相关条文在草案公布后就引起了美国及人权组织关注,美国国务院曾指反恐法将进一步限制中国人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并忧虑美国企业和通信公司将被要求配合执法。[9]
在2015年12月27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针对路透社记者的提问,表示中国反恐法第18条的规定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被用于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他提及联合国安理会要求各成员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决议,表示第18条的规定与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法律规定基本一致[a],符合反恐工作的实际要求。[10]
2015年初,针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称草案“几无异于对人权侵犯大开绿灯”,“必须全盘检讨,使其符合国际法标准”。草案中104条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企图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国家决策、制造民族仇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被指极不明确且无限制,特别是“影响国家决策”的标准过于宽泛,“颠覆政权”或“分裂国家”也常被用于起诉异见人士。草案规定设立“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它负责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而对认定不服的,也需要向机构申请复核,缺乏正当法律程序保障。[11]在反恐法最终颁布时,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已经做出了修正,上述批评中的“影响国家决策”、“颠覆政权”和“分裂国家”等被删除,而与认定与复核的相关条文并未进行大的修改。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
[编辑]- ^ 1.0 1.1 中国出台反恐怖主义法 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 2015-12-27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 ^ 2.0 2.1 2.2 反恐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公安部12月设立反恐专员. 法制网-人民网. 2015-12-28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06).
- ^ 人大代表建议用法律武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2014-03-12.
- ^ 4.0 4.1 4.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7日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大网. 2015-12-27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25).
- ^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全文. 中国人大网. 201-11-03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18).
- ^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入二审 进一步完善恐怖主义等定义. 中国新闻网. 2015-02-25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1).
- ^ 全国人大决定将反恐怖主义法等交付表决. 和讯新闻-新华网. 2015-12-27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9).
- ^ 下午察:中国城市过度安检了吗?. 联合早报中文网. 2025-08-15.
- ^ Ben Blanchard. China passes controversial counter-terrorism law. Reuters.com. 2015-12-27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8).
- ^ 10.0 10.1 人大法工委解读反恐法:第18条不会损害公民网络言论自由. 人民网. 2015-12-27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7).
- ^ 中国:反恐法草案将助长侵权——法案须彻底检讨以符合国际法义务. 人权观察-路透社. 2015-01-19 [2015-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