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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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
|---|---|
| National Archives Administration, NDC (英語) | |
檔管局第一代局徽 | |
| 機構概要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月22日 |
| 前身机构 |
|
| 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 管轄范围 | 中華民國 |
| 驻地 | 244013 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國家檔案館) |
| 人员数 | 116人 |
| 年度預算 | 新台幣2.99億元(2013年) |
| 首长 |
|
| 任命者 |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 任期 | 無任期保障 |
| 上级部门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 內部單位 | 5組、3室 |
| 授權法源 |
|
| 網站 | www.archives.gov.tw |
| 備註 | |
| 2014年1月22日掛牌改制 | |
| 影像资料 | |
檔管局本部所在的林口國家檔案館 |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稱檔案管理局、檔管局)是中華民國政府檔案之最高主管機關,隸屬國家發展委員會,局本部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的國家檔案館。主要掌理檔案法規之研修、檔案管理政策的研擬、檔案管理制度之推動、機關檔案管理作業的輔導與評鑑、檔案管理人員的培訓;以及負責國家檔案的徵集、移轉;以及提供國家檔案開放應用服務。
檔案管理局設有國家檔案閱覽中心,提供國家檔案和檔案學書刊資料之諮詢、閱覽、抄錄及複製等服務,並建置國家檔案資訊網,促進檔案之開放應用。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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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12月15日,《檔案法》通過。該法第3條規定,行政院應於該法公布後二年內設立「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掌理檔案事項。
- 2000年3月1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成立「國家檔案局籌備處」,展開檔案管理組織、制度與相關法規建置工作。
- 2001年10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11月23日,「檔案管理局」正式成立,隸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2002年1月1日,《檔案法》施行。
- 2002年3月1日,頒布《國家檔案閱覽中心使用須知》。
- 2011年4月29日,檔案管理局成立「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中心」。
- 2013年12月16日,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新北市新莊區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9樓。12月26日,檔案管理局伊通街辦公室(臺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10號)轉型為「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3樓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中心更名為「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
- 2014年1月22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等機關整併成立「國家發展委員會」[1],檔案管理局更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2018年7月,配合行政院省級機關去任務化政策,臺灣省政府所有業務及人員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則同時接管位於南投中興新村、原屬臺灣省政府的臺灣省政資料館。
- 2021年,檔案管理局規劃容納局本部以及檔案庫房、展覽空間等設施的國家檔案館動工興建,館址座落於新北市林口區林口社區運動公園南側。
- 2025年7月7日,檔案管理局進駐國家檔案館辦公,展覽空間於9月2日起試營運,國家檔案閱覽中心並於同日搬遷至檔案館三樓。
歷任局長
[编辑]| 任別 | 姓名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
| 檔案管理局局長 | |||
| 1 | 陳士伯 | 2001年11月23日 | 2008年7月15日 |
| 代理 | 施宗英 | 2008年7月16日 | 2008年8月31日 |
| 2 | 林慈玲 | 2008年9月1日 | 2009年9月24日 |
| 代理 | 施宗英 | 2009年9月24日 | 2009年12月20日 |
| 3 | 陳旭琳 | 2009年12月21日 | 2014年1月21日 |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局長 | |||
| 1 | 陳旭琳 | 2014年1月22日 | 2016年6月30日 |
| 2 | 林秋燕 | 2016年8月2日 | 現任 |
組織
[编辑]-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 副局長
另設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負責檔案之判定、分類、保存期限、其他爭議事項之審議,並兼檔案管理與應用政策之諮詢工作。
- 業務行政單位
- 企劃組
- 檔案徵集組
- 檔案典藏組
- 應用服務組
- 文書檔案資訊組
- 秘書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所屬機構
- 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
- 臺灣省政資料館
檔案
[编辑]- 國家檔案
檔案局保有228事件、美麗島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檔案;並辦理裁撤機關(構)(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臺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等)、民營化之公營事業機構(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機關1949年以前(大陸時期)的檔案徵集移轉,並接受中華文化總會、私人團體珍貴文書之捐贈。
参考文献
[编辑]-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2 年 08 月 21 日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3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