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出生證明書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出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样证

出生證明書是一種由當地政府或受权接产医疗机构签发的證明嬰兒出生的證明文件。出生證明書通常包括以下資料:

目前全球大部份國家和地区都會為出生嬰兒進行紀錄。在部分國家和地区,在達到申請身份證的最低年齡之前,出生證明書會是該嬰兒或兒童的唯一的身份證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医学证明

[编辑]
一份蘇聯時期的出生證明書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 2000年1月1日启用第二版;2003年1月1日启用第三版;2004年12月1日启用第四版;2014年1月1日启用第五版;2019年1月1日启用第六版;2023年4月1日启用第七版。[1]

在1996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形式,一般由各省和各单位自主设计和签发,形式不一。[2]

其他地区

[编辑]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 [2012-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2. ^ 多数人没见过自己出生证 出生证遗失影响出国签证-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4-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