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树翰寓所旧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王树翰寓所旧址当前版本,由Tonyxy1992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5年8月28日 (四) 05:37。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王树翰寓所旧址
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沈河区大南街般若寺巷18号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民国
编号3-33
认定时间2008年10月27日

王树翰寓所为原东三省保安司令部秘书长、奉天省财政厅厅长王树翰辽宁省沈阳市的故居,其旧址位于沈河区大南街般若寺巷18号。目前,王树翰寓所旧址被列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1]

历史沿革

[编辑]

王树翰寓所前院始建于1894年,原为清末康举人建造,后由其次子康生甫承管,最终卖给王树翰。后院建筑为王树翰本人于民国年间所建[2]。2008年10月27日,王树翰寓所旧址被列为第三批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1]

建筑

[编辑]

王树翰寓所旧址分为前后两个院落,共占地2065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2]。前院为典型的中国北方一进四合院建筑,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1065平方米,建筑面积470平方米。大门两侧有一对上马石,两根拴马桩、两头石鼓狮。前院有门房五间,明间为大门,东西厢房各五间,正房五间。后院建筑主体为西式人字顶平房。西式建筑东西两侧有对称的西式青砖二层楼各一座,合称“凤凰楼”[2]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