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Istcol
屆期
- 集署之期(已结束):2009年11月27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4日 17:33 (UTC)
- 答辩期(已结束):2009年12月4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9日 17:33 (UTC)
- 投票期(进行中):2009年12月9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23日 17:33 (UTC)
原因
以“保護”的名義變相刪除及封禁他人的用戶頁,Istcol夥同Alexsh,RalfX,Shizhao以及其他未露面的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管理員和巡查員,無視本用戶的合法權益,輪番上陣對本人的用戶頁隨意進行刪除,次數一共有4次。 其中,Istcol最為過分,在刪除本人的用戶頁後,以“全保護”的名義將本人的用戶頁變相的永久封禁。由於本用戶的用戶頁的內容涉及揭發特定的陰暗面,因而本用戶有理由懷疑是中國共產黨派遣到中文維基百科的臥底。
鑒于以上兩條原因,故此提告。
注意:此頁面極有可能遭到Istcol以及相關的行政員或管理員刪除,本用戶極有可能再次遭到任何形式的永久封禁。請良知尚存的管理員能夠制止這個頁面被刪除!此外,這四個管理員極有可能為了躲避危機而暫時做出妥協,一旦風頭過後,若是Istcol未被罷免,本用戶極有可能會慘遭致命的報復,說話的權利將被永遠的全盤剝奪,甚至會被強迫背負莫須有的罪名,例如他人的傀儡等等。
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危機,倘若像本人這樣的中文維基百科用戶的權益不能得到維護,像這樣的管理員不能得到懲處,這將證實中文維基百科是小型的中共“和諧”社會,將會讓中文維基百科和危機百科劃上等號,將徹底印證中文維基百科的恥辱!
中文維基百科內部有少數還擁有良知的管理員,問題是這些管理員敢不敢勇敢的站出來,從濫權的同僚那裡,為受害者們討回公道?
--濫權管理員的受害者 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內部的血淚史 2009年11月27日 12:00 (UTC-5)
- 补充:Istcol还犯过许多其他错误,包括:
- 回退侵权内容不填写侵权网址。今年7月,我发现他滥用回退功能,不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他的对话页留言提醒他(User talk:Istcol#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可他的反应是什么?User talk:Maxwell's demon/101-120#106. 回退。完全不是一个管理员应有的态度。
- 对不该保护的条目实施保护(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09年7月-9月#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这是新闻动态,有许多内容都需要更新,而且User:Camphora和User:Buaasoih也明确表示反对保护,但Istcol仍然将这个页面保护,十几个小时之后才由User:Shizhao解除。
- 过早处理移动请求。在Wikipedia:移动请求中明确提到“页面移动之请求,将在提出请求七天后依据其讨论页之讨论结果处理,并执行移动保护一个月,如为无争议之请求,将会视情况而提前处理”。但是,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8月5日的最后一个请求,本来就有很大争议(见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建议修改Wikipedia:命名常规),但Istcol却在Choij提出请求的不到半个小时之后就进行了处理。
- 提前结束条目评选(User talk:Istcol#Talk:五三宪法#优良条目候选)。在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写得清清楚楚,“投票期为一周(7天)”。而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未满七天就结束了投票。最严重了一次,他竟然提前了六个小时([1])。特别是这个条目的评选,有六人支持,一人反对,刚好处在入选和不入选的边缘,只要再有一票支持就可以入选,但他却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投票。然后我提醒他他也不吱声,然后仍然继续这样的行为([2])。
- 不理会用户的留言。9月12日,他仍然违反回退方针,回退空之轨迹条目而没写编辑摘要。User:Al fine不是很理解,于是询问他为什么回退(User talk:Istcol#关于空之轨迹条目的回退)。他没有回答。我在9月16日再提醒他一次,他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回应。
- 阻止新手创建条目([3])。新手嘛,难免不知道维基百科的格式,难免创建出来的条目没有维基化。当然,大部分没有维基化的条目也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侵犯版权,比如不是百科内容。但大部分并不等于所有。这个条目就是一例,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根本就没有侵犯版权,但就因为过滤器而被阻止了。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留言,于是User:Jimmy xu wrk就解除了“阻止”。
- 违反车轮战方针。User:Jimmy xu wrk在解除了“阻止”之后,Istcol不顾这些,在10月8日再次加上了阻止,违反了Wikipedia:车轮战。他说他“是在给Jimmy Xu留言后,才重新加上了阻止”,但Jimmy xu wrk表示“恕在下没看到Istcol的留言,讨论页似乎没有被编辑嗯,不知是在哪里”。
- 封禁用户时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讨论页。例如[4]、[5]。一般情况下,除非被封禁的用户滥用封禁申诉,否则不应禁止编辑自己的讨论页。否则的话,他要是想申诉怎么办?要是觉得不应该封禁怎么办?要是觉得封禁时间过长怎么办(这个封禁长达一星期)?要是想承认错误、改过自新怎么办?要是在封禁期间想进行编辑怎么办?
- 没有警告用户就封禁。例如他对Hothotyou的封禁,该用户创建了三个侵犯版权的条目,经警告后就再没有编辑过,但他却把Hothotyou封禁了,那样他想再用自己的话撰写条目不就不能了吗?
- 拒绝别人合理的请求。例如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9月18日,分类不能用Special:Movepage的方法移动,但是还可以用手工剪贴复制的方式移动。但Istcol却拒绝了User:Πrate的请求。
- 现在此征集7名联署人。如果7天之内有7人联署,则进入正式投票阶段。--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22:18 (UTC)
- 加上一条理由。
- 乱挂关注度模板,例子:[6],Infi对于关注WCG的人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的东西,最好也网络搜索引擎一下吧,如此乱挂模板,详见条目创建者反应:[7]。--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奔流沙(討論|貢獻)加入。
意見
- 该用户的用户页被删除之原因可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1/10#User:KO.2。此外参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KO.2。--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29日 (日) 00:02 (UTC)
- 很有兴趣见识一下User:KO.2被删前的页面是怎样的。就本人理解,用户页比条目自由得多,无需中立。WP:SOAP、WP:NPOV等不完全适用于用户页,像在用户页上宣传自己的blog、twitter、政治立场并反驳、批评他人等是正常且存在的。除非非常严重的宣传,一般不删除用户页。—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23:36 (UTC)
- “过多无关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创作共用等主题的个人见解”(WP:UP#FORBID)。该用户页共有420行,自第41行以下均为与上述主题无关之个人主张,分别为:傀儡政權(其中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创研究定义为傀儡政权)、台灣共和國 總統,副總統(原创研究定义为陳水扁、呂秀蓮、蔡英文、葉菊蘭),皆为个人之政治主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5日 (六) 04:42 (UTC)
- 很有兴趣见识一下User:KO.2被删前的页面是怎样的。就本人理解,用户页比条目自由得多,无需中立。WP:SOAP、WP:NPOV等不完全适用于用户页,像在用户页上宣传自己的blog、twitter、政治立场并反驳、批评他人等是正常且存在的。除非非常严重的宣传,一般不删除用户页。—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23:36 (UTC)
- 请问,与中国共产党有什么关系?—Dingar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1:06 (UTC)
- 请问非中立的用户页是否符合维基的方针?请问用户页上不可查证的内容是否符合维基的方针?—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6:31 (UTC)
- 我對「不理會用戶的留言」一項有保留,因為除了一些較熱情的管理員外,大部分管理員都不太愛理會用戶留言,便如書生,我曾對他多次發言,然而就從來沒有回覆過我,難道又去罷免書生?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12月2日 (三) 08:52 (UTC)
-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 for reference.— Yravi.kJ 2009年12月2日 (三) 11:08 (UTC)
- 我认为Symplectopedia提出的“补充”是以前的事情,与本次罢免理由没有关系吧?如果大家认为有关系的话,补充中的理由我的看法如下:
- 回退侵权内容不填写侵权网址,和管理员权限无关
- 当时编辑战比较厉害,暂时保护未尝不可。我解封也是因为过了十几个小时后,因为新闻动态,也因为可能双方已经冷静了所以先解封看看情况
- 可能有些不够慎重
- 条目评选的结束并非管理员的职责(有时,非管理员也有帮忙维护条目评选的),也不需要使用管理员权限
- 不理会用户留言和是否管理员无关
- 这是过滤器编写问题,提报错误后及时修正就可以了
- 需要Istcol解释一下情况
- 管理员可以在方针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情况灵活判断封禁的方式
- 有些草率
- 分类移动不必须管理员来做,管理员也不能移动分类
- 关注度模板谁都能挂,和管理员无关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日 (三) 12:35 (UTC)
- 对百無一用是書生所说的提点儿看法,解任要求第一条“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如提删规则等)”我想应该可以理解为,严重违反了用户(指所有用户)应该遵守的规则。像提前条目评选的结束等,这些可能是违反了用户都应遵守的规则,不应以“与管理员权限无关”来反驳,而应对为何违反规则作出解释。就本人理解,严重且多次违反用户应该遵守的规则的管理员显然是应被解职的,与“与管理员权限无关”无关。不理会用户留言,也是有可能触及解任要求第六条,违反了礼仪的。当然,解任要求第一、六条也说了,要足够“严重”才应对其进行解任,所以是否足够“严重”请大家继续评判。本人也认为Istcol的确违反了一些用户应遵守的规则,但是否足够“严重”到解除管理员的地步,这里保留意见。—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23:12 (UTC)
- 提前条目评选的结束我记得以前解释过了,本来就没有规定准确到几点几分几秒。而且以前一般也都是简单以天为单位计算结束时间的。不能完全怪到Istcol的头上。只能说他在处理有争议的评选时,草率了一点,或者心急了一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3日 (四) 06:55 (UTC)
- 关于条目评选的结束,个人觉得,显然是应该从发起算起,整多少多少天来的合理,一般算平太阳日,1天=24小时=1440分钟,怎么会变成规定不准确了呢?规定完全没有说要四舍五入之类的,倘使有管理员解读为要四舍五入,那是管理员主观添加的内容。管理员都应无争议地在时限肯定过了之后再结束评选,然后再看各个投票的时间,过了1分钟的都可以作废。是投票时间来说话,不是管理员来说话。否则管理员不爽的不想让它当选的,提前几小时结束;想的,延后几小时。这样,实在没有章法了。以“草率了一点”、“心急了一点”为由称“不能完全怪到Istcol的头上”,难以让人苟同。—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0:08 (UTC)
- ( ✓ )同意User:Tomchen1989的观点:似乎Istcol违反规则没有达到“严重”的地步。每个管理员都犯过错误,只是Istcol多一点而已,但还是可控范围内。Istcol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破坏以至于维基百科受损吧。--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2:06 (UTC)
- (:)回應书生,我加上的那条的意图为质疑Istcol无论是作为管理员还是编辑者的身份,都不应该这样乱挂模板去存废讨论。—奔流沙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3:03 (UTC)
- (:)回應User:TroubleKid,对于“严重”与否,本人只是保留意见而已。( ✓ )同意User:奔流沙,user:shizhao不应以“与管理员权限无关”为借口来反驳,难道只有滥用了管理员权限,才应撤职,违反规则可以完全无视?同时,我相信在大多种用户眼中,管理员可能更应“以身作则”才是,现在User:Istcol被揪出那么多条来,实在说不过去。虽然同为管理员,但是你们也可以适当地指明或承认User:Istcol的确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令其改正,否则一味反驳只会让加深前面一些用户提到的“同夥”、“互相包庇”之感。现在6人联署,差1人,相信还有人些人也是正在“保留意见”的。不管联署申请成功与否,还是最终罢免成功与否,User:Istcol和其他管理员都应在以后引以为戒才是。—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0:08 (UTC)
(-)反对--不同意罷免。--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1:39 (UTC)
- 投票未曾展開,投予反對,只會徒添混亂。敬請注意。—J.Wong 2009年12月3日 (四) 15:02 (UTC)
- 根据存档,最后一次讨论在7月,距离choij提出请求差不多一个月,在当时没有其他反对意见下顺手执行,再有反对意见是后来的事
- 关於优良条目评选,早结束原因是愿意协助结束投票的用户较少,试过时间过后仍有投票。而且我时间不多,在过了7天后便直接结束,没有顾虑其他方面
- 是在线下留言才重新加上。
- 已经解释过,封禁后再创建侵权条目,见Special:DeletedContributions/Hothotyou
- 2009年10月28日 (三) 12:21 (差异 | 删除日志 | 查看) . . Pfizer/temp (←建立内容为“辉瑞(Pfizer)公司拥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是一间以研发为基础的大型跨国制药企业。辉瑞公司为人类及动物的...”的新页面)
--Istcol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6:53 (UTC)
- 我问的是封禁之前为什么不先警告,你却说封禁之后的事情。--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0:23 (UTC)
- 请各位不要忘了5P之一的忽略所有规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4日 (五) 05:51 (UTC)
- 請教管理員在維基百科內的身份名稱是維持一個呢?亦或是可多重名稱使用? 為何我查閱過管理員Istcol的還具有另外具名是 "Advisory",在討論頁使用此(Advisory)化名????? 如果維基百科有規定"維基管理員"可以使用,是不是讓人被容易誤導有双重身份而在討論頁內被他人看成不是同為"一個人",我以本還誤以為Istcol和Advisory是不同人,這讓我感覺Istcol在管理維基百科審核是Istcol,可是在討論頁又以Advisory身份處理問題,請問這是管理員應有的跟人溝通討論的態度嗎?我必須針對這質疑,這讓所有維基人感覺同樣質疑,身為所謂"維基管理員"是個身份管理職掌權力的人,不同於一般維基人,掌有權力者應適當規範比一般維基人更多,因此我希望維基高層諸公要重視這個問題,是否提出規範規定清楚管理員身份,將之明白重新規則討論頒定實施,大家在同一個遊戲規則共同遵循,我這次提文是在了解提案人要罷免Istcol的理由,在研究提案人的申術訴理由和其舉例事項而發覺此問題,特此提出。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3:16 (UTC)
- 何来此言?我没有在本页修订历史中看到有Advisory用户名的编辑记录?查了一下记录,user:Advisory是Istcol以前用过的用户名,后来通过Wikipedia:更改用户名改成了现在的名字。原来的Advisory在改名后没有任何贡献记录。请不要误导大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6日 (日) 09:07 (UTC)
- (:)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 可是為什麼這2009年10月份,而且還到10月30日,還有這麼多Advisory(Istcol)的名?我並沒誤導,這是所謂維基百科的頁面--> 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9月18日 。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9:41 (UTC)
- (:)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你所提供的 Wikipedia:更改用户名 也根本毫無Advisory申請變更為Istcol 的記錄啊!。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0:03 (UTC)
- 那是签名而已,签名可以和用户名不一样的。比如Shizhao的用户名是Shizhao,签名是“百無一用是書生”;由比如我的用户名是PhiLiP,签名是“菲菇”。另,改名记录已存档于Wikipedia:更改用戶名/已完成/2009年#User:Advisory→User:Istcol。--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6日 (日) 10:08 (UTC)
- (:)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你所提供的 Wikipedia:更改用户名 也根本毫無Advisory申請變更為Istcol 的記錄啊!。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0:03 (UTC)
- (:)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 可是為什麼這2009年10月份,而且還到10月30日,還有這麼多Advisory(Istcol)的名?我並沒誤導,這是所謂維基百科的頁面--> 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9月18日 。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9:41 (UTC)
- 何来此言?我没有在本页修订历史中看到有Advisory用户名的编辑记录?查了一下记录,user:Advisory是Istcol以前用过的用户名,后来通过Wikipedia:更改用户名改成了现在的名字。原来的Advisory在改名后没有任何贡献记录。请不要误导大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6日 (日) 09:07 (UTC)
結果
據例所定,罷免案須七人聯署,方告有效。今僅一人,故告之無效。倘仍欲提案,請先至互助客棧提案,集七人之署,再行守之。—J.Wong 2009年11月28日 (六) 02:20 (UTC)既敝理解,與諸位有所出入,且撤回之。並訂集署之期。—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1:58 (UTC)- (!)意見:按我的理解,由於申請需於事件發生後48小時提出,連署於7日內收集,理論上兩者應沒有關係。但實際上此申請是否有效,由於有其他因素決定,且本人並非管理員,不敢妄下定論。故現暫時把此罷免重新掛上,待其他管理員/行政員決定。另外,我將於互助客棧提出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2:41 (UTC)
- 我就知道結果會是這樣,制度性的包庇才會出現肆無忌憚的濫權者.即便罷免有效,罷免的行動也不會被執行。我敢打賭,這個頁面極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被或者是他的同夥刪除。--濫權管理員的受害者 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內部的血淚史 2009年11月28日 (六) 15:00 (UTC-5)
- 赌什么?—Dingar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1:07 (UTC)
- 同夥都出來了……提案的先去補補善意推定吧。—Zhxy 519(联系) 2009年11月30日 (一) 14:29 (UTC)
- 提案者何不多纠集几个同伙让这一提案得到通过呢?--mr 2009年12月3日 (四) 16:09 (UTC)
- 被你说准了,投票者已经在投票里人身攻击了,善意推定何在?—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0:29 (UTC)
- 提案者何不多纠集几个同伙让这一提案得到通过呢?--mr 2009年12月3日 (四) 16:09 (UTC)
- 同夥都出來了……提案的先去補補善意推定吧。—Zhxy 519(联系) 2009年11月30日 (一) 14:29 (UTC)
- 赌什么?—Dingar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1:07 (UTC)
- 已有七人联署,进入
正式投票答辩期。--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20:59 (UTC)
- STOP!維基百科:申請罷免管理員中「解任過程:」是如此寫道的:
- 聯署: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罷免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滿7人聯署後罷免案方為成功提出。一旦收集到7名聯署人,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7日後仍未有足夠聯署者,被罷免人無須答辯,罷免案自動失效。
- 答辯: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如果罷免人在5天內沒有答辯,被視為無答辯意見(不過仍可在投票期間發表意見)。
- 投票:答辯期過後,進入投票程序。投票期為14天,投票資格是事件發生前符合投票資格的用戶(包括被罷免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罷免)或反對票(反對罷免),也可以在討論區發表意見,無論支持票還是反對票,投票人需給出理由。聯署人自動計為支持罷免,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間改變意向。投票資格為擁有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者(同管理員提名)。用戶可以在投票期內改變立場,結果以投票期結束後為準。重複投票和傀儡投票將被視為無效票。
請再等五天也不遲吧!—An Macanese 2009年12月4日 (五) 21:23 (UTC)
“投票資格為擁有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者”,估计很多人没有资格吧。mr 2009年12月5日 (六) 03:45 (UTC)
- 防止傀儡投票的惯例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5日 (六) 04:35 (UTC)
- 自动确认用户能投票吗?--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5日 (六) 05:30 (UTC)
- 见习编辑或同等资格者即自动确认用户,皆为注册满7日且编辑次数满50次。--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5日 (六) 05:42 (UTC)
- 自动确认用户能投票吗?--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5日 (六) 05:30 (UTC)
- 按目前的情况看来,五天不像是答辩期,更像是冷静期。其更可怕的是结果是冷处理。—奔流沙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2:15 (UTC)
- 没人提问怎么答辩?罢免者怎么不问了-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8:29 (UTC)
- 是有答辩,不过怎么感觉不对劲?—奔流沙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16:53 (UTC)
答辩
【提問】 提前條目評選的結束,如果這是屬於管理員錯誤的行為,基本上是違反了規則,規則是大家該遵守,就如同破壞行為是不允許須受管理處份一樣,一樣的道理,管理員也應遵守管理員規則,請答辯人說明解釋。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02:18 (UTC)
- 已经说过多次,条目评选的维护不需要管理员权限,也不是管理员必需的职责和义务。任何人都可以结束条目评选。而且一直以来基本都是只精确到日为多,只是他恰好碰到一个争议比较多的条目评选,时间上的敏感性被放大,才造成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7日 (一) 20:15 (UTC)
- 不同意書生之言。作為一個管理員,對於較具爭議性的問題時應更加敏感才對。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06:35 (UTC)
- 協助結束條目評選的用戶本來就不多,幾次出現超過2,3天仍擱在投票欄的情況,而且試過因為缺乏維護而令首頁出現紅字情況,所以就沒有精確時而提前結束-Istcol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18:23 (UTC)
- 不同意書生之言。作為一個管理員,對於較具爭議性的問題時應更加敏感才對。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06:35 (UTC)
【提問】 封禁用戶時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討論頁,由本案申請人所提到之案例: 2009年10月1日 (四) 19:05 Istcol (討論 | 貢獻) 「Semantic (討論 | 貢獻)」(禁止此IP/使用者建立新帳號、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1天 (擾亂)[8],為何Istcol可以禁止該用戶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這明顯與維基百科:用戶許可權級別[9]內所指(被封禁用戶)的許可權之剝奪(紅色標示)==> createpage 創建一個新頁面(不含討論頁),不是已經明白 不含討論頁 ?為何答辯人(Istcol)可以擅自違規封禁?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09:44 (UTC)
- 那个下面不就是红色的“createtalk 创建一个新的讨论页”吗?createtalk和createpage在mediawiki里属于两种权限。管理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允许被封禁用户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Istcol只是根据发生的情况(扰乱)的严重性,认为有必要不允许被封禁用户编辑自己的用户对话页,这不存在擅自違規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8日 (二) 14:54 (UTC)
請注意:如果某一位管理員封禁了您的賬戶,而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通過修改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並加入封禁申訴,或發郵件向任何一位管理員申訴。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包括此處)申訴的做法,將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並可能導致封禁時間被延長 。 這一段文的意思不就是付予被封禁用戶的權益嗎?可以修改自己的用戶討論頁! 所以createpage 創建一個新頁面(不含討論頁)中的 不含討論頁就是付予的申訴權益。依規定就法論法,請教是不是該給被封禁用戶應當使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並加入封禁申訴,不是嗎? 甚至連這基本權益都該被剝奪嗎? 再請教百無一用是書生 您的解釋是這樣嗎? 能曲解規定嗎? 被封禁的用戶對他是種懲罰,管理員不按規章執法這樣行嗎?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16:54 (UTC)
- 參考en:Wikipedia:User access levels,被封禁用戶是沒有創建任何頁面的權限。當時是為了防止用戶清空及濫用對話頁而設定了不允許編輯討論頁--Istcol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18:23 (UTC)
- 請教Istcol能否進一步提供您對Semantic [11]被封禁的自用戶討論頁所濫用對話頁所足以重大違規破壞的內容嗎?他(Semantic)是2009年9月30日是註冊加入維基第一天,若屬於新手,在第二天隔天2009年10月1日便被你整個封禁了[[12]] ,我看對一位新手的剛要熟悉維基環境及時間的懲罰封禁是否過重?看了他的討論頁[[13]] 是一個「語義P2P網路/temp」的侵權爭議,如果這項侵權屬被認定是破壞性正確無誤而必需執行封禁的話,這算是很嚴重騷擾行為嗎? 嚴格的說這屬於侵權但騷擾成份不大,我也看不到任何一位管理員下的最後警告提醒給(Semantic),或任何要封禁他的警告信息;並且此一封禁就如同你所述還包含他的自用戶討論頁的禁止使用,試問他還能有機會提出申訴嗎? 他有這麼嚴重到破壞情節到連個申訴機會都該被剝奪嗎?我確實感覺管理員必須執法要仔細多加考慮,往往你的處理過程做出的影響非常大,你是否想到你的處理態度合宜,你將來還有很多執行管理員機會,你有想過你的管理執行技術和本身心態合適於這份差事嗎?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02:03 (UTC)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1:14 (UTC)
- 给予警告并不是管理员的权限。因为User:Semantic多次删除侵权警告,构成扰乱,所以先给予封禁,考虑到上述原因所以才禁止编辑讨论页。我接受你其他的意见--Istcol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03:28 (UTC)
补充对罢免理由的回应:
- 我认为合理地使用回退没有问题
- 当时已经考虑到是关注度较高,保护一天作冷却编辑战。
- 上面解释过,最后参与讨论是7月,所以直接执行移动
- 同上。现在为免争议已经尽量精确时间才结束。
- 当时原本想在有时间才解释,后来就忘了。我承认是有所疏忽
- 修改过滤器是想防止大量的非百科式条目创建,并不是全部禁止新手创建条目
- 当时是在留言后才重新加上,且后来已经回退
- 上面解释过
- 同上
- 因为可以自行完成而拒绝
--Istcol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04:18 (UTC)
***如同你Istcol所言,Semantic刪除侵權警告,這些侵權警告指令不都下到自用戶討論頁內,如何構成騷擾要件? 騷擾要件不就是侵犯他人才叫騷擾,被封禁者在自用討論頁還能騷擾他人嗎? 他刪掉侵權警告只不過是意味著他不接受如此而以,情緒反應,這怎麼能算是騷擾?他有攻擊他人的記錄嗎? 封禁的手段不是已經斷決了對他人和所有維基討論頁的發表權(包含他的連續侵權發表到維基網頁)嗎? 這一點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解釋? 對或錯請明示,是不是我的理解不正確?而且對一位只有2天維基新人來說,看過Semantic新手2天被封禁後,直到今天上午為止,他完全沒有再回到任何維基上發表討論文章出現,我猜想他大概是被禁怕了,我還真懷疑他真的已學會騷擾他人的技術,我意思是熟悉操作維基編輯指令,連我都邊看邊學這些指令,何徨是新手,這一段我主要意思是自用戶討論頁真有必要須禁止,以保護維基不受破壞嗎? 一旦成立就連自用戶討論申訴權都沒了,你覺得你有執法過當嗎?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08:53 (UTC)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1:17 (UTC)
- 1. 我在User talk:Istcol#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跟你说了那么多,你到现在还认为没有任何问题吗?
- 2. 万一真的发生了3RR的情况,不是可以把参与编辑战的两个人封禁吗?为什么要保护该条目,使正常人也无法编辑、更新资料?
- 6. 没有维基化的条目就一定是侵权、广告、不适合百科全书的条目吗?电激发光和环路图两个条目就是因为过滤器而被阻止的,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条目被阻止创建。要是没有这个过滤器,就会有许多非百科式的条目被创建,但是这些条目最终不还是要被发现并删除吗?这样一来,有过滤器和没有过滤器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反过来,有了这个过滤器,就会有许多合格的条目也被阻止创建,更严重的是,原本高高兴兴打算加入维基百科的人,因为自己创建的条目被过滤器阻止而离开,这不是极大的损失吗?
- 7. 仅仅留言就可以了吗?他同意重新加上“阻止”了吗?
- 10. 既然谁都可以完成,为什么要拒绝?就算是拒绝,也应该说“您可以自行完成”而不是“分类无法移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0:23 (UTC)
- 答辩结束,进入正式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8:53 (UTC)
投票区
联署+支持
- (+)支持--強烈譴責某些特定的中文維基管理員之間的狼狽為姦互相包庇! --濫權管理員的受害者 2009年11月27日 12:00 (UTC-5)
- 错了错了!“狼狈为奸”是说狼和狈一起干坏事,不能用表强奸的“姦”,只能用表为非作歹的“奸”。—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17:47 (UTC)
- 按他們的立場來說,管理員互相包庇、強姦民意,不用「姦」用什麼?而且兩個奸字一定程度上是通用的,以我所知,不止於大陸簡體字。他們是按自己立場用這個字,就由得他們去吧。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12月11日 (五) 03:29 (UTC)
- 爱学习的饭桶君果然强闻博识,在下佩服!“姦”的确是表示通奸、放荡的之类的(adultery, debauchery, debauch);“奸”是表为狡猾的、恶毒的(crafty, villainous, false)。在历史上不通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意思,这里有历代史书例句:[14]、[15]。—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1日 (五) 06:56 (UTC)
- 按他們的立場來說,管理員互相包庇、強姦民意,不用「姦」用什麼?而且兩個奸字一定程度上是通用的,以我所知,不止於大陸簡體字。他們是按自己立場用這個字,就由得他們去吧。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12月11日 (五) 03:29 (UTC)
- 错了错了!“狼狈为奸”是说狼和狈一起干坏事,不能用表强奸的“姦”,只能用表为非作歹的“奸”。—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17:47 (UTC)
- (+)支持,见上述原因。--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22:04 (UTC)
- (+)支持--同意上述的理由!-HW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8:58 (UTC)
- (+)支持--贊成!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8:46 (UTC)
- 被人舉出10條滔天之"最",沒有合理讓人心服口服順理,還好意思是維基管理?????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4:31 (UTC)
- (+)支持怎么可能不赞成,害虫打掉一个是一个。-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9:49 (UTC)
- (+)支持--左毒上腦、搞白色恐怖真不該.Kingpin2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7:50 (UTC)
- (+)支持提案者的理據有一定合理性,以及為照顧少數用戶的編輯權利,我支持進入下一程序。但我對部分理據持保留態度,不排除在正式投票中投反對票或者不投票。這裡我純粹針對上述10+1點理由回應,敬請留意。—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4日 (五) 17:30 (UTC)
- (+)支持--支持進入下一階段。--刻意 2009年12月10日 (四) 02:15 (UTC)
- (+)支持--同意!!!!User:Unclemc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四) 06:07 (UTC)
反对
- (-)反对:一般维基人,不知管理员辛苦,自己当个试试?——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0日 (四) 02:49 (UTC)
- 先不論這位管理員有沒有錯,但是以這種是非不分的論調作為反對的理由,本身的立場也很有待商榷。-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4:50 (UTC)
- 每人都有权利反对或支持,旁人不得干涉,我自反对,关你什么事?不需要你在这里评头论足。——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18 (UTC)
- 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旁人不得干涉,我表達自己的意見,關你甚麼事?是非不分的理由,沒甚麼資格講得那麼大聲,還想要壓至其他人發言的自由,架子不小嘛。-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25 (UTC)
- 要发言去意见区,这里是投票区,你要么投票,要么就闭嘴,不要试图干涉我的选择。你说“是非不分”就“是非不分”了?给别人乱扣帽子,乃文革遗风。——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29 (UTC)
- 好大的架子,這裡發表意見的人也不只我一位,難不成你通通都要扼殺壓制?誰給你那麼大的權力?誰干涉你的選擇了,你的理由是從甚麼角度出發,是不是是非不分,很容易就看得出來。不過是表達意見,馬上就是大架子壓下來,只准你發表,不准其他人有意見。-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44 (UTC)
- 我又没用枪头对着你们的脑袋,不许你们发表意见,但这里是投票区,要发表意见去意见区。你在我投票下面评头论足,不可能不让我产生你在干涉我投票自由的想法,既然你干涉我的自由,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礼尚往来,天经地义,你怪不得我。我说话大声小声,是否有资格不是由你来评判的。记得你在优良评审投票时提出投票归投票,评审意见归评审意见,但怎么到这里就忘记了?我的立场怎样,既然“很容易就看得出来”,就不用你代劳指出。在投票区针对反对票发表意见的人除了你,也只有弹劾联署者之一的那位老兄了,你立场未明,或者打算与他们同流?如果是,那你尽管发言针对反对弹劾者,我不会再拦着你,最多不屑再回复你而已。——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3:02 (UTC)
- 好大的架子,這裡發表意見的人也不只我一位,難不成你通通都要扼殺壓制?誰給你那麼大的權力?誰干涉你的選擇了,你的理由是從甚麼角度出發,是不是是非不分,很容易就看得出來。不過是表達意見,馬上就是大架子壓下來,只准你發表,不准其他人有意見。-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44 (UTC)
- 要发言去意见区,这里是投票区,你要么投票,要么就闭嘴,不要试图干涉我的选择。你说“是非不分”就“是非不分”了?给别人乱扣帽子,乃文革遗风。——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29 (UTC)
- 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旁人不得干涉,我表達自己的意見,關你甚麼事?是非不分的理由,沒甚麼資格講得那麼大聲,還想要壓至其他人發言的自由,架子不小嘛。-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25 (UTC)
- 补充几点理由:该管理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虽有提案人所举过失,然在我看来均未到要弹劾的地步,故反对。再说该管理员非圣贤,难描会犯过失,其他管理员也有同样过失,如一定要弹劾他,请将犯下同样过失的管理员一并弹劾了。至于某些支持弹劾者的人身攻击,我们看到后都很清楚他们的立场是否“有待商榷”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22 (UTC)
- 每人都有权利反对或支持,旁人不得干涉,我自反对,关你什么事?不需要你在这里评头论足。——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2:18 (UTC)
- 先不論這位管理員有沒有錯,但是以這種是非不分的論調作為反對的理由,本身的立場也很有待商榷。-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4:50 (UTC)
- (-)反对:联署裡人身攻击都有,我支持Symplectopedia兄的批评,但是不同意其他联署者的非中立言论-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2:52 (UTC)
- 请解释为什么不同意其他联署者的非中立言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6:33 (UTC)
- 哪里规定讨论也得NPOV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2月10日 (四) 08:27 (UTC)
- 抱歉,没表达清楚,是其他编辑的人身攻击-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1:03 (UTC)
- 哪里规定讨论也得NPOV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2月10日 (四) 08:27 (UTC)
- 请解释为什么不同意其他联署者的非中立言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6:33 (UTC)
- (-)反对:同上。--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4:40 (UTC)
- (-)反对:没看错的话投票时间似乎是2009年12月9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23日 17:33 (UTC),奇怪啊。这个页面的排版非常混乱。--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12月10日 (四) 04:48 (UTC)
- “没看错的话投票时间似乎是2009年12月9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23日 17:33 (UTC),奇怪啊。这个页面的排版非常混乱”,这是反对理由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6:28 (UTC)
- 额,投票不是可以不要理由么--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12月11日 (五) 05:16 (UTC)
- “没看错的话投票时间似乎是2009年12月9日 17:34 (UTC) 至2009年12月23日 17:33 (UTC),奇怪啊。这个页面的排版非常混乱”,这是反对理由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6:28 (UTC)
- (-)反对,虽然Istcol 的一些行为可能具有争议,但是如同上面所说,联署裡的人还有人身攻击,而且许多指责也都是似是而非,例如1,3,5,7,10,11,不是管理员也会遇到这些争议。而具有争议的几项,尤其是本次罢免的理由,缺乏足够的分析和举证,而且举证者对维基百科的一些功能和规则也有认识误区,从而造成理由显得有些牵强,使人很难心服。而且举证过程中也缺乏善意推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0日 (四) 09:28 (UTC)
- (-)反对,反对的原因发表在意见区。--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10日 (四) 13:04 (UTC)
- 我已经反驳了您的原因,请到下面意见区回应。--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9:47 (UTC)
- (-)反对:理由同上。--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09年12月10日 (四) 13:54 (UTC)
- (-)反对,同書生。—yans1230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4:04 (UTC)
- (-)反对同一楼。--玖巧仔@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4:07 (UTC)
- (-)反对,当管理员难免得罪人,普通用户多体谅一下吧。—Chief.Wei 2009年12月10日 (四) 14:36 (UTC)
- (-)反对。按说我很不喜欢Istcol的一些做法,但是KO.2竟然连“中国共产党派遣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卧底”这样莫须有的罪名都搬了出来,这就把我逼到了反对的一方。—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5:40 (UTC)
- KO.2的破坏,跟Istcol的滥用权力有什么关系?我们现在是在讨论该不该罢免Istcol,不是讨论KO.2等人的问题。KO.2等人对Istcol进行人身攻击,当然不对了!难道就因为KO.2的一句“中国共产党派遣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卧底”,Istcol就可以免去应有的惩罚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8:59 (UTC)
- 名不正则言不顺。把一个杀人犯当成强奸犯给枪毙了,难道就不是冤案了吗?—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10:01 (UTC)
- KO.2的破坏,跟Istcol的滥用权力有什么关系?我们现在是在讨论该不该罢免Istcol,不是讨论KO.2等人的问题。KO.2等人对Istcol进行人身攻击,当然不对了!难道就因为KO.2的一句“中国共产党派遣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卧底”,Istcol就可以免去应有的惩罚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8:59 (UTC)
- (-)反对:联署裡人身攻击都有,且罷免理由不成立。 Gzhao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8:33 (UTC)
- 我提出了10条罢免理由,User:奔流沙又提出了一条,请解释为什么这些罢免理由都不成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9:47 (UTC)
- (-)反对同一楼。Evawen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18:34 (UTC)
- (-)反对:同爱学习的饭桶。看看联署中某些投票人的封禁记录,我都觉得没什么必要和他们沟通了。看看这个就行了,Wikipedia:当前的破坏/KO.2、User:Justthink、User:Kingpin2。到底是谁滥用权力,还是谁在破坏维基百科?—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1日 (五) 01:10 (UTC)
- KO.2、Justthink、Kingpin2的破坏,跟Istcol的滥用权力有什么关系?我们现在是在讨论该不该罢免Istcol,不是讨论KO.2等人的问题。KO.2等人对Istcol进行人身攻击,当然不对了!难道就因为KO.2的一句“中国共产党派遣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卧底”,Istcol就可以免去应有的惩罚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8:59 (UTC)
- (-)反对:我覺得最大問題是,如果一開始就說 Istcol「夥同Alexsh,RalfX,Shizhao以及其他未露面的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管理員和巡查員」侵害他的權益,為甚麼不把另外幾個人一鍋端了?單就這個指控,恐怕就足夠一人提一個罷免案吧。現在只抽一個人打,不計較用意,至少是做得不到位。如提訴人能同時提出全部涉事管理員的罷免案,另作商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12月11日 (五) 03:29 (UTC)
- (-)反对:觀乎上面提及的理由及行文,實缺乏足够的理據,我也看不到Istcol令大部分維基人對其失去信任,因而反對。—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12月11日 (五) 05:54 (UTC)
- 看看Istcol的对话页及其存档,以及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有不少都是指责、投诉Istcol的,这难道不说明他已经失去了大家的信任,有许多人已经不愿意让他担任管理员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9:47 (UTC)
- (-)反对,谁人也会犯错误,重要的是近期有没有再犯?连丁点犯错也不允许的话,Wikipedia:善意推定也不需要。更何況管理员不能所有人都讨好--Rokh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11:12 (UTC)
中立
意见
已将正式投票与联署分开。原因是上面有人表示自己在联署期间的意见不等同于最终投票立场。Asegew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5:04 (UTC)
-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方針:答辯期過後,進入投票程序。投票期為14天,投票資格是事件發生前符合投票資格的用戶(包括被罷免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罷免)或反對票(反對罷免),也可以在討論區發表意見,無論支持票還是反對票,投票人需給出理由。聯署人自動計為支持罷免,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間改變意向。投票資格為擁有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者(同管理員提名)。用戶可以在投票期內改變立場,結果以投票期結束後為準。重複投票和傀儡投票將被視為無效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6:28 (UTC)
我仔细看了上面列举的11个问题,我觉得没有足够理由说服我Istcol滥权以至于需要罢免。11个问题可以分为三类:
- 非管理员权限(4,10,11),结束条目评选不需要管理员权限,移动分类管理员也没有快捷的办法,因此不适合在移动请求中提出。至于挂关注度模板本身不存在任何过错或过失。
- 管理员权限,但不属于问题(2,6,7),在编辑战中保护页面属于正确行为,回退其他管理员的管理行为一次并不构成车轮战(参见方针),过滤器阻止非维基化的条目创建确属失误,但尚不构成问题。
- 管理员权限,存在瑕疵(1,3,5,8,9)主要是没按方针移动条目和封禁争议,问题存在但不足以构成滥权和罢免的程度。关于回退没有给出原因,需要解释的是管理员的回退功能没有填写原因的地方。
对于这次罢免,我认为Istcol需要注意的是改善一下对其他维基人查询和意见的回应,上面一些问题(1,3)沟通好了都不是问题了。--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10日 (四) 13:04 (UTC)
- 如果沟通那么容易就不会有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我认为在一些问题上Istcol回避争议已经是最大让步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1日 (五) 01:17 (UTC)
- (:)回應用心阁:
- 非管理员权限(4,10,11):与管理员权限无关不是反对罢免的理由。否则的话,一个管理员大量清空条目(不是删除),也是没有使用管理员权限,于是就不能罢免了吗?
- 管理员权限(2,6,7):请参见Wikipedia:车轮战中的例子:“管理员甲查封用户X。管理员乙解除用户X帐号查封。管理员甲再次查封用户X”是车轮战。那么“Istcol在过滤器中加了‘阻止’。Jimmy xu wrk移除了‘阻止’。Istcol再度加上‘阻止’”也应该构成了车轮战。此外,为什么您觉得“过滤器阻止非维基化的条目创建确属失误,但尚不构成问题”?完全符合标准的条目环路图被阻止创建,条目创建者也可能因而离开维基百科,这已经是很大的问题了!
- 管理员权限(1,3,5,8,9)是不是足以构成滥权和罢免的程度,不是由您说了算,要看大家对Istcol的感受。看看Istcol的对话页及其存档,以及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有不少都是指责、投诉Istcol的,这难道不说明他已经失去了大家的信任,有许多人已经不愿意让他担任管理员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9:02 (UTC)
- 如果沟通那么容易就不会有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我认为在一些问题上Istcol回避争议已经是最大让步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1日 (五) 01:17 (UTC)
- 如果管理员可以联群结队欺负人,搗乱者当然也能用傀儡帐号制造舆论。维基百科已经常有搞傀儡的事,你应该比我熟悉。
另外,现在的环路图是你写的,挺短,我看了也没抓紧意思,连小作品的模板也没挂,是否符合标准,很值得商榷。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12月11日 (五) 10:28 (UTC)
- 如果管理员可以联群结队欺负人,搗乱者当然也能用傀儡帐号制造舆论。维基百科已经常有搞傀儡的事,你应该比我熟悉。
cobrachen有意见这里说
不要放在投票区,把排版弄得很难看。——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12月11日 (五) 03: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