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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仲裁/請求/動議: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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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說一些對四位都可能不中聽的話:
:::::容我說一些對四位都可能不中聽的話:
:::::先就事論事,被提刪的頁面就我看來並'''不需要提刪''',惟可能須加上並非正式條目之聲明模板(如果能的話也可以簡要說明該子頁面用途)而非並'''不適合'''該頁面性質的幽默模板(我相信紅君是因為其懸挂幽默模板才會注意到這個條目),且該頁面是位於用戶子頁面的用於測試的頁面,並不像之前的某些用戶利用魔術字讓自己以條目風格撰寫之用戶頁能夠被瀏覽器檢索到那樣明顯構成混淆,但我留意到若被刪除似並不會直接關聯到模板的日常運行,即不會出現刪完後模板「立即壞掉」的情況,所以我無法認同關閉相關AFD討論,未經溝通直接提刪雖顯非最佳解決方案,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也請各位注意即使發生了類似的爭執,仍然有透過溝通談判妥善解決的空間,我也認為縱使每個用戶在現實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也並非應當因此而對社群正常站務流程進行干預的理由。最後,四位若繼續在站務頁面進行接觸並顯而易見地隨之引發爭執並非有利於解決本案的方法,在下再次敦促你們雙方停止接觸。--[[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5年6月11日 (三) 12:02 (UTC)
:::::先就事論事,被提刪的頁面就我看來並'''不需要提刪''',惟可能須加上並非正式條目之聲明模板(如果能的話也可以簡要說明該子頁面用途)而非並'''不適合'''該頁面性質的幽默模板(我相信紅君是因為其懸挂幽默模板才會注意到這個條目),且該頁面是位於用戶子頁面的用於測試的頁面,並不像之前的某些用戶利用魔術字讓自己以條目風格撰寫之用戶頁能夠被瀏覽器檢索到那樣明顯構成混淆,但我留意到若被刪除似並不會直接關聯到模板的日常運行,即不會出現刪完後模板「立即壞掉」的情況,所以我無法認同關閉相關AFD討論,未經溝通直接提刪雖顯非最佳解決方案,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也請各位注意即使發生了類似的爭執,仍然有透過溝通談判妥善解決的空間,我也認為縱使每個用戶在現實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也並非應當因此而對社群正常站務流程進行干預的理由。最後,四位若繼續在站務頁面進行接觸並顯而易見地隨之引發爭執並非有利於解決本案的方法,在下再次敦促你們雙方停止接觸。--[[User: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竹'''</span>]][[User talk:Newbamboo|<span style="color:#2D882D;">'''生'''</span>🎍]] 2025年6月11日 (三) 12:02 (UTC)
::::::恕我不同意您讲的「{{Tq|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這句話。該章節的標題是「可能不需要透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而非「可能不需要透過溝通解決的常見問題」。--[[User:WiiUf|WiiUf]]([[User talk:WiiUf|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2:07 (UTC)
::::::恕我不同意您讲的「{{Tq|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這句話。該章節的標題是「可能不需要透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而非「可能不需要透過溝通解決的常見問題」。除非該頁面符合快速刪除方針,否則我認為都需要溝通。--[[User:WiiUf|WiiUf]]([[User talk:WiiUf|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2:07 (UTC)
::::::當然,如果紅君能保證他在仲裁結束前都不在ANM提報用戶(除非有共識認為屬於明顯擾亂)或未經有效溝通提刪,我可以與其停止接觸。--[[User:WiiUf|WiiUf]]([[User talk:WiiUf|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2:10 (UTC)
::::::當然,如果紅君能保證他在仲裁結束前都不在ANM提報用戶(除非有共識認為屬於明顯擾亂)或未經有效溝通提刪,我可以與其停止接觸。--[[User:WiiUf|WiiUf]]([[User talk:WiiUf|留言]]) 2025年6月11日 (三) 12:10 (UTC)

2025年6月11日 (三) 12:12的版本

委員動議

红渡厨、Lemonaka和WiiUf在管理员布告板的争议

  • 案件名称为“红渡厨、Lemonaka和WiiUf在管理员布告板的争议”
  • 拟议各方如下:
    • Python6345 – 發起人
    • Lemonaka
    • WiiUf
    • 红渡厨
  • 案件主委仲裁员为:Newbamboo、ASid
  • 阶段时长均从仲裁流程规定。
  • 本次案件接受私密证据。用户可将私密证据提交至arbcom-zh@wikimedia.org。仲裁委员会可在必要情况下将私人证据公布于证据页面或转交给相关用户,相关用户可根据私人证据进行进一步回应。
动议名称 支持数 反对数 中立数 状态 尚须支持数 备注
红渡厨、Lemonaka和WiiUf在管理员布告板的争议 5 0 0 已核准 0

對於此動議目前有8位活躍仲裁員。 0位仲裁員棄權,5票為絕對多數。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 请诸位仲裁员检查案件配置。——ZhaoFJx(Talk) 2025年5月19日 (一) 11:49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按照仲裁委员会委员投票所展现的共识,该动议已获通过。待二位主委@NewbambooASid就绪,方可正式立案。——ZhaoFJx(Talk) 2025年6月5日 (四) 22:21 (UTC)[回复]

支持

  1. ZhaoFJx(Talk) 2025年5月19日 (一) 11:49 (UTC)[回复]
  2. 無異議--薏仁將🍀 2025年5月19日 (一) 20:50 (UTC)[回复]
  3. 無問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0 (UTC)[回复]
  4. 同意動議大部細節,惟認為可參照社群意見,延長證據提交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6日 (一) 15:47 (UTC)[回复]
  5. --Allervous三月がずっと続けばいい 2025年5月28日 (三) 06:36 (UTC)[回复]

反對

中立

委員討論

社群討論

由於案情非常複雜,我提議,將證據提交期延長至1個月。請各位 @仲裁委员会成員考慮。 -Lemonaka 2025年5月21日 (三) 01:52 (UTC)[回复]
@Lemonaka 您没ping出去,请考虑使用{{@仲裁委员会}}。——ZhaoFJx(Talk) 2025年5月21日 (三) 02:06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 -Lemonaka 2025年5月23日 (五) 03:27 (UTC)[回复]
本人支持延長證據提交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26日 (一) 15:47 (UTC)[回复]
临时动议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考虑到 用户 红渡厨讨论 | 貢獻)再次在管理员布告板与多为用户争执,完全是把维基百科当战场的行为,可否暂时限制其对管理员布告板的编辑? -Lemonaka 2025年5月29日 (四) 04:27 (UTC)[回复]
@Lemonaka,我再跟你说一遍,我不喜欢看见你,请你不要到我的发言下面留言,更不要对我使用@功能。再发直接视为骚扰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5月29日 (四) 05:10 (UTC)[回复]
容在下反對,現ANM僅有一個與紅渡廚有關的提報,亦並非各當事方之間的爭執的延續,且並非可一望而知的不當提報。另提醒@Lemonaka,閣下在任何一個頁面編輯產生指向對方使用者名稱的藍鏈,都會使對方收到提醒,(例如,您在編輯中產生「User:Newbamboo」的字樣時,我就會收到通知),請您避免這種情況,感謝。--🎋🎍 2025年5月29日 (四) 12:27 (UTC)[回复]
@Lemonaka 现在又多了一位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6月7日 (六) 05:37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6月8日 (日) 07:31 (UTC)[回复]
本會已經收悉。惟因近期正處理前一案件總表決事宜,需要再等候一些時日,始有進一步規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6月8日 (日) 07:57 (UTC)[回复]
此動議已經基本通過,請問@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何時能開始審理此案?—WiiUf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05:29 (UTC)[回复]
因為還有另一個案子在處理,所以不會特別快,預計將在半個月內。--🎋🎍 2025年6月1日 (日) 12:5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该用户继续对已存留七年、且删除将会对模版造成影响的页面进行提删,导致娜娜奇精神状态恶化。为保护该用户,防止其精神状态进一步恶化,综合红君的持续扰乱行为,请求暂时封锁其对计划页面的编辑权。—WiiUf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11:13 (UTC)[回复]
煩請解釋該被提刪的用戶子頁面為何會對模板造成影響。--🎋🎍 2025年6月11日 (三) 11:28 (UTC)[回复]
我應該說得更準確一些,[1],若被刪除,模板的除錯將受影響。而且,用戶在提刪前未有任何溝通。-WiiUf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11:33 (UTC)[回复]
容我說一些對四位都可能不中聽的話:
先就事論事,被提刪的頁面就我看來並不需要提刪,惟可能須加上並非正式條目之聲明模板(如果能的話也可以簡要說明該子頁面用途)而非並不適合該頁面性質的幽默模板(我相信紅君是因為其懸挂幽默模板才會注意到這個條目),且該頁面是位於用戶子頁面的用於測試的頁面,並不像之前的某些用戶利用魔術字讓自己以條目風格撰寫之用戶頁能夠被瀏覽器檢索到那樣明顯構成混淆,但我留意到若被刪除似並不會直接關聯到模板的日常運行,即不會出現刪完後模板「立即壞掉」的情況,所以我無法認同關閉相關AFD討論,未經溝通直接提刪雖顯非最佳解決方案,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也請各位注意即使發生了類似的爭執,仍然有透過溝通談判妥善解決的空間,我也認為縱使每個用戶在現實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也並非應當因此而對社群正常站務流程進行干預的理由。最後,四位若繼續在站務頁面進行接觸並顯而易見地隨之引發爭執並非有利於解決本案的方法,在下再次敦促你們雙方停止接觸。--🎋🎍 2025年6月11日 (三) 12:02 (UTC)[回复]
恕我不同意您讲的「但原則上是不違規的(方針寫的是「可能」)」這句話。該章節的標題是「可能不需要透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而非「可能不需要透過溝通解決的常見問題」。除非該頁面符合快速刪除方針,否則我認為都需要溝通。--WiiUf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12:07 (UTC)[回复]
當然,如果紅君能保證他在仲裁結束前都不在ANM提報用戶(除非有共識認為屬於明顯擾亂)或未經有效溝通提刪,我可以與其停止接觸。--WiiUf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12: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