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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散階的一種,武官正一品授。
清代的散階制度,自正一品到從九品十八階。榮號而已,可以貤封父母,散階的授予混同于“封贈”。順治初年有三年考滿封贈之事,康熙改為逢朝廷慶典,任職二年以上者便可請求封贈。為官者父、祖的封號同本人。